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向公司借款應如何做分錄
和正常向銀行借款的分錄是查不多的,當然也有差別。
1、借款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XX公司
2、還款的時候 借:其他應付款-XX公司 貸:銀行存款
3、如果有利息,根據借款的用途,計財務費用或在建工程等相應的科目 借:財務費用(在建工程)-利息支出 貸:銀行存款
有幾點要注意的是:
1、借款利息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超過部分不得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候扣除
2、借款利息的支出必須有稅務發票,因為這是一種金融服務,沒有發票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時候扣除
3、企業和企業、企業和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2-2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B. 公司賬戶貸款給另外一家公司賬戶的分錄
可以做一下對賬調整,及時對賬
C. 公司向銀行貸款會計分錄
貸款時候是借銀行存款,貸長期借款/短期借款,轉到那個公司就借其他應付款,貸銀行存款,以現金給你們就借現金,貸其他應收款
D. 公司貸款如何做賬
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貸款業務
會計核算流程
貸款採用逐筆核貸方式發放。所謂逐筆核貸,是借款單位根據借款合同,逐筆填寫借據,經信貸人員逐筆審核
一次發放,約定期限,一次或分次歸還的一種貸款方式。發放時,貸款應一次轉入借款單位的銀行結算賬戶,收回時,由借款單位開具支票,通過銀行轉賬辦理。貸款利息一般按月(季)計收,個別為利隨本清(即還本時同時結清利息)。
E. 公司向銀行貸款,如何做帳
1、公司收到貨款,貸款期限一年,借記「短期借款」分錄,分錄如下: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2、每月計提利息,分錄如下: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3、實際支付利息時,沖銷應付利息: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5)公司對公賬戶貸款怎麼做分錄擴展閱讀
題中由於貸款期限是一年,故應用「短期借款」科目,若貸款期限超出一年,則會應用「長期借款」科目。兩者之間的區別有:
1、期限不同,短期借款指期限不滿1年(含1年)的借款,長期借款指期限超過1年的借款。
2、利息調整需求不同,短期借款科目只核算借款的本金,不包括利息費用的調整,長期借款科目既核算借款的本金,也核算利息費用的調整。
參考資料
短期借款-網路
長期借款-網路
F. 企業向銀行貸款的會計處理
收到貸款時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
計提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每月還款和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借:長期貸款
貸:銀行存款
(6)公司對公賬戶貸款怎麼做分錄擴展閱讀:
1、為了核算和反映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應設置"銀行存款"科目,該科目的借方反映企業存款的增加,貸方反映企業存款的減少。
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期末存款的余額。企業應嚴格按照制度的規定進行核算和管理,企業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
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現金"等有關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現金"等有關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銀行存款日記賬"應按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等,分別設置,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展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
"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份終了,企業賬面結余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調節表",調節相符。
G. 公司借款,對方以對公賬戶打到我公司對公賬戶,如何做帳
銀行對公貸款就是單位(企事業單位、等)貸款,是相對於個人貸款而言。 銀行對公業務: 銀行對公業務包括企業電子銀行、單位存款業務、信貸業務、機構業務、國際業務、委託性住房金融、資金清算、中間業務、資產推介、基金託管等等,通俗點
對公賬戶,借款
銀行對公貸款就是單位(企事業單位、等)貸款,是相對於個人貸款而言。 銀行對公業務: 銀行對公業務包括企業電子銀行、單位存款業務、信貸業務、機構業務、國際業務、委託性住房金融、資金清算、中間業務、資產推介、基金託管等等,通俗點
H. 公司與銀行貸款會計分錄
企業向銀行貸款,根據借款年限的長短來判斷是短期借款還是長期借款。三年以內的都可以劃分為短期借款,三年以上的計入長期借款。
企業收到現金,根據借款年限,編寫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短(長)期借款 ---銀行貸款
I. 公司老闆借款怎麼做會計分錄
公司老闆借款應在其他應收款中核算。
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老闆
貸:銀行存款——取款銀行/庫存現金
(9)公司對公賬戶貸款怎麼做分錄擴展閱讀:
其他應收款主要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葯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6、備用金(向企業各職能科室、車間、個人周轉使用等撥出的備用金)
7、預付賬款轉入。
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賠付成本」等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其他應收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