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人借用公司名稱申請銀行貸款
可以先行去銀行投訴舉報,如果短期內無處理,協商不成,可以把申請人和銀行,可以一起告。
2. 朋友用我的名字注冊公司,然後向銀行貸款,如果到時還不上,我也還不上會怎麼樣
會查封你和你朋友的資產。
3. 我叔家的哥哥用我名字注冊了一個公司。又用公司的資產貸款200萬,馬上到期,我個人財產能被查封嗎
若是辦理的是有限公司
並且是你公司名義貸款的話,一般不會查封你個人資產.
既然公司你不參與經營,又不得分紅,建議趕緊進行工商股權變更手續吧,你退出此公司.
4. 老闆三年前用我的名字注冊公司,貸款未還怎麼辦
允許他人用自己的名字注冊公司,本身就要承擔一定的風險。目前只能督促老闆盡快還貸款,如果對方不還的話,你作為注冊人,可能要承擔相應的還款責任。
5. 別人用我名義開公司做法人、並且在銀行做貸款、我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應該多少都有影響 就像平時人家開你的車 出事了 你也有責任的 這種事情不能答應的
6. 別人以貸款名義讓我注冊公司洗錢,我該直接報警還是索要賠償
洗錢是違法的事,切記不可以做,最好是拒絕,因為你一旦接受,被警察抓到就完蛋,最好不要做違法亂紀的事。
7. 以別人的名義注冊公司會有什麼問題嗎
沒有。
使用別人的名字沒有什麼特別的法律風險,普通有限公司注冊是需要兩個以上股東的,股東的姓名是不會體現在營業執照上的,只有法定代表人在營業執照上有標示,法定代表人是個職務,也就是說可以是股東,也可以是僱傭的其他人,並不影響公司的所有權。
法定代表人的權力和義務如下: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我國法律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為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或經理(《公司法》第13條),而證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為總經理(《證券法》第107條)。
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為廠長或經理。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49條規定: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與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區別的,代表人的行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為,只是對被代理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就是企業、事業單位等本身的行為。
(7)名字被人注冊公司並有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合同法》規定:
法定代表人與公司法人在內部關繫上也往往是勞動合同關系,故法定代表人屬於雇員范疇。但對外關繫上,法定代表人對外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時,其與法人之間並非代理關系,而是代表關系,且其代表職權來自法律的明確授權,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權委託書。
是故,法定代表人對外的職務行為即為法人行為,其後果由法人承擔(《民法通則》第43條)。並且,法人不得以對法定代表人的內部職許可權制對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第50條)。
8. 身份證被人拿了注冊公司貸款,本人也簽字了,l貸款是有抵押,我還被執行
用的你的證件你也簽字了,這說明你認可這筆貸款的,所以貸款機構肯定是找你的,至於貸款有抵押,如果抵押品拍出的價格不足以歸還所有貸款,那當然還要找你的。
9. 他人的公司法人用我公司名義去貸款 會有什麼風險
1、他人的公司法人用自己公司名義去貸款的風險是一旦由借殼公司在銀行辦理貸款,從法律角度說,該公司就要承擔貸款的使用和償還責任,並且此類貸款不具備真實性,故還要承擔騙貸責任,以金融詐騙論處。其結果是你公司既要承擔經濟責任,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2、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獨立的財產,能夠依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並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組織。
3、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10. 朋友開公司用我的名字辦的營業執照。他貸款跟我有關系嗎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朋友開公司用你的名字登記的營業執照,從法律角度來說,那麼你就是法人,所以用營業執照貸款,你要付全權責任。比如他辦的是獨資企業,如果一旦貸款還不上你名下所有的財產都會被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