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朋友貸款未還,留的我的手機號碼,他沒有還款我會不會有什麼麻煩
放心,只要你沒有給你朋友提供擔保就不會有事,至於留你的手機號碼很可能是作為緊急聯系人,如果對方再發這樣的信息給你就涉嫌威脅恐嚇他人了,你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對方
『貳』 別人網上貸款留我手機號還不上而我不知道也不認識這個人貸款提供商天天打我電話
啊,這人真是假聰明啊,你也是真實在啊,他明知道不還會打電話,所以留你電話,只要他沒用你身份證貸款就行,如果他不還,貸款公司會一直給你打電話的,還會威脅你,等等吧,反正不是你帶的你必須要說清,把貸款那人手機號告訴他們,不然你也屬於同夥,你屬於包庇他人,到時你就得還這個錢,不還的話,人家起訴你,你也得換,還得多還,不還就把你抓起來~~~~
『叄』 朋友貸款沒錢還預留我的手機號碼可以解除嗎
具體要看,只是單純的把手機號留的你的,沒有太大影響,你要是擔保人影響就大了
『肆』 如果別人貸款留的我的電話號碼貸款逾期對我有影響嗎會怎樣
他就寫了你的號碼,這個問題是不大,只要你沒替他簽字,用你的身份證,這樣比較好一點,這樣是更麻煩的。是你替別人簽字,用你身份證,這樣貸款就用你來還了。
『伍』 朋友貸款不還未經我允許留我的聯系方式會影響我的徵信嗎
被別人冒用聯系方式不會影響,以下情況會影響貸款的不良徵信:
(1)被別人冒用身份證或身份證復印件產生信用卡欠費記錄。
(2)信用卡連續三次(或兩年內累計六次)逾期還款。
(3)房貸月供累計2至3個月逾期或不還款。
(4)車貸月供累計2至3個月逾期或不還款。
(5)貸款利率上調,仍按原金額支付「月供」,產生欠息逾期。
(6)「睡眠信用卡」激活後不使用也會產生年費,若不繳納就會產生負面的信用記錄。
(7)信用卡透支消費、按揭貸款沒有及時按期還款。
(8)為第三方提供擔保時,第三方沒有按時償還貸款。
(9)個人信用卡出現套現的行為。
(10)助學貸款拖欠不還款。
(11)手機扣費與銀行卡扣費掛鉤,在手機停用後沒有辦理相關手續,因欠月租費而形成逾期。
(5)貸款不還留別人手機號碼擴展閱讀:
目前就對個人徵信信息而言,有效的徵信信息包括四部分:
(1)用戶的基本信息,姓名、出生地、職業、收入、學歷以及住址等;
(2)金融和借貸信息,包括助學貸款、車貸、房貸以及信用卡還款記錄等;
(3)消費信息,包括商場和網路的消費信息,頻次檔次都是怎樣;
(4)社會公共信息,是否有法院判決、是否偷稅漏稅,是否有公交地鐵逃票記錄等。
『陸』 同事貸款還不上,留的我是聯系人,老是打電話發簡訊,我該怎麼辦
這個你可以直接告知對方就說,並非本人,如果對方在打電話的話,你可以告對方騷擾。或是你直接可以把電話拉黑或者更換電話號碼。
『柒』 朋友貸款手機留了我的號碼,現在不還錢天天打電話
電話如果留的你的電話的話,你直接把他加到黑名單里,然後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也是用你的身份證辦理貸款的話,那你就慘了。有可能你的徵信會受到影響。
『捌』 朋友貸款逾期不還留了我的號碼,我會受到遷連嗎
朋友貸款逾期,貸款方如未能聯繫到借款人,會向其留的親友詢問借款人的聯系方式,但是所產生的債務問題是與其備用聯系人無關的,除非作為貸款保證人,則需承擔連帶責任,成為貸款保證人需要保證人本人同意並簽字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 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採用下列方式擔保債務的履行:
1、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3、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4、按照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8)貸款不還留別人手機號碼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第八十五條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玖』 別人借貸款留的是我的電話號,最後他不還了。而且我還不認識這個人。我怎麼辦對我有影響嗎。徵信之類的
我是學法律的,這個你放心,絕對沒影響。留個電話號碼代表不了什麼,你就直說不認識那個人就好。貸款擔責的人,銀行必須出示足夠的證據,證明該貸款與此人有關,該證據包括有本人簽字的擔保書、本人簽字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本人參與借貸的直接證據,電話號碼不屬於直接證據。換句話說,現在電話隱私信息泄露的這么多,隨便找個人名與電話匹配的號碼都簡單,要是憑借這個就能貸款,那麼銀行也別開了
『拾』 朋友銀行貸款未還,但留有我的電話號碼給銀行這樣我有法律責任嗎
可以,留誰的電話都可以,只是進行核對,看看情況是否一致,作為放款依據。出了任何事情都只和你那朋友有關,跟你沒關系,因為簽合同的是你的朋友,不是你,你也沒有作為擔保人,出事情銀行不會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