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老總以個人的名義向銀行貸款用於公司業務,這個稅務賬可以不做嗎
你好,以個人借款名義入賬
1、收入時
借: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老總
2、支付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現金
但存在以下問題:
1、所得稅稅前列支問題:目前國家稅務總局沒有明確政策規定,現在可以比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執行,按「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 允許稅前扣除;
2、個人所得稅問題:企業支付給個人借款的利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應以股息、利息、紅利所得按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支付利息的企業應該在支付時依法代扣代繳。這個是必繳的。
3、營業稅及附加問題:取得(支付)利息按照「金融業」,按5%稅率代扣代繳營業稅以及隨營業稅計征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這個規定各省市要求不一樣,有的省市不管,有的就要徵收,稅法沒有明確規定。
希望對你有幫助,順祝一切順利~!
B. 公司財務以個人名義為老闆申請貸款需承擔償還責任嗎
個人名義申請的,如果老闆不認賬,就只能自己承擔了,所以最好不要以個人名義為公司貸款
C. 老闆以公司名義貸款但是用於個人用途的貸款賬務怎麼處理,可不可以不做帳
以公司名義貸款,必須入賬,否則銀行怎麼對賬啊,支付貸款利息也沒有依據啊。
老闆用於個人,如,把錢轉到個人賬戶,也要做處理,否則,你的銀行存款賬實不符,也無法與銀行對賬。
如果是使用到個人消費了,如,購車用公款,但產權證是個人姓名,年底前如果不能歸還,稅務視同分紅處理,要交個人所得稅。
D. 我公司老闆以個人名義貸款200萬,公司擔保的,公司股東有責任嗎
沒有,不存在公司擔保之類的東西,因為公司沒有出具擔保的財產,個人名義可能是經營性貸款,一般上老闆個人徵信
和公司有關系的貸款一般都上企業貸款卡
E. 公司以個人名義貸款!求助!
向銀行貸款需要滿足貸款的條件,簽訂貸款合同。
銀行申請貸款業務的條件:
年齡在18到65周歲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貸款用途合法;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F. 我公司老總以個人名義到銀行貸款,如何做帳,如何支付利息
嚴格按目前我國的會計法規,公司不能支付利息給個人.因為他們都沒有經營貸款的許可.個人借錢:
借:銀行存款
貸: 其它應付款-個人
做一份合同約定個人與公司借款的利息,支付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 財務費用-利息
G. 老闆以個人名義貸款用於公司周轉,如何入賬
不用交稅,
借 銀行存款;
貸 其他應付款。
這是我查的企業的通用做法。
這部分款項的利息不能入賬。我也沒發現過有企業把股東借款的利息入賬。
這一種情況如果可以入賬,很容易形成虛列財務費用,所以稅務部門不允許列支。
其他外面的借款,在符合人行規定的利率范圍內可以列支利息。
H. 公司老闆以公司為抵押以個人名義貸款用公司會計的卡過賬可以嗎
不合適,老闆以個人名義辦貸款,應該使用老闆的銀行卡,使用會計的卡不可以。
I. 老闆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給公司用
在各個銀行里,均有一種業務,叫做個人的經營性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