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公司倒閉了怎麼拿資料
首先:如果大家借的是具有牌照的正規網貸公司,那麼一般來說公安部門、法院等部門會跟進處理,借款人可及時關注最新消息,做下一步處理。
其次:網貸公司不會突然讓一個願意還錢的人徵信不良,在此之前它也一定事先進行催收或告知過借款人,所以在網貸公司催收或告知還款的時候,你就應該把錢還掉了。
最後:即便網貸平台倒閉或者跑路,但電子合同真實存在,如果網貸平台的投資人通過法院維權了,你就應該按照合同內容,履行償還義務,不過要是你有錢但就是不還的話,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了,具體懲罰措施要看法院判決結果。
㈡ 公司倒閉了申請的企業貸款怎麼辦
1、借款人和擔保人被依法宣告破產,進行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2、貸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或死亡,以其財產或遺產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補償,確實無力償還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或者以保險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4、貸款人依法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得價款不足補償抵押、質押貸款的部分;
5、貸款本金逾期兩年,貸款人向法院申請訴訟,經法院裁判後仍不能收回的貸款,或不符合上訴規定的條件,且經有關部門認定,借款人或擔保人事實上已經破產、被撤消、解散在三年以上,進行清償後,仍未能歸還所欠貸款,又無另外債務承擔者,確認無法收回的貸款;
6、其他經國家稅務總局批准核銷的貸款。
㈢ 公司貸款200萬,現在公司倒閉還不上了,我是法人,會承擔哪些責任
這種情況關鍵看是不是公司股東和公司性質,如果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現在一般是這種),而又是公司股東,需要在出資的范圍內承擔責任;如果不是股東,只是單純法人的話則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3)有限公司貸款倒閉擴展閱讀
公司法人需要承擔的責任
一、刑事責任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的責任主要源於「單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語中,對「公司」、「企業」,統一表述為「單位」,單位犯罪的,單位要承擔罰金責任,許多情況下還要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這里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經常與「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
二、民事責任
如前所述,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為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擔民事責任,但也有例外。以下情況法定代表人可能直接承擔責任:
(一)因經營過錯而需向本單位法人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因為法定代表人在經營過程中存在過錯,導致本單位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那麼,法人可向該法定代表人追償。
(二)法定代表人可能面臨的合同違約責任
公司、企業出於管理考慮,有時會與法定代表人簽訂經營管理合同,更進一步地約定法定代表人的權利義務。
(三)侵權責任
如法定代表人單獨或者與第三人相勾結,損害本單位法人利益,侵害法人財產,該法定代表人可能向本單位法人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賠償責任。
(四)股東責任
股東或股份公司發起人時需承擔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責任,一旦出資人未按規定繳納出資時,除應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需向已按期足額繳納的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或按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㈣ 有限公司宣布倒閉但是還不上銀行貸款,法人有什麼責任
㈤ 公司員工貸款公司倒閉了員工怎樣辦
1.公司員工貸款屬於私人貸款,還貸的責任也由貸款的個人承當。
2.若公司當時提供了擔保,在員工無力償還貸款的情況下由公司承當連帶償還的責任。
3.公司倒閉,就是擔保責任人破產關門,那末只能由貸款的個人承當還貸的法律責任。
4.這有1個條件,就是公司關門必須走法定倒閉程序,若只是自行關門大吉,沒走法定倒閉程序,那末公司的法人代表及董事會和股東都要承當連帶償還責任。
㈥ 貸款公司倒閉了我欠的錢還需要償還嗎
借款本金、合法范圍內的利息仍然需要償還。
貸款公司按照雙方簽訂的借款協議將借款本金如數支付至債務人處,那麼雙方的借款協議成立並生效,該協議受法律保護。貸款公司倒閉後,可進行破產清算,清算組將代替小貸公司對借款人提起民事訴訟,索要本息。協議中約定的利息如並未違反法律規定,則借款人需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歸還利息,對於未支付的超過年利率24%的利息,債務人可以請求減免,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的利息也可以要求對方返還或折抵本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二、通知、公告債權人;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五、清理債權、債務;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_《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條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