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借款合同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徵收印花稅的借款合同的征稅范圍為: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徵收印花稅。
所以,你單位不用交印花稅.
⑵ 借款合同印花稅率是多少
1、借款合同應納稅額=借款金額×0.005%
2、借款合同印花稅率的多少要看借款人是跟誰借得款。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
4、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5、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徵收印花稅。
(2)貸款公司貸款合同印花稅優惠擴展閱讀:
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⑶ 借款合同印花稅
根據相關規定,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的規定,借款合同是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征稅」規定,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採取的是正列舉的方式,只對列舉出來的憑證征稅,未列舉的一律不征稅。
因此,企業和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不屬於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能視同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稅。如果您還不確定,那麼您也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對憑證不能確定是否應當納稅的,應及時攜帶憑證,到當地稅務機關鑒別。同稅務機關對憑證的性質發生爭議的,還可檢附該憑證報請上一級稅務機關核定。
⑷ 貸款合同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借款合同印花稅率的多少要看借款人是跟誰借得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徵收印花稅
印花稅計算方法目前,對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採取下列計稅辦法[1]:一、凡是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並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並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所載金額計稅,在借據上貼花。如果雙方在口頭上達成借貸協議,在借款時通過借據作憑證,應按每次借據金額計稅貼花。二、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這種借款次數頻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貼花,勢必加重雙方負擔。因此,對這類合同只就其規定的最高額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從貸款方取得一定數量的抵押貸款,這種借貸方式屬資金信貸業務,這類合同應按借款合同貼花,其後如果借款方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資產轉移給貸款方時,還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的有關規定計稅貼花。四、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
⑸ 與小貸公司簽訂了借款合同,要繳印花稅嗎
問:我企業因資金困難,向小貸企業借款,簽訂了借款合同。請問我們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答: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的規定,借款合同屬於印花稅的徵收范圍。徵收印花稅的借款合同的征稅范圍為: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若該小貸企業不屬於由國家銀監會批准設立,未領取金融許可證,則該企業與小貸企業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於與金融企業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因此,該企業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⑹ 印花稅對金融企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印花稅的稅收優惠主要是減免稅。按照現行稅法規定,印花稅的減免稅優惠主要包括: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徵印花稅,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免徵印花稅。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徵印花稅。
(4)我國的各銀行按照國家金融政策發放的無息、貼息貸款及由各商業銀行按照規定由財政部門或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貼息的貸款項目所簽訂的貸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5)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的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指由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提供資金,具有援助性質的優惠貸款項目所簽訂的政府間協議),免徵印花稅。
(6)中國人民銀行向各商業銀行提供的日拆性貸款(20天內的貸款),對此類貸款所簽訂的合同或借據,暫免徵印花稅。
(7)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免徵印花稅。
(8)出版合同,免徵印花稅。
(9)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或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免徵印花稅。
(10)由外國運輸企業運輸進口貨物的,外國運輸企業所持有的一份結算憑證,免徵印花稅。
(11)特殊貨運憑證,免徵印花稅。按照規定,運輸下列特殊貨物免徵印花稅:
①凡附有軍事運輸命令或使用專用設備的軍事物資運輸結算憑證;
②凡附有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證明文件的運輸結算憑證;
③為新建鐵路運輸施工所屬物料,使用工程臨管線專用運費結算憑證。
(12)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按照規定,對房產管理部門與個人訂立的租房合同,凡是用於生活居住的,可暫免貼花;對鐵路、公路、航運、水路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也暫免貼花。
另外,對於虧損、微利企業記載資金的賬簿,第一次貼花數額較大,難以承擔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允許在3年內分次貼足印花稅。
第三節 優惠政策的合理運用與避稅新思路
一、運用優惠政策進行避稅的原理
利用稅目、稅率進行避稅。
如一份合同中,分別記載有「加工承攬合同」和「購銷合同」的經濟內容,納稅人未分別按各自的稅目稅率計稅貼花,而全部套用「購銷合同」的稅目稅率計稅貼花。對此類合同的稽查,應當注意簽訂合同雙方單位的性質、經營范圍以及合作內容,藉此發現問題。
還有的企業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錯按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的稅率計稅貼花。
⑺ 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有印花稅優惠嗎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規定:「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