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信息泄露,被人在網上辦了網上貸款,現在逾期了,貸款公司催我還
1、被冒名人應積極與辦理貸款、信用卡的銀行進行協商(如果銀行拒不解決,可向人民法院上訴,要求銀行承擔因「審核不嚴」帶來的相應法律責任)。
2、被冒名人要注意搜集證據,鑒於冒名貸款的各式合同、證據非本人簽署,可以申請法律鑒定。
3、被冒名人切勿聽信任何中介機構可以「洗白」信用記錄的謠言,選取正規的法律程序解決問題。
B. 我的個人信息泄露了被別人網貸了
個人信息泄露了被別人網貸屬於非法網貸,受害人是不用承擔貸款的還款責任的。冒用他人的身份證成功接到網貸的的行為,法院認定貸款合同無效。
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2)個人信息泄露被網上貸款還聯系家人擴展閱讀: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十四條 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第十五條 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採取現場核實、電話查問以及信息咨詢等途徑和方法。
C. 我的個人信息泄露我很擔心別人用這些信息去貸款
建議您平常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個人信息,特別是賬號,密碼,身份證號碼等。
D. 個人信息泄露,發現被貸款了怎麼辦求回答!!
你好:個人信息泄露被別人冒用名字貸款了。首先打電話給貸款機構說明情況,請貸款機構核實情況,給予糾正。二是到人民銀行查詢個人徵信看看徵信報告中是否有被冒名貸款記錄,如果有要及時提出異議申請,糾正徵信報告中的不實信息。
E. 網上貸款信息被泄露之後那些人打電話過來是什麼目的
騙你多付錢而已!
F. 個人信息資料泄露被別人在網上小額貸款平台貸款了,但是錢又沒到我的銀行卡
我也是這個情況,好煩,天天打電話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