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助學貸款必須先在網上申請嗎
必須現在網上申請
辦理助學貸款的流程:
貸款受理部門提出貸款申請;
准備材料 。准備相關材料到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合同回執寄返。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從2011年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貸款發放與支付。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償還貸款。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材料: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
2. 2015生源地助學貸款續貸必須網上審批嗎
是的 學生要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網來申請
除此之外,大學生還可以申請雪山貸的助學貸,申請流程:
1、請按照學校規定填寫完整的項目申請表,並上交相應材料;
2、雪山慈善基金會根據學生上交申請表與學校根據國家資助貧困學生標准范圍內學生名單核對審核;
3、慈善基金會復核經校方審核通過的學生名單以及校方推薦名單;
4、符合條件的學生簽署貸款服務協議,並進行貸款操作;
5、雪山貸作為貸款信息服務平台將對各方提供相關服務工作。
3. 去年已經辦理了助學貸款,今年續貸需要回生源地辦理么還是網上填好續貸就可以了
還要回生源地貸款處辦理呢!
4. 網上助學貸款續貸
生源地助學貸款網上續貸的貸款年限該寫12個月
5. 助學貸款續貸聲明沒有及時在網上填寫怎麼辦怎麼辦啊
可以在去資助中心辦理之前登陸系統補填好。
學生未在網上填寫續貸聲明,直接到縣資助中心辦理貸款,則由縣資助中心代學生錄入續貸聲明。其中,僅共同借款人一人到現場辦理續貸時,續貸聲明處錄入共同借款人代辦即可。
學生到現場辦理續貸時,由學生簡要口述相關內容,縣資助中心在系統中錄入。若學生已在網上填寫續貸聲明,但高校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縣資助中心仍可對續貸聲明內容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可繼續辦理貸款手續。
(5)助學貸款續貸必須網上擴展閱讀: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所需材料:
1、申請理由應包含家庭經濟情況,不能過於簡單,應寫得情真意切。
2、所寫內容不能與其他材料中的內容相矛盾。
3、申請書不能塗改。
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1、該調查表字跡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內容的添加。
2、必須用碳素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
3、加蓋民政部門的公章。
4、民政部門公章必須含有民政字樣(如民政局、民政辦公室),業務章無效。
6. 生源地網上助學貸款續貸問題~~~急。。
1、續貸學生登陸信息系統(針對09年已經獲得貸款,2010年再次申請的學生)
(1)點擊登陸信息系統網址,在請選擇您的貸款類型中選擇「生源地助學貸款」。
(2)選擇「使用身份證登陸」。
(3)選擇「省」「市」「縣(區)資助中心」(如:依次選擇「貴州省」「遵義市」 「習水縣教育局」)。
(4)輸入申請人18位數身份證號碼,密碼為申請人8位數生日(如:19900306)。
(5)輸入驗證碼即可登陸系統。
7. 生源地助學貸款必須要在網上申請嗎
不是。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程序:
1、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2、合同簽訂:
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3、合同回執:
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4、貸款發放:
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5、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延期。
(7)助學貸款續貸必須網上擴展閱讀: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注意事項:
1、貸款合同簽訂頻度:
為了規范貸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開發銀行規定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一年一簽。初次簽訂貸款合同時,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須同時到場。
續貸簽訂合同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權委託書》即可辦理。從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條款約定,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默認為互為授權委託關系,故不需再簽訂《授權委託書》。
2、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 周歲之間,辦理時共同借款人如超過 60歲請更換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學貸款初次申請所需材料:
蓋章的申請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復印件;資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從 2011年起,同學們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網上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
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再次申請所需材料:
本人簽名的申請表和學生證復印件。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現場,另一方可持《授權委託書》(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辦理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