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朋友貸款要我的身份證和工資卡證明 ,要我本人在場,但不需要我簽字按手印,如果還不上我會有法律責任嗎
是會有法律責任的。當事人本人在場,而且有身份證原件,說明當事人已經同意了朋友貸款的行為,如果後續發生問題,那麼當事人有法律責任。當事人的相關證件跟本人都在場是有很強的證明效力,證明當事人對該筆貸款承擔擔保責任,如果對方提起訴訟,不簽字依然會讓當事人承擔擔保責。
法律分析
身份證是每個公民法定的身份證明,別人借用本人的身份證向銀行借款是合法的合同行為,合同的當事人是身份證本人和銀行,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銀行只將身份證本人作為還款人。通常,身份證被他人用作貸款後,個人需要承擔的後果有:1、貸款沒有出現糾紛。通常在身份證主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他人用自己的身份證去貸款,貸款到期後,銀行會找上門來,要求當事人償還貸款金額;2、發生債務糾紛,吃官司。若是身份證主人發現自己並沒有貸款,而是「被貸款」的時候,就會出現債務糾紛,而銀行一旦,會將身份證持有人作為被告,因此如發現個人「被貸款」時,應第一時間選擇報警;3、承擔還款義務,然後追償。如逾期未及時還貸,銀行將直接身份證主人,通常,由於缺乏有力的證據,身份證主人往往是敗訴。敗訴後,身份證主人必須先行承擔還債義務,若是未及時歸還,銀行還會追償債務。4、將產生信用污點。如實際借款人未按時還款,所產生的信用污點將記錄身份證持有人名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⑵ 銀行貸款擔保人不簽字算擔保嗎
法律分析:銀行貸款擔保人不簽字的,不算擔保,本人不承擔擔保責任。擔保的前提是,需要本人同意擔保協議內容,如非本人簽字或者未經本人授權而簽訂擔保協議的,該擔保協議對本人無效,本人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⑶ 同事貸款用我的手機名字做擔保人,但是我並不知情,而且也沒簽字,就只是貸款公司打電話確定是不是同事
如果是作為貸款擔保人的話,是要承擔責任的,如果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擔保人有責任代為償還。
⑷ 朋友貸款!讓我做擔保人 當時沒有需要我簽字 只是電話詢問 我需要負責任嗎
你好!你要確定下當時自己是否說了或者有相關證明證明了你同意當擔保人,一般來說擔保人的風險很大的。你可以看看下文,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建議是去尋求律師幫助或者咨詢清楚!
在生活中,能夠作為債務擔保的人,不是出於親人就是出於朋友,而對 於那些替他人做債務擔保的人,對自己應承擔的法律風險又缺乏了解。一旦
債務人無法履行應盡的還款義務,擔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資產為朋友還債, 更有甚者,甚至會因擔保而傾家盪產。本報《城陽新聞》律師咨詢台提醒讀
者在擔保前,考慮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擔擔保責任,承擔擔保責任是否對 家庭有重大影響,以防可能變賣財產為朋友還債的悲劇發生。
如不能如期還款,擔保人應擔責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擔保責任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一般 擔保是指在債務人通過訴訟仍不能承擔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連帶擔保責任是指,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債務人和擔保人任何一方承擔責任 ,不受債務人有無能力的限制。
假如張某借款10萬,吳某作為 朋友為張某提供擔保,借款到期後,張某沒有能力還貸,法院判決吳某承擔
連帶清償責任。最終吳某被迫賣房替張某償還本金及貸款利息、以及債權人 實現債權的費用共計12萬余元。
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後,其受到的損失應得到賠償,「無論是一般擔保 責任還是連帶擔保責任,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進行等額
的追償來彌補自己的損失。」
惡意串通侵吞擔保物,擔保人受保護
如當擔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債務人和債權人卻惡意 竄通侵吞擔保物,此種情形下擔保的效力無效,擔保人的權益受法律保護。
「按照《擔保法》第30條的規定,「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 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這
種情況下,擔保合同無效,並且擔保人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在一般情況下,擔保需要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但是 在司法實踐中,擔保在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情況下,仍然可能產生擔保的效
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擔保條款,或者合同的落款處有擔保人的簽字 納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擔保人認可的書面方式。
「當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擔保人對自己的的責任范圍要了解,具 體的保證責任由法律確定。」肖升東律師表示,按照《擔保法》21條的規定,「保
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按照上述法律規定,如果合同有約定的
依照約定確定保證責任范圍,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來確定。
擔保期限問題要留心
保證期限屬於擔保法中較為復雜的一項法律制度,按照現行擔保法的規 定,擔保期限按照合同約定以及法律規定,主要如下:擔保期限有約定的按
照合同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的擔保期限不明的按照法律規定為6個月,如果表示要擔保至還本付息的,擔保期限為2年。擔保期限屆滿後擔保人將不再承擔擔保責任。在法定或約定的保證期間內
,如果債權人沒有主張保證責任,那麼擔保人可以免除保證責任。
如果主債權發生轉移,擔保人原來的擔保范圍內繼續 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有約定,依照約定。如果主債務發生轉移,由
於擔保責任主要是基於一種信任關系,必須要經過擔保人的書面同意,擔保 人才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所擔保的債務轉移,可能會對擔保人造成實際損
失,這種情況下未經擔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兩種情況下擔保人可以不承擔擔保責任
肖升東律師表示,按照擔保法的規定,有兩種情況擔保人可以不承擔擔 保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 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擔保的初衷是為了保證債權人債權的順利實現,但是如果作為擔保關系 中的當事人不注意把握風險的規避,也可能會招致很多的麻煩。
擔保人需要注意的問題,歸納總結如下: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2、審查債務人的償債能力;
3、注意擔保的金額、擔保范圍,以及擔保方式;
4、主要擔保期限問題;
5、在允許的情況下盡量讓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⑸ 有人代款買手機沒經過我的同意用我的名字和手機號碼做擔保人,請問我要負責嗎
雖然沒有進你的同意,但是用了你的名字和手機號碼,如果出現問題的話還是需要你來負責的,所以要提前聲明得好。
⑹ 朋友拿我身份證讓我做了貸款擔保人,我本人沒去簽字,也沒手印。貨款到期不還,請問我這樣算擔保人嗎有
不算的,必須本人簽字確認的,只是拿你的身份證去你可以否認這一切的
⑺ 擔保人沒有到場簽字的貸款合同是有效合同嗎受法律保護嗎
擔保人沒有到場簽字的貸款合同合同有效,但是擔保條款不生效。擔保合同的那部分無效,借款合同是否要根據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銀行貸款合同依然有效,但是如果經鑒定擔保合同非您本人簽字,擔保合同無效。您可以向銀行說明情況,主張擔保合同無效,免除您的擔保責任。
⑻ 我朋友當時在深圳貸款了一個手機,然後很久沒有還了,今天給我發了這個信息,我怎麼無緣無故成了擔保人了
你說的這個問題,有兩種可能。那第一種可能是經過你同意,然後他貸款的時候你在上面簽了名。另一種可能就是他用你的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之類的。然後自己做成了你的擔保人。如果是第一種情況的話,你可能就要負法律責任。因為是你經過你的那個擔保,然後別人才給他貸款的。如果是第二種的話,你完全可以不理會是吧?你沒有經過你的確認,沒有,你的簽名,怎麼可能會成為擔保人呢?所以你先分清這兩點。
⑼ 朋友買手機分期付款擔保人沒有簽字只留了電話號碼,朋友沒有付款,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你是代理人需要找到當事人給錢 不然你就要幫他還了,風險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