① 我买了二手房当时没过户,现在原房东那房产证到银行抵押贷款了,我应该起诉原房主什么罪名,该用什么法律
起诉民事诉讼要求过户,适用法律为合同法
② 卖方在银行抵押贷款,卖方签了合同不过户,我是买方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问下他是不是还没有结按,如果还没有结按,就要问下房东贷款的银行他们预约结按没有。
如果以上都做了,那就是等银行通知房东办理结按。一般人申请结按时间大概在2-3个月。
作为买方,房东结按的这段时间,你只需要办理你还没有办理的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无房证明(此证明有效期只有1个月,请酌情办理),其他需要你提供的资料。然后就是等房东结按,这段时间你没什么事情,催也没用。
如果想尽快过户,需要联系房东的贷款经理尽快安排房东结按,具体多快,就看你钱到不到位,TC,你懂的。
房东结按了,到房管局解除抵押了之后才能过户。
③ 我买的二手房到过户时才知道房子被抵押贷款,现在房东拖着不过户,我想问问怎样才能查询他贷了多少款!
买房没有通过房产中介么?居间协议没规定过户时间吗?
看卖方征信 调房产权属
④ 房产未过户,房主用来去贷款,很急!!!
解决了吗?能给个联系方式吗?和您同样的问题
⑤ 买二手房,已经付了首付,贷款也贷下来了,结果房东不过户怎么办我要没用交月供吗
这个算是房东把房子拿去做了二次抵押吧,贷款名字也应该是房东的吧,你不需要还月供,你的问题是如何追究首付款,要么过户,按合同违约赔偿。要么叫业主把首付款退给你,当然也要求按合同赔偿!条条道路都有坑,一不小心就噗通……
⑥ 买了房子但前房东迟迟不肯过户,怎么查所买房已经被前房东贷款抵押
追究其违约责任。
要求其还清贷款,注销他项权利,尽快与你过户。并按合同约定赔偿你的损失
⑦ 买了二手房没过户房东拿着房产证抵押贷款没还跑了法院会封房叫我还吗
法院不会让你还,但是会拍卖房子哦!你最好赶紧委托律师也起诉到法院,由法院确定你的损失。不然等法院拍卖房子的话,就是有多余的钱剩下,也不会还给你的!因为房东是抵押贷款的,拍卖所得款首先要还给抵押贷款方,如果有剩余才会考虑其他债权人。
⑧ 二手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先不过户,经过房主同意,用房子作抵押,可以进行银行商业贷款吗
如该房产无抵押或贷款已还清,可以再次进行银行商业贷款,但只能是业主(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持产权证进行贷款
⑨ 房主已经卖房给他人不过户,又抵押贷款到期还不上钱同意委托卖房是诈骗吗
你好!这种行为就是涉嫌诈骗。既然房子你已经卖了,那么产权已经不属于你的了,只是没办手续而已,你有啥权力另行处理?造成一女多嫁。
⑩ 我买二手房房主不过户银行又按揭贷款起诉了他不还贷款怎么办
买了二手房,房主办理过户的手续,银行有按揭贷款起诉了,他不还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跟房主协商处理,毕竟你买二手房已经办理按揭贷款,应该及时还款,否则就会出现贷款逾期。
买卖二手房,一定要注意的事项。
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是很多人都会意识到的问题,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还是会错过很多细节,如果错过了就是一大把钞票。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方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和买新房完全不一样,新房主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东……中间各种环节都需要我们注意,最怕的就是吃亏,但偏偏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多,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总的来说,买方有8点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1)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30元的费用。
(2) 可以交给中介全权负责,合同注明:如果房产证并非真实,中介付全部责任。
(3)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1)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在租,贷款额多少;我国包括大部分地区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数额做具体数据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2)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 -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
6、确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 ,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7、户口问题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8、当心维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 ,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