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很多公司給繳納五險一金,公積金繳夠一年才可貸款嗎
買房需要按揭貸款的話只是需要住房公積金,一般城市至少需要六個月以上或者一年以上才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完後如果你仍然工作的話,單位還是要給你繳納公積金的,如果你主動離職,那麼公積金就會銷戶了,至於每個月交多少公積金,那麼要看本人月工資繳存基數和單位個人扣繳比例多少按照社保部門的繳費規定,「五險一金」(現改為四險一金)應該按照當年社保部門規定基數繳納。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我們一般是在入職後的一個月之內開始進行繳納的。另外,在進行繳納五險一金的時候,每一種類型的單位繳納比例和個人的繳納比例都是不一樣的,我們在進行繳納的時候,要注意區分。
2. 企業滿足什麼條件才可以繳納住房公積金
企業繳納住房公積金要滿足的條件是:
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單單參加住房公積金繳納制度還不行,還要滿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的必須條件。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夫妻二人,如果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住房公積金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購買的住房應當符合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建築設計標准。職工購買使用權住房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當有相當於購買住房價格的20%或以上的自籌資金(各地規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同意辦理貸款擔保,等等。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所需要的。
3. 什麼工作才有公積金
所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有公積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已全部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逐步實現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繳存職工跨地區購買住房的資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據央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現行按照歸集時間執行活期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3)什麼樣的公司才能繳納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6種情況不予或暫停住房公積金使用:
1、被列入「住房公積金失信黑名單」的職工5年內不得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不予向申請人配偶在異地或部隊有未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公積金貸款。
3、當個貸率接近90%,貸款開始實施輪候且持續3個月以上時,暫停向已經兩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含配偶)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當個貸率低於80%,且持續3個月以上時,再行恢復。
4、當個貸率接近90%,貸款開始實施輪候且持續3個月以上時,暫停向借款人或配偶信用不良記錄(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一方連續超過3次或借款人及配偶的不良記錄有一方累計超過6次和信用卡逾期欠款的(包括商業住房貸款、消費貸款等)繳存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當個貸率低於80%,且持續3個月以上時,再行恢復。
5、當個貸率接近90%,貸款開始實施輪候且持續3個月以上時,暫停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延長至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的政策;當個貸率低於80%且持續3個月以上時,恢復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延長至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的政策。
6、對不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期轉現手續(期房預抵押轉現房正式抵押)的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進行限制。購買期房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在取得《不動產權證》後7個工作日內,辦理期房預抵押轉現房抵押手續,未按規定及時辦理期房預抵押轉現房抵押手續的,不得以任何名義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4. 企業滿足什麼條件才可以繳納住房公積金
企業繳納住房公積金沒有條件,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需要准備材料: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更名文件或單位名稱變更核准通知書或變更登記情況證明、社會信用代碼證或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住房公積金匯繳協議、委託付款授權書。
然後申請人到中心網點(或通過「網上辦事大廳」)提出相關業務申請,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審核通過就是變更成功
參考來源: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溫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5. 什麼樣的人才有資格繳納公積金
關於繳納公積金這個事情,從我看來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因為繳納公積金可以讓我們衡量一個公司的情況,可以這么說,能夠為你繳納公積金的公司,公司自身的實力不低。
如今,公積金幾乎是絕大多數人選工作的標配,而且現在成都市已經開放了靈活就業人員自己購買公積金的渠道,以此來吸引更多的人才到成都來定居。由此可見公積金的重要性有多大。
6. 什麼性質的企業才可以購買住房公積金
沒有隻有國營企業才可以交這一說法,現在很多地方強制性要求企業為員工交,不論企業性質
問一下你們專管員,住房公積金由國稅代收的
7. 什麼樣的單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應當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在職職工」的范圍:即與單位有正式工作關系的單位工作人員和與所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由單位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包括有工作崗位,但由於學習、傷病及產假(6個月以內)等原因暫未工作,仍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
(7)什麼樣的公司才能繳納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逐月繳存的支持職工解決自住住房問題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強制性的長期住房儲金。
根據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由在職職工和所在單位繳存,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進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並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住房公積金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網路-住房公積金
8. 什麼樣的公司可以為員工交納12%的住房公積金
各單位自行按效益來交納 沒有硬性規定的
一、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應當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有條件的地方,城鎮單位聘用進城務工人員,單位和職工可繳存住房公積金;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二、設區城市(含地、州、盟,下同)應當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統籌兼顧各方面承受能力,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程序,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應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採取提高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方式發放職工住房補貼的,應當在個人賬戶中予以註明。未按照規定程序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予以糾正。
三、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倍或3倍。具體標准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職工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四、各地要按照《條例》規定,建立健全單位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審批制度,明確具體條件、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辦理程序。未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不得同意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
五、單位發生合並、分立、撤消、破產、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應當為職工補繳以前欠繳(包括未繳和少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合並、分立和改制時無力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才能辦理合並、分立和改制等有關事項。新設立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
六、單位補繳住房公積金(包括單位自行補繳和人民法院強制補繳)的數額,可根據實際採取不同方式確定:單位從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原則上應當補繳自《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發布之月起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單位未按照規定的職工范圍和標准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為職工補繳。單位不提供職工工資情況或者職工對提供的工資情況有異議的,管理中心可依據當地勞動部門、司法部門核定的工資,或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七、職工符合規定情形,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核實後,應出具提取證明。單位不為職工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的,職工可以憑規定的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或者受委託銀行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八、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原則上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購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內,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夫妻雙方累計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九、進城務工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購買自住住房或者在戶口所在地購建自住住房的,可以憑購房合同、用地證明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十、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管理中心審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十一、職工調動工作,原工作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變更登記和賬戶轉移手續的,職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訴,或者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賬戶轉移手續。
十二、職工調動工作到另一設區城市的,調入單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後,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應當向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賬戶證明及個人要求轉賬的申請。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調出單位核實後,辦理變更登記和賬戶轉移手續;原賬戶已經封存的,可直接辦理轉移手續。賬戶轉移原則上採取轉賬方式,不能轉賬的,也可以電匯或者信匯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調入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將職工賬戶暫時封存。
十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需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受委託銀行應當首先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中心或者受委託銀行要一次性告知職工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資料,職工按要求提交文件資料後,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辦完貸款手續。15日內未辦完手續的,經管理中心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職工沒有還清貸款前,不得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十四、進城務工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人員購買自住住房時,可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十五、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應按照委託貸款協議的規定,嚴格審核借款人身份、還款能力和個人信用,以及購建住房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加強對抵押物和保證人擔保能力審查。要逐筆審批貸款,逐筆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十六、貸款資金應當劃入售房單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擔方在銀行開設的賬戶內,不得直接劃入借款人賬戶或者支付現金給借款人。
十七、借款人委託他人或者中介機構代辦手續的,應當簽訂書面委託書。管理中心要建立借款人面談制度,核實有關情況,指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有關文件上當面簽字。
十八、各地要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或者普通商品住房平均價格和居民家庭平均住房水平,擬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職工個人貸款具體額度的確定,要綜合考慮購建住房價格、借款人還款能力及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等因素。
十九、職工使用個人住房貸款(包括商業性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用於償還貸款本息。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當期應還款付息額,提前還款的提取額不得超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
二十、職工在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地以外的設區城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以向住房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地管理中心要積極協助提供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協助調查還款能力和個人信用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