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有貸款公司監理承擔風險責任嗎
法律分析:公司欠款監事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監事只是公司設立時的一個職位或者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條 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十八條 有下列原因之一並依法完成清算、注銷登記的,法人終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產;
(三)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終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⑵ 公司貸款不還我是掛名監事有責任嗎
一般來說監事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你不是股東,不是借款擔保人,不需要承擔償還責任。
⑶ 公司欠錢監事是否要承擔責任
公司欠款,公司監事不負責償還公司的債務,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並且股東可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監事只是公司設立時的一個職位或者部門,監事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因此,監事無需承擔公司的債務。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⑷ 法人用公司貸款監事不同意怎麼辦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法人用公司貸款不需要監事的同意,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義貸款,一般由公司償還,監事一般不承擔還款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⑸ 公司貸款不還監事有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公司在設立的時候,要設置監事會,如果規模較少的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但需要有監事履行監事會的職責。監事會或者監事具有一定的職責,監事需要正確履行其職責,公司欠款監事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監事只是公司設立時的一個職位或者部門。如果公司法人做了違法事情監事人有責任,監事人需要承擔監管不力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三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一)檢查公司財務;(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⑹ 公司法定代表人貸款,如果他還不出,監事或者股東需要承擔還款責任嗎
一、法定代表人以個人名義貸款,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償還;二、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義貸款,一般由公司償還,監事一般不承擔還款責任。股東在出資范圍內承擔責任,只要股東出資完畢,或補足出資,亦不承擔責任。當然,如果監事、股東為擔保人,則要承擔還款責任
⑺ 企業貸款監事有責任么
法律分析:監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參與管理、監督公司事務的職權,同時負有對公司忠實和勤勉義務。在執行公司職務時,應當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職權,履行義務,維護公司的利益。為促使監事依法為公司利益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使公司的合法權益在受到侵害時能得到恢復或補償,《公司法》明確規定了監事違法執行職務給公司造成損害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如果他以後跑路,你作為公司名義上的監事,同時未參與公司的實際管理,一般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監事、高管人員的損害賠償責任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⑻ 公司貸款還不上監事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公司貸款還不上監事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監事只是公司設立時的一個職位或者部門。監事會是股東大會領導下的公司的常設監察機構,執行監督職能。監事會與董事會並立,獨立地行使對董事會、總經理、高級職員及整個公司管理的監督權。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三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一)檢查公司財務;(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⑼ 公司貸款,監事需負什麼法律責任
如果是由監事的原因造成的公司損失,那麼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公司法》第148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監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參與管理、監督公司事務的職權,同時負有對公司忠實和勤勉義務。在執行公司職務時,應當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職權,履行義務,維護公司的利益。為促使監事依法為公司利益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使公司的合法權益在受到侵害時能得到恢復或補償,《公司法》明確規定了監事違法執行職務給公司造成損害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⑽ 公司監事和公司貸款有關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