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相愛五年,男子竟偷女友手機貸款12萬多,你認為女子該怎麼辦
有一位男子竟然偷偷的用相愛五年的女友的手機貸款了12萬多元,相信這名女子一定被氣壞了吧,這種情況不知道他們兩個的戀情還能不能繼續下去,如果是我,一定不能容忍這種情況發生,而且必須要求對方全部把欠款還清,如果目前沒錢,就要說一個還款期限,把欠條打好,以此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這名男子相信一定是認為女子不會拿他怎麼樣,甚至拿他沒有辦法才會用女朋友的手機貸款,過後還甚至理直氣壯的說我沒有還款能力,那麼建議女孩直接報警處理,讓警方和法院去強制執行好了,這樣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讓對方也得到教訓。
大家如何看待這件事情呢?
Ⅱ 男朋友用女朋友的手機資料在平台借款,後來分手後不還錢,女朋友可以起訴他嗎
可以,但你要有證據確實是男朋友借的,而且是他花在自己身上了,不是花在你身上或者共同花掉,不然法院很難受理,畢竟是以你的名義借的。
Ⅲ 山東男偷女友手機貸款12.5萬,這可以通過法律解決嗎
在山東,有一位男子偷偷的用女友的手機進行了貸款,並且金額達到了12.5萬元,這一數額讓女友非常崩潰,你再請求他還錢,但是男子非常堅決的就拒絕了,說我沒有還錢的能力,針對這種情況,女子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進行解決。
這名女子看起來非常可憐,本來是和對方相處了五年,也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礎的,但是因為這件事男方在太不負責任,讓自己背上了12.5萬元的債務,如此巨大的一筆金額,如何能償還的清?所以還是需要男子站出來承擔責任,幫助女子把這些錢還清,如果男子拒絕還錢,那麼女朋友就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
大家如何看待這一事件呢?
Ⅳ 偷女友手機網貸2000報警怎麼處理
涉嫌盜竊罪,應受刑事處罰。
在女友不知情的前提下偷其手機進行網貸,在一定程度上構成了盜竊。利用他人身份,偷竊他人手機進行貸款,該行為違法並觸犯法律,構成盜竊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Ⅳ 丈夫在妻子不同意的情況下自行在妻子的手機上貸款算不算違法
這種事情沒法判斷,如果妻子不同意,那麼如何證明妻子不同意呢?丈夫用妻子的手機進行貸款,正常人覺得應該是妻子同意了,要不然怎麼能讓丈夫用妻子的手機呢?而且還知道密碼?所以,這種事情,只能說夫妻共擔吧。
Ⅵ 夫妻之間,丈夫使用妻子手機貸款,但卻並不還錢讓妻子還債,妻子有必要還債嗎,丈夫是否需負法律責任
夫妻之間的這種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丈夫用了妻子手機貸款,這說明妻子是同意丈夫貸款的。妻子肯定有必要共同還債的,這個就是起訴到法院也是你們共同的債,你們都有義務還債的!!!
Ⅶ 拿女朋友手機私自貸款85000元在女朋友不知情的情況下,這種行為犯法嗎
用別人的手機在別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貸款、屬偷盜行為肯定屬犯法,如果女朋友原諒了你可以不追究法律質任,否質肯定屬犯法。
Ⅷ 煙台男子偷女友手機貸款12.5萬,他的行為犯法了嗎
煙台男子偷女友手機貸款12.5萬,他的行為犯法了嗎?犯法!並可從以下兩個罪名來批判:
一,構成詐騙罪
該男子偷女友手機進行貸款,在貸款成功後轉走金額並刪除相關簡訊,轉賬通知,並且對其女友進行隱瞞,期間對貸款方的簡訊電話一律做屏蔽處理,事後兩人分手,終歸是紙包不住火,該女子發現後對該男子跪地求其還錢,但該男子拒絕。這樣的行為構成違法,與此同時也是令人唾棄令人指責的,這樣的行為首先構成詐騙罪。因為其在他人不知曉的前提下,隱瞞事實隱瞞真相利用他人身份進行取財。行為構成詐騙罪。
最令人氣憤的是,該男子最後表示自己沒有那個還款能力,不禁讓人冷笑,那沒有為什麼要借?要讓別人替你背鍋呢?
綜上所述!歡迎表態,歡迎關注!
Ⅸ 太原一男子偷用女友手機網上貸款不還想「賴賬」,怎麼評價這「腦迴路」
所以生活中想要真正的去和女朋友過日子的話,一定不要做這些勾當,因為做完這些勾當的話,你不僅沒有錢了,而且女朋友也不可能再繼續的去跟你交往了。所以找女朋友一定要腳踏實地,千萬不要去做這一些害人害己的事情,而且女朋友對你一片真心,你用這種事情就騙他去傷害她,也是非常的不對的 。所以生活中一定不能做這種幼稚又違法的事情。
Ⅹ 用女友手機借了網貸,女友不知道,過半月網貸還完了,還會擔法律責任嗎
借了又還了你女友不追究你就不用擔法律責任,如果你女友追究的話有可能還要承擔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