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交易过户之后买家贷款不下来怎么办
二手房交易过户之后买家贷不下款需要取消交易,如在合同中买方贷不下款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属于违约的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赔偿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二手房产过户后贷款纠纷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 买卖二手房能先过户再贷款吗风险何在如何规避
一、二手房是先过户还是先贷款
在办理二手房买卖手续的过程中一般都是先办理贷款在办理过户手续的,如果是一次性付款,就需要注意资金的安全问题,尽量将房款的给付放在产权过户之后再进行,或可以用提存的方式办理房款的给付,以尽量降低风险。买卖双方一定要到政府指定的房地产交易场所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交易费用,领取政府颁发的产权证,买卖双方能一手交钱一手交房。
二、二手房买卖具体流程
1、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买方通过二手房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约定首付款及贷款的比例。
2、二手房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现场打印《房产买卖协议》,并且同时由买卖双方到当地房管局现场签订《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用以明确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委托关系;
3、由于二手房的特殊性,买方需要先找评估公司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银行会根据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中较低者作为放贷的依据;
4、为了保证该二手房贷款的安全性,一般银行会要求买方提供担保。担保人可以是有经济能力的个人也可以是专业的担保公司;
5、二手房买方持《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到贷款银行交存首付款,并取得交存首付款的证明,同时可向该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并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6、银行审核通过后买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通知卖方贷款可付;
7、最后办理过户,办理二手房过户时,买卖双方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
3. 二手房过户时发生纠纷 究竟谁的责任
二手房过户时产生的纠纷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划分不同的责任人,如果买卖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则按照合同上的条款来办理的。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
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2、房屋出现质量问题
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并非卖方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同时没有证据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则卖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买方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但是质量及瑕疵问题都要明确写进买卖合同里。
3、房内有卖方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
房屋交付后,买方才发现房内有卖方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卖方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所以,此类纠纷暂时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中介操作不规范
如卖方或买方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后,跳开所委托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公司中介费的损失,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
如中介公司在进行居间和代理时,因不规范、不尽责对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也可依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
4. 二手房交易宝典:贷款过程中先过户再抵押的矛盾怎么解决
【案情简介】宋女士与黄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先生需要将所购房屋抵押给银行办理贷款,而在交易尚未完成时,宋女士因害怕风险而不愿在未拿到全部房款时,先将房屋过户给黄先生办理抵押。双方各执一词,交易难以完成,最终只得解除合同。
王淳法官表示,本案反映了二手房贷款中的一个困局:卖房人因没有收到全部房款而不愿将房屋过户至买房人名下,此时买房人因不能将房屋设定抵押而无法贷款用于支付房款,这样就不能付清房款而取得房屋所有权,交易行为不但无法完成,而且往往发生纠纷。
王淳法官认为,房屋买卖中的按揭贷款涉及卖房人、买房人和银行三方之间的关系:卖房人将房屋过户给买房人,买房人将房屋向银行设定抵押,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银行在取得抵押权后将贷款直接拨付给卖房人,买房人向银行返还贷款。由此可见,为了回收房款,需要买房人向银行贷款,买房人为了取得贷款又需要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而买房人设定抵押又需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需要卖房人将房屋过户至买房人的名下,如此,交易才能完成,买卖双方的交易目的才能实现。
对于一些卖房人担心“买房人在房屋过户后,由于贷款过程出现的某些问题,卖房人迟迟收不到余款”的问题,段永强律师表示,买房人逾期支付房款时,卖房人除可以要求买房人继续支付房款之外,还可以要求买房人支付相应的利息或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卖房人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不再出售房屋,并按照买卖合同违约的比例扣除违约金。
买房人要注意的是,如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房人用银行贷款支付部分房款,而到时由于贷款政策调整或别的原因银行未能足额放贷的话,买房人如不能按时以现金形式补足,仍然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贷款问题责任在买方而不是卖方。
陈旭委员为担心贷款风险的卖房人“支了一招”:在买房人需要贷款购房的情况下,金融担保公司可以提供先行提供款项给卖房人,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由房地产经纪(中介)公司直接领取房屋产权证,然后为买房人办理抵押贷款,从银行贷出的款项再归还中介公司。这样的操作程序可以解决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问题。当然,买卖双方要注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中介公司进行操作,买房人还需支付一定比例的中介费用。
5. 我买二手房房主不过户银行又按揭贷款起诉了他不还贷款怎么办
买了二手房,房主办理过户的手续,银行有按揭贷款起诉了,他不还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跟房主协商处理,毕竟你买二手房已经办理按揭贷款,应该及时还款,否则就会出现贷款逾期。
买卖二手房,一定要注意的事项。
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是很多人都会意识到的问题,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还是会错过很多细节,如果错过了就是一大把钞票。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方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和买新房完全不一样,新房主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东……中间各种环节都需要我们注意,最怕的就是吃亏,但偏偏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多,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总的来说,买方有8点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1)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30元的费用。
(2) 可以交给中介全权负责,合同注明:如果房产证并非真实,中介付全部责任。
(3)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1)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在租,贷款额多少;我国包括大部分地区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数额做具体数据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2)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 -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
6、确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 ,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7、户口问题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8、当心维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 ,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6. 二手房交易,原房主过户前申请办理抵押贷款手续,过户后这个贷款还能成功吗银行有权拍卖房屋抵债吗
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
1、双方在房屋交易合同签订三十日过后,持房地产有效证明和本度身有效身份证明、转让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问门提出生气,并且申报成交价格。这个国家好算税。
2、房地产答有关部门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生情书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产核实还有现场评估回。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答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证明单。
7. 紧急!二手房买卖,买方用过户后的房产证贷款结余下购房款,如果买方不给钱怎么办
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买方已经过户的房产证,贷款结余下购房款,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由卖方把所有手续给买方,然后由买方还下监狱的购房款,再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
8. 二手房屋过户后还能办理银行贷款吗
二手房屋过户后能办理银行贷款。
因为二手房在有贷款的情况下,只能办理转按揭业务。
一、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个人在购买售房人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
二、二手房按揭贷款流程
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提交贷款申请→银行调查审批→落实贷款担保→办理房产过户→签订贷款合同→银行发放贷款→借款申请人按月还款
(8)二手房产过户后贷款纠纷扩展阅读: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9. 买了一套二手房,已过户几个月了,原房主在其他银行的贷款与房子还有关系吗
你买了一套二手房,已经过户几个月的时间了,那么原房主在其他银行申请贷款,跟房子已经没有关系了,这个属于原房主自己的贷款。
买卖房屋。
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是很多人都会意识到的问题,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还是会错过很多细节,如果错过了就是一大把钞票。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方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和买新房完全不一样,新房主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东……中间各种环节都需要我们注意,最怕的就是吃亏,但偏偏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多,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总的来说,买方有8点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1)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30元的费用。
(2) 可以交给中介全权负责,合同注明:如果房产证并非真实,中介付全部责任。
(3)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1)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在租,贷款额多少;我国包括大部分地区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数额做具体数据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2)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 -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
6、确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 ,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7、户口问题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8、当心维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 ,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10. 买的二手房,现在房子的房产证已经过户到我的名下,但是贷款还没下来,请问现在如果出现什么问题纠纷的话
可以的,只要是房产证进行了变更,那么房子产权就属于你的,贷款的事情如果有中介可找中介 让他们去办理,如果是你自己申请的贷款,那么你们双方都可到银行进行协调,我是去年10月份买的房子,就是出现了这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