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手機貸不還會不會坐牢
手機貸不還不會坐牢,因為民間借貸本身屬於民事糾紛不屬於刑事案件,但是如果在法院判決後有履行債務的能力卻依舊不履行債務的屬於拒不執行判決罪,會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2. 請問手機分期,還了一半現在沒有能力去還,法院會怎麼判刑
手機分期逾期不還,是屬於民事違約行為,不是刑事犯罪,不會被判刑。
但逾期不還,需要承擔逾期利息以及違約責任,債權人有權自逾期之日起三年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法院判決還款之後仍不還款的,會被法院強制執行或列入失信執行名單,同時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零一條 貸款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六條 借款的返還期限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二百零七條 逾期利息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法院有權採取執行措施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 手機貸款還不上被起訴了會怎樣
手機貸款還不上被起訴了,會被強制執行。也會被納入誠信檔案。
4. 手機貸款沒有還款,現在法院起訴了,要怎麼辦呢,朋友們
貸款沒還的話,手機店已經起訴你。那你得抓緊把貸款還上。否則法院開庭審理了。還是會判決你還款。法院判決後你還是不還款的。法院有可能查封你的財產。如果你沒有財產可執行的。法院會將你列入徵信黑名單。到那時你的各種出行,出境,銀行貸款以及高消費等等都會受到限制。所以趕緊把錢還上,對方撤訴就完事了。對方起訴你也就是要錢,只要把錢還了,對方就會撤訴的。
5. 手機分期貸款 法院開庭那天被告不出庭 有什麼後果
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院可在查明事實後缺席判決,如果由於被告缺席,導致有利於被告的證據未能舉證和質證,那麼被告可能需要承擔不利的後果。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6. 手機貸款沒還清,別人起訴我到法院了,然後我在吧錢還了,是不是就沒事了
別人取消起訴你就沒事~還完錢了應該沒事~~~
7. 惡意拖欠分期手機貸款起訴法院會怎麼處理
經濟案件糾紛在原告起訴後,法院會向被告送達傳票、起訴狀、舉證通知書,告知被告開庭的時間,地點,案件的審判人員。並告知被告在一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答辯狀,以及相關的證據材料。在開庭前法官可以詢問雙方當事人是否同意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法官會依法開庭審判。
處理方法:
1、積極找有利於自己的證據應訴。也可以委託個專業些律師代理。
2、綜合分析在案件中的不利之處,爭取利益最大化。
3、如有必要,也可以反訴。
4、如不利,可以請求法院調解結案,達成新的有利於自己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7)手機貸款法院會怎麼判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