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身份信息被人利用在網上做了貸款 對方惡意逃避債務
可以報警的,一般在網貸審查時,都需要上傳本人手持身份證的照片,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別人盜用了你的身份信息辦理的網上貸款,這個放貸的公司是有違規操作的地方的,所以是有責任的。由此產生的債務不是你來承擔。新的違反居民身份證法司法解釋是,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一次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你去報案,公安機關可以抓人追究他刑事責任的。希望採納。
② 身份信息被冒用貸款
身份證限於個人使用,他人冒用貸款的極有可能涉嫌合同詐騙,受害人可以向警方報案要求查處!
如果確實沒有貸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貸款合同無效,並追求銀行和冒用人的過錯責任。
③ 我的身份證被別人冒用貸款了怎麼辦
被別人冒用信息貸款,建議報警維權,不排除個人信息被盜用的可能。
聯系銀行或金融機構方面,告知銀行或金融機構;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冒用他人名義貸款,涉嫌貸款詐騙,適用刑法193條之相關規定。
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④ 身份信息資料被盜用貸款,我應該怎麼辦。
身份證被盜用貸款,涉嫌貸款詐騙,建議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
同時可以到銀行查詢一下自已的信用記錄,看看是否貸有款,冒用他人名義貸款的屬違法,那麼當事人在有充分根據的前提下,可提出上訴,由法院裁定。法院最終裁定當事人確實是屬於身份證被盜用而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當事人的不良信用記錄最終可在銀行徵信系統里被消除。
⑤ 身份證被他人冒用貸款需要報警立案嗎
需要報警立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第四章 法律責任規定:
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行為之一,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有前兩款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條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利用製作、發放、查驗居民身份證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變更公民身份號碼,或者在居民身份證上登載本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項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載虛假信息的;
(三)無正當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居民身份證的;
(四)違反規定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
(五)泄露因製作、發放、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而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
⑥ 我的身份資料被別人盜用辦了貸款,我會有什麼責任
身份證被盜用貸款,涉嫌貸款詐騙,建議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
被別人冒用信息貸款,建議報警維權,不排除個人信息被盜用的可能。
聯系銀行或金融機構方面,告知銀行或金融機構;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冒用他人名義貸款,涉嫌貸款詐騙,適用刑法193條之相關規定。
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