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向個人貸款,貸款轉入個人賬戶可以嗎
當然可以,只不過貸款合同需要寫明是貸款人指定的賬戶。
B. 過橋貸款和墊資有什麼不一樣
1、貸款佔用的時間不同:
過橋資金就是短期資金的融通,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過橋資金是一種與長期資金相對接的資金,其之所以存在,是企業或個人為了實現與長期資金相對接,而進行的短期資金融通。
墊資多發生在工程項目和房地產業務中,在工程項目的建設中,承包人往往就需要代墊資金(墊資)。墊資業務的期限一般為短期,最長1年。
2、還款方式不同:
墊資一般採用的還款方式是按月付息,一次性還本,但是由於過橋貸款不是長期佔用資金,只是一種臨時需要,到期後需要一次性還本付息。由於過橋貸款的重要性,一般會給予資金提供者相當高的回報。
3、所涉及得關系不同:
墊資資金一般的是涉及四方的關系:借款方、原個人貸款資金方、新貸款資金方、過橋資金方。
過橋貸款一般涉及三方關系:借款方、借款合作方、貸款資金方。
C. 過橋貸款具體需要哪些步驟
過橋貸款申請流程:貸款銀行出具貸款承諾書或在新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上蓋章;調查銀行貸款批復的真實性;銀行業務部對借貸企業進行資信調查,了解企業貸款真實原因,撰寫報告;業務部及風險管理部審核小組審批;總經理簽批;公司決策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返回審批表到業務銷售中心;承辦業務營銷中心與該借款企業簽署委託公證:內容為在該企業不在現場的情況下,可以全權托我司人員辦理注銷抵押登記及再次抵押登記手續;提供資金用途證明材料,方便銀行放款暢通;提供相關資金過渡戶的空白支票;與客戶簽訂委貸的相關合同,或有股權質押的典當借款合同;提供相關企業及相關人員的連帶責任的擔保。
D. 過橋墊資算是非法放貸嗎
過去,如何定性架橋資金? 一直不清楚,屬於法律灰色地帶。 但現在不同了。 其實,你可以清楚地定義性質,看清楚它是否違反規定或法律。 下面就為大家分析一下:
過橋推進從字面上理解為:一家公司的銀行貸款即將到期,但手頭沒有現金流,不可能先還款,再拿到新的貸款。 在這種情況下,找到個人或第三方公司,他們償還公司貸款,然後等待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公司發放新的貸款。 貸款發放後,公司用這筆錢償還這些個人或第三方公司的資金。
這時候涉及到三方公司:需要過橋墊付資金的公司、提供墊付資金的個人或公司、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 分別談法律責任和風險。
對於公司來說,他們可以從外部借錢並支付利息。 這都是合規的。 但是,如果將貸款資金用於償還貸款,則可能存在一定的風險。 一般情況下,銀行發放的貸款屬於特殊用途,公司將資金用於歸還墊款,實際上是違反合同的。 如果銀行發現,就有提前終止合同和收回貸款的風險。 過去銀行可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現在銀保監會比較嚴格,要求銀行進行貸後審核,一旦發現,必須予以處理。
對於銀行來說,之前可能不知道有過橋貸款,但貸款發放後,必須按照監管要求進行貸後檢查。 發現借款挪作他用的,必須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
當然,這也是企業的實際困境。 許多公司在貸款到期時由於生產周轉而沒有那麼多現金來償還。 這就催生了這樣一個灰色的商業區。 這需要金融監管部門來解決。
E. 什麼是個人過橋墊資什麼是企業過橋墊資
一般個人主要是說,在有房貸未還清的情況下,想再次抵押貸款,之前的貸款要先還清,自己沒錢,找人幫你還之前的房貸,等銀行把房子再次抵押出錢來再還給...
F. 什麼叫過橋貸款
過橋貸款又稱搭橋貸款,是指金融機構A拿到貸款項目之後,本身由於暫時缺乏資金沒有能力運作,於是找金融機構B商量,讓它幫忙發放資金,等A金融機構資金到位後,B則退出。這筆貸款對於B來說,就是所謂的過橋貸款。
在我們國家,扮演金融機構A角色的主要是國開行/進出口行/農發行等政策性銀行,扮演金融機構B角色的主要是商業銀行。
G. 個人向銀行抵押貸款,銀行工作人員讓其他公司做過橋貸款,合法嗎
個人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銀行工作人員讓其他公司做過橋貸款,通常都是貸款人不符合貸款要求。
H. 現在需要還銀行的款,要找過橋公司貸款把錢還進去,再從銀行貸出來,一般需要怎麼操作
一般情況是這樣操作的,過橋資金公司打款到本公司,本公司還貸到銀行,銀行再放貸出來,本公司收到放貸款後,再將過橋資金公司的錢還回去,當然需 要支付一定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