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公司與信貸機構或銀行簽訂的要求貸款人買保險合法嗎
牛啊!我們這的一些銀行才剛開始推廣這個業務,不敢硬來的,你那的銀行居然敢亂來。
你如果不怕貸款搞不成,又想出口氣,可以去銀監局和工商局告銀行跟保險公司,金融業最怕這兩個部門了。
不過也得提前做好准備,收集證據,比如錄音錄像、錄的過程問清楚相關的業務人員、經理是否必須辦這個才能貸到款,然後故作疑問地問銀行為什麼貸款合同裡面沒有寫必須買這種人壽保險險種的,如果錄制的過程中能錄到保險公司營銷人員在銀行現場跟銀行工作人員一起向你解釋這項附加保險業務、則更佳,不過你錄的時候要注意跟每個接觸的人要名片,最好拿到名片然後曬在自己偷錄的鏡頭前,再用嘴巴跟遞名片確認「你是XX銀行XX保險公司的XX經理對吧」,這些證據很重要。如果沒有這些證據,僅僅憑辦理業務的各種合同、單據、文件,只能證明你自己願意搞這些,完全證明不了人家逼你辦這些。錄像的時候要淡定、平靜,不要緊張,不要讓對方察覺,要多問,裝傻,明知故問等等。
除此以外,沒啥辦法搞倒他們了。
B. 銀行貸款好還是保險公司貸款好
銀行好,利息低些
C. 銀行和保險公司合作違法嗎
是合法的。目前,銀行保險主要是在銀行或郵儲櫃面代售的保險產品。銀行保險是保險公司銷售保險非常重要的一個渠道,一般而言,產品線也非常齊全,和保險營銷員(保險代理人)銷售的保險產品、電話或網路銷售的保險產品相比,在保險費高低、保險責任、理賠等方面並無本質區別。
2011年3月,中國保監會和中國銀監會聯合發布《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管指引》,其中規定,保險公司委託商業銀行銷售的保險產品,應當是按照中國保監會保險產品審批備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經過中國保監會審批或備案的保險產品。保單封面主體部分必須以顯著的字體印有「保險單」或「保險合同」字樣、保險公司名稱等內容。
此外,在銀行銷售保險產品的代理人,也應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和監管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格認證。
之所以在銀行銷售,因為銀行的工作人員在理財方面相對有經驗,常常可以提供很好的建議。另外,在銀行可同時進行保險費的結算,對保戶來說十分方便。
D. 有什麼好的建議,加快保險與銀行的合作
一、銀行保險
銀行保險是指銀行通過各種方式向客戶提供保險產品而進入保險領域。銀行保險業務起源於歐洲,發端於19世紀,成熟於20世紀80年代,鼎盛於20世紀90年代,在比利時、義大利、德國、英國、荷蘭、瑞士等國家,其實現的保費收入占壽險市場業務總量的20%-35%,而在法國、西班牙、瑞典等銀行保險更為發達,這一比例曾達到60%。
銀行保險的發展模式有四種:第一種,分銷協議模式,保險公司與銀行簽訂短期代理合作協議,代售產品,代收保費,代理資金結算,提供優惠融資支持。第二種,戰略聯盟關系,銀行重點選擇一到兩家保險公司合作,共同研發產品,共建信息平台,建立長期的利益共享機制。第三種,合資模式,進行資本融合,共同出資建立子公司,通過子公司進入保險領域。第四種是金融控股集團,銀行收購保險公司或者保險公司收購銀行,通過共同的控股金融集團而緊密打造成一體化組織。
銀行保險在我國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1995年,新華、泰康、華安等保險公司為了搶占市場,迅速樹立品牌形象,紛紛與銀行簽訂代理協議,開展銀行保險業務。2000年以前,銀行保險所佔份額不足2%,2001年,銀保業務占壽險總收入比重將近3.5%,2002年,全國銀行代理壽險保費收入為388.4億元,占人身壽險的17.1%,2003年又實現保費收入765億元,同比增長63%,占人身保險業務收入26%,2004年全國銀行代理壽險保費收入795億元,占人身保險保費收入的25%,2005年實現銀行保費收入803.25億元,2007年增速達到了42.79%,2008年一季度銀行保費收入增速進一步上升到128.71%,帶動壽險行業增長。
二、銀保合作在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銀行保險發展迅速,但與歐洲銀行保險相比,仍然處於較為低端的第一種發展模式,即協議代理模式,各保險公司與銀行簽訂短期代理協議,代銷保險產品,代收保費。協議代理模式下的銀保合作存在著諸多的問題,這些問題的積累也極大的影響了銀行保險的進一步發展。
(一)政策性因素影響
2000年1月頒布的《保險公司管理規定》明確提出保險與銀行、證券分業經營,自此我國的金融體系進入了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發展模式,銀行、保險和證券有著各自獨立的監管機構和獨立的監管法律體系。經營商業銀行則不能同時經營保險,經營保險也就不能涉足經營銀行業務。這就制約了我國銀行保險業務向著更高模式的發展,而從發達國家的經驗和長遠發展戰略考慮,金融的混業經營是一種必然的發展趨勢。
(二)銀保系統性因素影響
1、銀行主導的金融體系下,銀行對於銀保合作的熱情不高。
(1)我國金融市場發展並不完善,銀行之間的競爭並沒有發展到白熱化的程度,傳統的資產負債業務仍然是利潤的主要來源,而銀保手續費只是中間收入中的一項,並沒有成為銀行利潤的主要來源。銀行保險作為外來的介入業務始終沒能夠融入銀行發展的長期發展戰略,而銀行也不能夠分享保險公司銀保業務利潤。
(2)銀行占據品牌資源優勢、渠道資源優勢、相關業務資源優勢和人力資源優勢,而保險公司眾多,為了搶占市場、擴大業務規模,在銀保領域展開了激烈競爭,因而在銀保合作中銀行處於被動地位,而保險公司處於主動地位。
2、銀保合作短期化,且隨意性強。短期性的協議關系,不能形成長遠的、利益共享的戰略夥伴關系,銀行只想以自己的網點資源盡可能多的獲取資源租金即手續費,而保險公司也不願在與銀行的合作中進行長遠的投入,而是把力量主要集中在網點的爭奪上。
3、保險公司在銀保競爭中仍然以手續費為主要手段,業務發展方式粗放。銀行保險傭金比例低於個人營銷,本應該有成本優勢,但在當前狀況下,銀保業務的成本優勢並沒有體現出來。(1)我國取消了「1+1」模式,即一家銀行只能同一家保險公司合作,「多對多」模式下,銀行對保險公司有較大的選擇空間,銀行地位的強勢迫使保險公司展開了單純的代理費率的競爭。(2)銀行對員工分配激勵措施不到位,使銀行員工在代理銀保業務緊盯代理費率。由於銀行對與代理費仍然採用入財務大帳而後再對員工進行獎勵的措施,針對個人代理的分配激勵措施並不到位,所以銀行員工更願銷售代理費率比較高的公司的產品。所以,在銀保合作過程中,就極易形成哪家保險公司的代理費率高就代理哪家公司的產品的局面,保險公司在費率上展開了激烈的競爭。據悉,5年期產品的手續費過去為2%左右,而現在攀升到了3.5%左右,再考慮公關費用,附加獎勵費用,業務員的工資,業務單證費用,內勤工資等成本,保險公司實際上已經陷入了「無利潤」狀態。
4、銀保產品單一,功能不完善且同質化嚴重。銀保產品主要是躉交、三年期和五年期期交,不利於保險公司風險防控和長期發展,而且由於信息的不對稱,向客戶提供的多是具有簡單保障功能的簡易保險,保障功能並不完善,多偏向於分紅型和投資型。而且各個保險公司的產品存在同質化現象,可替代性強,客戶在不同的保險公司產品之間的轉換成本很低。此外銀保產品的同質化還表現在保險公司產品和銀行產品也具有可替代性,銀保產品的儲蓄性對銀行中長期儲蓄構成了侵蝕,是對銀行資金流和客戶流的掠奪。
5、銀行櫃員的保險理念和產品銷售技能不完善。由於財產險,人壽險業務性質不同,個人業務和團體業務分類不同,傳統業務和投資理財型業務不同,保險產品本身具有多樣性和復雜性。銀行櫃員適應了銀行的標准化銷售模式,對保險理念和保險產品觀念沒有受過專業化的培訓,因而存在業務技能的欠缺,不利於銀保業務的展開。
6、銀保代理人員的不當行為侵蝕銀行信譽。在我國,人們對銀行的可接受程度高於保險,銀行一直比保險擁有更高的信譽度。但是由於銀保代理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再加上保險公司片面追求業務規模,導致誤導客戶甚至騙保現象的大量出現,常將某些保險產品描述為與同期儲蓄存款收益差不多或略高,向客戶承諾最低分紅水平,套入「本金」、「存保險」、「存錢送保險」等概念,或混淆保險與存款的區別,嚴重影響了銀行信譽,使銀行在銀保合作中有所顧忌。
(三)技術性因素影響
保險公司和銀行的網路信息系統相互獨立,不利於客戶信息共享和為客戶提供便捷服務。銀行不願與保險公司分享高端客戶,而保險公司也不願與銀行分享技術性優勢,所以兩者不願共同打造統一的信息技術平台,無法使客戶獲得一站式的便捷服務。雖然「銀保通」系統已經廣泛應用,但卻是銀行獨立開發的針對各個保險公司的業務操作系統,沒有與保險公司信息系統連接,不具有共同性特徵。
三、對策研究
(一)對政府而言,良好的宏觀政策至關重要。
1、營造良好的監管環境
(1)逐步取消對混業經營的限制。混業經營是金融業發展的大趨勢,當前金融業的發展狀況也逐步呈現出混業經營的趨勢。銀行准許經營保險,保險公司也積極進軍銀行領域,財險公司可以經營壽險,壽險公司也積極向財險拓展。平安保險公司先後收購福建亞洲銀行、深圳市商業銀行,並更名為平安銀行,從而成立平安金融集團;中國人保人壽險公司掛牌成立,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財產險公司掛牌成立,保險巨頭紛紛打破分業經營限制是金融業放鬆管制的徵兆。而混業經營可以有效應對外來綜合性金融企業的競爭和日趨激烈的同業競爭,並能夠提高資源整合能力和產品開發能力,進一步提高應對金融風險的能力。
(2)加強對保險公司競爭監管,積極引導保險公司由粗放式競爭向集約式競爭發展。對各家保險公司的代理費率進行嚴格監管,防止不計成本的提高代理費率的惡性競爭的出現。引導保險公司進行業務創新、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提升競爭的手段和方式。
2、完善銀行准入機制,推動銀行業的充分競爭。目前我國銀行市場是以工農中建為主導的寡頭壟斷市場,四大銀行的國有控股身份使得各個銀行刻意迴避業務方面的競爭,而其他非國有控股銀行在同業競爭中能力有限,所以銀行業的競爭是不完全競爭,這不利於提升銀行業的整體競爭力和對抗金融風暴的能力。而正是競爭的不充分導致了在世界金融發展日新月異的今天,中國銀行業依舊把傳統的資產負債業務作為利潤的主要來源,而不急於在其他領域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從而使銀保合作不能夠上升到銀行長遠發展的戰略高度上。
(二)銀保雙方應從長遠發展戰略出發,構築利益共享機制。
銀保雙方的合作是具有互利共贏性質的,對於保險公司來說,可以擴大業務規模、降低成本、拓展業務渠道、迅速搶占市場。對於銀行來說,面對日益激烈的同業競爭和外來競爭,及資金提供者和客戶談判力量的增加,傳統的資產負債業務利潤率將不斷下降,銀保合作無疑將帶來新的利潤增長點。並且可以通過向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而留住優質的客戶資源,綜合實力的提升也能夠增強自身應對金融風險的能力。
1、利用雙方優勢,聯手共同開發優勢產品。保險公司具有產品開發技術優勢,而銀行則具有客戶資源優勢,一方面雙方應充分開發與利用客戶資源, 對市場進行細分, 確定相應的目標市場, 針對不同需求層次的准客戶和潛在客戶設計相應的保險產品, 使產品能集保障性、儲蓄性、投資性為一體, 最大限度的滿足客戶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另一方面探索銀行保險聯手開發產品, 以增加對銀行客戶的吸引力, 調動銀行代理的積極性, 達到銀行金融服務功能與保險保障功能的有機結合, 更好地提升保險產品的銷售效率。如開發捆綁式混合型產品, 與信貸存儲、信用卡等銀行金融工具相關的保險等, 豐富可供銀行銷售的保險產品。
2、加快技術開發,建立和優化銀保合作的信息化平台。目前各家銀行普遍使用的銀保通系統雖然能滿足櫃面實時出單的要求,出於安全和信息機密等多方面考慮,但對於保險產品的實務操作和信息共享仍然不充分,功能仍就有限,銀保雙方應加強信息化平台建設,讓客戶能夠通過信息平台享受便捷、一站式銀行和保險的雙重服務。
3、讓銀行分享保險公司利潤,在銀行內部培養利益相關者。可以考慮為銀行內部管理銀保方面的員工配屬來自保險公司的薪酬,這必將吸引銀行內部優秀人才進入銀保領域,並從內部利益上重視銀行保險。在機構設置上就能反映出銀行對銀行保險的態度並不像保險公司那樣重視,在保險公司設有專門的中介銀保業務部門,而銀行則僅僅設有相關機構,並不是獨立部門,因而積極引導銀行設置專門銀保部門,並為其管理人員配屬相應比例的薪酬,無疑為銀行從內部相關利益方面重視銀行保險提供了堅實的依據。
(三)保險公司,在既定的約束條件下尋求解決之道仍然十分必要。
1、在產品同質化比較嚴重的狀況下,著力提升服務質量,打造品牌優勢。產品同質就需要提升服務,依靠優質的服務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通過市場品牌的建設讓自己成為客戶購買銀行保險的第一聯想,只有這樣才能在競爭激烈的銀保市場中勝出。
2、在保險觀念和產品上加強對銀行櫃員的培訓,並由保險公司代表銀行出台相關的分配獎勵措施。可以將保險行業嚴格專業的培訓機制應用到對銀行櫃員的培訓當中,保險公司擁有完善的新人育成培訓機制和業務技能提升培訓機制,而這些機制同樣完全適應於銀行櫃員的培訓,通過這些機制的操作,銀行櫃員在保險觀念和產品銷售理念及技能上會有極大的提升。銀行出台分配激勵措施熱情不高,往往不願出台專門的企劃給予櫃員以實物獎勵,而保險公司的企劃激勵機制相當完善,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由保險公司出台相關企劃措施以銀行名義進行獎勵。
3、提升專管員和理財經理隊伍素質,著力打造專業、敬業、誠信的銀行保險銷售隊伍。嚴把銀保代理人員准入標准,加強誠信度考核,完善專管員和理財經理誠信激勵機制,杜絕誤導客戶和騙保行為,從而防止對銀行信譽的進一步侵蝕。
E. 銀行可否向保險公司貸款
保險公司可以向銀行貸款,不過要有固定資產或有價證券作為抵押。銀行是不允許向保險公司貸款的借款都不行,保險和銀行都是特殊行業有和一般企業行業規則制度,銀行資金不充足的話有很多融資渠道,發型或者增發股票,設計顧客理財產品等,還有可以向央行申請援助。如果保險公司部資金部充足也可以發行或者增發股票或者向國家申請援助。
F. 銀行貸款和保險公司貸款哪個便宜
保險公司的要比當時銀行存款利息高比貸款利息低,具體的要看各公司的了,具體的看以下
因為一些保戶可能遇到家庭發生突發事件或者急需周轉資金之類的事,所以就想到保險公司退保;而保險公司也不想因此失去客戶,與其坐等客戶做出無奈之舉,還不如「送個方便」。同時該業內人士還認為,保險公司不會對資金用途作任何限制,對投保戶而言沒什麼風險,實質上是貸自己的錢,除了一些分紅型保險貸款期間沒有分紅外,仍然可享受被保險的一切資格。而且貸款時不像銀行貸款那樣還需對抵押財產、擔保作嚴格審核,手續繁瑣。盡管保險公司保單質押貸款以保護為前提,同時貸款金額也較小,卻為人們短期融資提供了一條全新的渠道,有著廣闊的前景。
G. 關於保險公司是否可以進行貸款業務的問題,內詳
看了你的問題補充!答案:保險公司的保險基金是不可以用來向外放貸的,放貸是銀行的業務,但是保險基金可以用來投資和理財的,這也是現在很多保險公司成立資產管理部,或者資產管理公司的原因。因為這些資金不能放在那兒存著,只有放到市場上才能產生對經濟的推動力。另外有投資就會有信託,因為基本這些投資基金基本都是別人的信託財產,沒有多少是保險公司的自有財產。至於銀行,它和保險是完全獨立的,平安銀行和平安保險是兩家獨立的法人,絕對不會有業務的重合,只是隸屬於一個集團!國家有明確的規定,詳細的你可以再去查一查。你覺得這樣的回答可以么,可以的話,需要你的認同!
我在補補啊!
保險資金的投資領域不外乎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保險公司的投資管理公司其實和基金公司的本質是一樣的,只不過一個投資來源是散戶買基金的錢,一個是保險公司信託給它的保險基金。另外現在保險公司的投資管理公司也可以信託別的資金,象企業年金,總的來說現在基金公司能做的,這些保險投資公司都能做。還有一種趨勢就是,現在保險公司開始把他們的資產投資分部給獨立出去,成立單獨的企業法人,當然是控股的那種,這樣有利於其業務的開拓。
H. 人壽保險貸款跟那些銀行合作
平安銀行。
保單貸款申請條件:
1、保單生效滿6個月以上
2、每月保費在200元以上的保險
申請資料:
1、身份證
2、工作證明
3、住址證明
4、保單(可三份疊加)
I. 保險公司與銀行合作
銀保把我們專業的保險代理人坑慘了,好多老百姓保單沒看清楚就簽單了,最後又一棍子全打到我們身上,讓大家誤會。至於您的情況建議看看開戶時的保單內容,尤其是出現繳費滯後怎麼處理的,再聯系保險公司。最後還是說銀行最大的就是存貸款,要保險還是找專業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