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供銷社能以項目資金入股嗎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
❷ 供銷社有金融資質嗎,
一、為什麼會由供銷社來做合作金融
(一)中國農村金融領域的實際情況
目前中國農村「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已有的金融體系無法滿足農村金融需求問題:
中國農業銀行:近些年農行在國家政策的要求下做了不少金融惠農支農的工作,但是作為商業銀行+上市公司,企業盈利性是其天然追求,農村金融領域出了名的不賺錢,一不小心還虧錢,農行開展農村金融業務缺乏自身動力及持續性,難以全面惠及農村金融領域。
農村信用社:建國以來的屢次改制,已喪失合作金融基本主體,無法再回到合作金融上來,未來發展方向是商業銀行。
村鎮銀行:受限於各方面政策,其本質逐步異化為主發起商業銀行的地方「支行」,難以緩解農村金融需求問題。
資金互助社及其他民間金融組織:管理混亂,缺乏監管,風險極高,容易演變為非法集資。
(二)供銷社被明確允許開展合作金融服務是國家對解決農村金融問題的又一次嘗試
眾多原有金融機構無力解決農村金融問題,而合作金融從理論上是解決農村金融問題的最好的手段,因為合作金融本質是熟人金融,區別於商業銀行的陌生人金融,熟人金融只要堅持住「合作制」,內部熟人之間借貸風險是很低的。
而農民因為歷史、社會原因,難以通過抵押、徵信等方式從陌生人金融——商業銀行得到足夠的金融支持,商業銀行本身也沒錯,他們無法從農民身上做到足夠好的風控,來降低金融風險,因此不向農民服務也就成為必然的選擇,農村信用社成立之初,本意也是通過合作金融、熟人金融的模式,破解商業社會與農村熟人社會對信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供銷社雖然經過改革開放以來幾十年的衰敗,但是從中央到地方的基本組織架構依然保存,部分地區供銷社開展商業經營服務卓有成效,金融領域也有一定的布局,幾十年間因為衰敗也沒有太多人源源不斷的加入體系中來,供銷系統員工存在一定程度的斷層,而且供銷社全稱是中國供銷合作社,是國際合作聯盟承認的中國唯一官方合作經濟組織,恢復中國農村合作制建設,供銷社是國家馬上可以重新啟用的合作經濟組織。
綜上,供銷社在發展農村合作金融方面對比其他組織,具有極強的比較優勢,供銷社人經過幾十年的沉寂,也渴望在新時代做出成績,體現自身價值,中央因此給了供銷社一個奮斗的方向,也是作為全國戰略來說對農村金融服務的再一次嘗試,能做好,供銷社將可以煥發「第二春」,做不好,供銷社極有可能真正消失在歷史中。
二、供銷社現在有什麼?
供銷社是一個典型的去中心化組織體系,每級供銷社有自己的社屬企業,各級社屬企業之間都是相對獨立的,很多社屬企業明明業績很好,但是從名稱等外部特徵看起來跟供銷社一點關系沒有,這樣的一個組織體系大卻散而不強,員工之間沒有共同的認同感,整個體系無法凝結成一個拳頭,但是去中心化的好處是即使我們有很多企業沒有做好,去掉,破產掉就好了,不會影響供銷社的整體布局。
就金融領域而言,這些年全國總社和各地供銷社都在探索,開辦小貸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擔保公司,資金互助社等,部分公司也做的非常好,能否在市場上立足自己的跟腳,只是達不到人盡皆知的巨型規模,總量能達到中等,可是因為去中心化,無法以一個主體對的形象出現,對外顯示就比較弱小,因此,供銷社開展金融業務多年來是有一定基礎的。
三、供銷社開展什麼樣的合作金融服務?
近年來供銷社自身也在反思,請教專家學者,總體方向是認為在中國目前因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導致的農村產業極度分散,農村地形地貌極度不統一,區域發展極度不平衡的情況下,做農村服務不能走國外的路子,去搞大型農庄,超大型規模化種植、養殖,除東北平原以外的絕大多數地區,應當是以地形地貌和區域發展水平為劃分區域標準的綜合服務型平台,利用綜合服務型平台,一站式滿足一個特定小區域內的絕大多數生產、生活需求。
這是目前解決農村發展問題最現實、最具有可操作性的辦法,也正因為如此,供銷社近些年來提出要以傳統流通領域優勢為出發點,打造農村綜合服務力量,在偏遠地區根據人口分布,經濟發展情況,一個一個的小型區域做綜合服務體,真正解決農村、農民最急缺的問題。
供銷社合作金融也是植根於此,合作金融絕對不能是銀行,它只是部分利用銀行工作辦法來為農民合作社內部社員提供綜合服務中的類金融業務的部分,合作金融的前提是廣泛的合作制,是在農民自願自發組成合作社的基礎上,在合作社內部提供綜合服務的平台下的用於解決農民社員資金需求的一種工具。
也就是說,未來的供銷社合作金融,應當是在較為成熟的供銷系統農民合作社基礎上的,合作社為社員提供綜合服務中的一項,而就全國總社開展合作金融而言,應當是不斷推進農村市場合作化演進的背景下,為合作社開展合作金融服務提供幫助,為他們解決配套設施軟硬體問題,業務人員金融職業技能問題,農民徵信問題,幫助他們做大做強自己的金融服務功能,然後利用金融服務功能推進糧食銀行、蔬菜銀行等生產合作,推進生產生活資料預購結算,農村電商資金結算等消費合作,進一步增強合作社的合作屬性,合作屬性的強化再次催動合作金融業務風險防範,進而形成良心循環。
未來,我們希望這些供銷社扶持的合作金融運營優質的合作社出資入股,組成供銷社合作金融聯合體,解決存款保險、流動性保障等問題,進而向國家相關部門統一申請合作銀行牌照,擁有正式的金融許可證,更好的服務農村農民。
❸ 關於股東向企業借款的問題
如樓下摘錄的
稅務的做法是有依據的
如果你注意 網上關於股東借款的處理有許多貼子
稅局按6%年利率是據央行基準利率 一點都不高
問題是 注銷前要把資產處理清 其他應收最好與其他應付對沖掉
目前看人家已經知道你的賬務處理的 你只能認了 交3千元了事
否則你只能不辦了,黑戶處理。
❹ 供銷合作社下屬單位以國有劃撥土地及建築物作價入股與他人合辦企業是否合法
這個是不合法的,國有劃撥土地是不可以單獨作為價入股的。
❺ 供銷社申請貸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供銷社屬於集體企業,歸商貿類;要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證、近兩年財務報表,注冊時驗資報告,經營特殊物品的還要提供相關證件(如:煙草經營許可證),上級部門同意貸款的授權,獨立企業提供公司章程。你想向哪家銀行申請可以與銀行溝通一下。
供銷社已經獨立核算,獨立法人,不需要上級部門同意。獨立企業提供公司章程
❻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印發《供銷合作社股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把供銷合作社為真正辦成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更好地吸收、使用、管理供銷合作社股金,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供銷合作社股金分為社員股金、社員社股金。第三條堅持入股自願、退股自由的原則。對社員股金和社員社股金實行「保息分紅」。第四條按照合作制原則,對社員和社員社實行優惠。第五條本辦法適用於全國各級供銷合作社。第二章股金的吸收第六條入股對象以農民為主,城鎮居民和供銷合作社工作人員均可入股。第七條社員股金是農民、城鎮居民和供銷合作社工作人員為取得社員資格向供銷合作社交納的股金。
社員股金額度由各地供銷合作社理事會根據當地經濟情況及農民人均收入水平確定,一般不低於50元,不超過5萬元。農民可以用現金入股,也可以用供銷合作社需要的實物折價入股。每個社員不論入股多少,在參與民主管理上,只有一票權。社員股金永遠歸社員所有。
在利益分配上按入股金額實行「保息分紅」,即每年按銀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支付股息,在財務費用中列支;分紅的具體比例在堅持安排集體積累優先增長並遵守國家制定的企業財務制度的前提下,由本級供銷合作社理事會研究確定。
保息、分紅應年年兌現,不得拖欠。在堅持自願的前提下,可以用現金兌現,也可以用實物兌現。第八條社員社股金是下級供銷合作社向上級供銷合作社入社交納的股金。每個社員社均應向上級社交納一定數額的股金,具體額度由上級社理事會確定。
社員社股金在利益分配上實行「保息分紅」,辦法與社員股金的「保息分紅」辦法一致。第九條對吸收的股金頒發股金證,並編制股金名冊。股金證由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統一監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供銷合作社印製。各級供銷合作社負責對股金保密。股金證丟失應及時掛失,否則造成損失自行承擔。第十條入股社員在供銷合作社購買農業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出售農副產品及獲得信息、技術服務,就業等方面享有優惠。第十一條社員要求退還股金時,須由社員本人提出申請,供銷合作社於年終決算後辦理手續,並將股金、股息和紅利一並付給社員。因特殊情況,必須在年中退還社員股金時,只退股金和股息,不予分紅,股息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第三章股金的使用第十二條股金的使用應當首先保證本社的需要,本社使用有餘時,可以在供銷合作社系統內部調劑使用。第十三條供銷合作社股金用於農業生產資料經營、農副產品收購、城鄉居民生活資料供應。第十四條供銷合作社股金不準用於工資、獎金、福利、銀行貸款利息、行政管理費用開支、彌補虧損和抵償債務。第十五條調劑使用股金的審批權歸各級供銷合作社理事會。調劑使用股金應堅持互助合作、有償使用、按期還本的原則。第十六條調劑使用股金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以價值相當的資產作抵押。調劑使用股金佔用費率由調劑雙方協商確定。第四章股金的管理第十七條各級供銷合作社應設立股金單獨核算機構,配備專職財務人員,負責辦理股金的入、退和使用手續。按照股金類別分別建帳、健全股金財務管理制度。第十八條各級供銷合作社理事會要定期向本社社員和上級供銷合作社報告股金管理使用情況。社員、社員社有權監督了解供銷合作社的經營管理情況。第十九條股金可以依法繼承和轉讓。股金繼承和轉讓應經供銷合作社理事會確認,並重新辦理股金證。第五章責任第二十條對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將股金轉到供銷合作社系統外部使用的主要責任者,由上級供銷合作社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者,依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行政處分。第二十一條對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主要責任者,由上級供銷合作社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者,依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行政處分;對已將股金用於工資、獎金、福利的,限期如數退還。第二十二條對挪用、貪污股金或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失的,由供銷合作社理事會和上級供銷合作社依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第六章附則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商業部《供銷合作社社員股金和社會集資管理試行辦法》〔(85)商財字第30號〕同時廢止。第二十四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供銷合作社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備案。
❼ 以前農民入股農村信用社和供銷社的股份,現在還算不算數了
農村信用社的股本是信用社的基礎。最開始是靠社員參與信用社,農村信用社是用股本運作的。然後每年給會員分紅。持有股份的會員可以享受一定的貸款優惠條件。供銷社解體多年。當時他們解體的時候,股份的處置應該是有問題的。有些人得到幾美元。但是供銷社連年虧損,沒有分紅可分。你手裡的股票(會員卡)有收藏價值。另外,應該沒有其他價值。
我今年七十齣頭,還沒經歷過這種股份制。當時動員的有勞動收入的成年人才參與入股,也就是已經親自參與入股的,最小的能活到現在的,必須是90歲以上。當時參加信用社和供銷社的,每股一共三元、五元、十元。如果家裡有幾個勞動者,他們會分幾份。其他地方不知道。60年代初(文化大革命開始前),我們地區已經收購並返還了股權持有人的全部股份,全部結算完畢。自此,信用社和供銷社的股權從歷史舞蹈名稱中退出。那時候我還是個孩子,但是懂事,有記憶。我清楚地記得我跟著父母到了退股退股的發行現場,看到了人家收到的股份和分紅,還了股證。
❽ 供銷社入股的錢怎麼要
法律分析:依據入股協議,協商不成時可以通過訴訟解決。若供銷社倒閉,則要不到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條 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❾ 54年供銷社入股的錢怎麼要
一是協商的辦法,只要持股社員同意就行。二是清產核資,按資產所佔比例清退。如果是入股:供銷社入股股金的問題,也可以憑社員證、入股時發票收據到原入股的供銷社退還本金。
拓展:
股金是合作金融下的一個產物。合作金融是以資本的聯合或合作為基礎,鄉村信用合作社,為了實現這種聯合,要求入社的社員都要交納肯定的入社費,由此而形成合作金融的原始投資。所以說社員交納的入社費從而構成合作社的原始投資即是股金,得到的一個證書就是股金證。合作金融組織通常明確限定其股金是歸投資者個人所有,入社時必須投入,退社時能夠撤走。對這部分股金,合作金融組織要支付紅利,也就是說要對資源的所有者支付使用這種資源的成本。這樣,在合作金融組織中,每一位人員都是股金的擁有者。
❿ 農村供銷社能貸款嗎
可以申請信用社貸款
一、農村信用小額貸款是指具有農村戶籍的農戶用種、養殖及其他銷費的貸款,當然買房也可以。
二、在當地信用社建有農戶經濟檔案。所謂農戶經濟檔案就是對當地農戶建位一個經濟上、家庭上、收入上情況的基本情況。進行評份授信後,採取信用的方式發放信用貸款,不需要抵押。
三、發放的貸款中要求提供擔保人的話,是農村信用社信貸員為了更好的防控風險,了解客戶,為了更好的方便收貸等原因。
如擔保人在外地或不在本地區,哪便不可以,當然不符合擔保的條件,從找一個人來擔保就行了。
四。貸款發放條件很多,你最好去當地信用社去問問,
如借款人要單獨自戶,要身份證,結婚證(未婚證明等)證明婚姻情況。 貸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其他資料。其實不用擔保也可以發放的。
一、農村信用小額貸款是指具有農村戶籍的農戶用種、養殖及其他銷費的貸款,當然買房也可以。
二、在當地信用社建有農戶經濟檔案。所謂農戶經濟檔案就是對當地農戶建位一個經濟上、家庭上、收入上情況的基本情況。進行評份授信後,採取信用的方式發放信用貸款,不需要抵押。
三、發放的貸款中要求提供擔保人的話,是農村信用社信貸員為了更好的防控風險,了解客戶,為了更好的方便收貸等原因。
如擔保人在外地或不在本地區,當然不符合擔保的條件,從找一個人來擔保就行了。
四。貸款發放條件很多,最好去當地信用社去問問,
如借款人要單獨自戶,要身份證,結婚證(未婚證明等)證明婚姻情況。 貸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其他資料。
其實不用擔保也可以發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