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银行的已经归还的贷款档案需要保存几年
贷款档案没有固定的保管期限,但是你的贷款发生时、还款时的银行柜台传票是保存15年。
Ⅱ 个人房贷记录银行保存多久
大概几十年= =
Ⅲ 个人征信记录会保存多少年
个人征信记录会保存5年、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3)银行个人贷款资料保存时间长扩展阅读
个人信用制度是根据居民的家庭收入与资产、已发生的借贷与偿还、信用透支、发生不良信用时所受处罚与诉讼情况,对个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并随时记录、存档,以便于个人信用的供给方决定是否对其提供信用或者提供多少信用的制度。
反映个人信用状况有两种形式,即个人信用报告、信用评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信用制度非常重要。个人如何有效地利用信用产品,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显得更为重要。
个人信用档案被形象地称为第二张身份证。在发达国家或地区,每一个参与信用交易活动的经济主体都会有一份对应的信用档案。该档案中记录了评价个人信用价值的信用信息,是各类信用记录的集合,通常以电子数据形式进行存储。
个人的信用档案是由个人征信局一类的征信机构制作的。个人征信局主动替所服务的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制作信用档案。个人征信局制作的个人信用档案受到法律的限制,法律原则是既满足信用经济发展信用信息的需要,又要维护个人隐私不受到侵犯。因此,法律严格规范制作个人信用档案的征信机构的业务操作,包括信息采集。
Ⅳ 银行贷款证明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贷款的银行流水有时间要求,一般银行贷款需要近6个月的银行流水,银行流水的有效期是一个月,过了一个月的话就需要重新在打了。
打印银行流水方法如下:
1、需要携带身份证、卡或存折到所属银行营业网点非现金业务窗口通过银行工作人员打印,盖银行业务红章(权威性相对较高,主要作银行贷款财力证明使用);
2、携带银行卡或存折到银行营业网点自助查询设备打印。自助查询机----》插入卡或存折----》输入密码----》进入查询明细页面----》历史明细----》输入查询打印所需日期----》查询----》打印即可自行打印(仅供个人对账查阅,不作财力证明使用);
3、登录个人网银----》打开个人账户账单----》选择打印账单的周期----》导出账单明细保存文档----》通过打印机打印账单(仅供个人对账查阅,不作财力证明使用);
另外,对公账户账单打印,需提供:1、账户账号,2、银行账户预留印鉴法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书,提交给银行综合柜台工作人员申请打印,对公账户对账单流水可以到银行的账户自助账单柜,凭客户账单卡领取。
Ⅳ 银行的发放贷款资料法定保存多久
结清资料保管3年,未结清永久保管
Ⅵ 个人信用记录到底要保存多久,银行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期限
只要没有还清,那么就是永远有记录。只有还清了,那么5年后才会自动清除。
当前有两种查询渠道可以查询清楚一个人所有的信用记录。
1、央行征信报告。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当地的央行网点即可查询,征信报告中会显示出用户过去5年的借贷平台,借贷金额,借贷期限,负面信息等数据内容。
2、查完征信报告后,需要查询网贷数据库。只需要打开微信首页,搜索:飞雨快查。点击查询,输入信息即可查询到自己的征信数据,该数据源自全国2000多家网贷平台和银联中心,用户可以查询到自身的大数据与信用情况,可以获取各类指标,查询到自己的个人信用情况,网黑指数分,黑名单情况,网贷申请记录,申请平台类型,是否逾期,逾期金额,信用卡与网贷授信预估额度等重要数据信息等。"
Ⅶ 银行贷款部数据资料最长会保留多久
谁知道赵县李西的QQ号码?本人QQ号码[email protected]搜他就能找到我
Ⅷ 农行结清贷款的个人信贷资料保存几年
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结清档案保存10年,特殊的永久保存
Ⅸ 银行客户贷款资料保管年限是多长时间
十五年以上。
Ⅹ 国家有没有法律规定说银行的信贷档案保管期限是多少
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第七条 根据各贷款项目不同的保存和利用价值,人民币贷款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三种。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具有史料价值建设项目的贷款档案资料为永久保管。
一般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技改项目的贷款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10~20年;小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技改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的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1~5年。
外汇贷款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相应的人民币贷款档案保管期限的上限执行。
第八条 贷款档案的保管期限,从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的第二年开始计算。
(10)银行个人贷款资料保存时间长扩展阅读:
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第九条 各级行信贷业务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贷款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条 贷款档案每年固定归档一次。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的档案资料一般分两期归档,即项目竣工后进行第一期归档,贷款本息按期收回后再进行补充归档;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的档案资料,在贷款本息按期收回后一次全部归档;逾期贷款的档案材料可比正常归档时间推迟一年移交归档。
第十一条 信贷业务部门指定的贷款档案管理人员,应于每年三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应归档的全部贷款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并整理立卷。
然后,第一期归档的固定资产贷款档案资料,按照项目竣工时间的先后顺序,第二期归档的固定资产贷款及流动资金贷款档案资料,按照如期收回贷款本息时间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贷款档案移交单”(“贷款档案移交单”式样附后)。
移交单一式两份,档案部门和移交部门各存一份。
第十二条 在办理逾期贷款档案移交前,移交部门的贷款档案管理人员,应先登记“逾期贷款统计台帐”(“逾期贷款统计台帐”式样附后),以便于信贷部门对逾期贷款的清收。
然后再按照贷款到期日的先后顺序,逐项目登记“贷款档案移交单”,并分别在移交单“备注”一栏注明“逾期”字样。
第十三条 逾期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或呆帐贷款经批准核销后,信贷业务部门贷款档案管理人员应在“逾期贷款统计台帐”上,对该项目予以注销。
然后,填写“收回逾期(核销呆帐)贷款通知单”(“收回逾期(核销呆帐)贷款通知单”式样附后),并及时送档案部门补充归档。
第十四条 贷款档案资料的收集,应围绕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按照贷款管理操作程序和贷款档案归档内容,形成多少归档多少,保证贷款档案资料的齐全与完整,避免破损和遗漏现象。
第十五条 一份文件如果既属于贷款档案归档范围,又属于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其原件应首先满足文书档案归档的需要,贷款档案可采用复印或摘记主要内容、文号的方法收集归档。
第十六条 归档的每一个贷款项目的档案资料,应按照项目前、中、后三期的顺序和贷款管理程序,视档案资料的多少,设立一个或多个案卷。
每一案卷应抄写三份卷内目录(“贷款档案卷内目录”式样附后),其中一份放在卷首,一份交档案部门作为检索工具,另一份留信贷业务部门备查。项目调查与信贷业务分设机构的,信贷业务部门的贷款档案管理人员可多抄写一份卷内目录,送项目调查部门备查。
第十七条 属于国家秘密和建设银行商业秘密的文件,信贷业务部门的贷款档案管理人员应在卷内目录“备注”栏内注明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免造成泄密、失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