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金融機構貸款,出借人是寫個人,還是寫金融機構
沒有「出借人」這一說法。
在金融機構貸款,貸款人是金融機構(債權人)、借款人是債務人。
② 什麼是出借人和借款人
出借人是「借用人」的對稱。又稱「貸與人」。借貸合同或借用合同中,將貨幣或實物交付給借用人所有或使用,並按照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收回等值貨幣或同種類、數量、質量的實物或者取回原物的一方當事人。
借款人是指在信貸活動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財產作保證,或者以第三者作為擔保而從貸款人處借得貨幣資金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2)貸款公司出借人擴展閱讀:
(1)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借貸合同和借用合同均為單務合同,在將標的物交付借用人後,出借人一般不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但如標的物有瑕疵,出借人則負有告知義務,當出借人故意隱瞞致借用人遭受損失時,出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出借人還負有容許借用人使用出借物的義務,負有轉移出借物所有權或使用權的義務。出借人對借用人有請求返還借用物的權利,或返還同種類、同品質、數量的物的權利;在有償借貸中,還有權請求利息或其他報償。
(2)借款人借款所需資料:
1)公司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公司章程、驗資報告、貸款卡。
2.公司借款前三年內的年報、三個月的財務報表,六個月的對公賬單。
3.經營場地租賃合同及租金支付憑據,近三個月水、電費單。
4.近六個月各項稅單,已簽約的購銷合同(若有)。
5.
企業名下資產證明。
2)個人資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
2.房產證權利人及配偶身份證。
3.借款人、房產權利人戶口本。
4.借款人、房產權利人結婚證。
5.個人資產證明,如房產、汽車、股票、債券等。
6.個人近六個月或一年的銀行流水
參考資料:出借人-搜狗網路
借款人-搜狗網路
③ 小額貸款公司法人欠出借人的錢沒及時償還被判刑了錢怎麼辦
如果對方起訴了,借款人被判刑了,錢還是要還的呀
④ 借款人、出借人各指什麼意思詳細點!
借款人:是指在信貸活動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財產作保證,或者以第三者作為擔保而從貸款人處借得貨幣資金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出借人:借貸合同或借用合同中,將貨幣或實物交付給借用人所有或使用,並按照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收回等值貨幣或同種類、數量、質量的實物或者取回原物的一方當事人。
借貸合同和借用合同均為單務合同,在將標的物交付借用人後,出借人一般不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但如標的物有瑕疵,出借人則負有告知義務,當出借人故意隱瞞致借用人遭受損失時,出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出借人還負有容許借用人使用出借物的義務,負有轉移出借物所有權或使用權的義務。出借人對借用人有請求返還借用物的權利,或返還同種類、同品質、數量的物的權利;在有償借貸中,還有權請求利息或其他報償。
(4)貸款公司出借人擴展閱讀:
首次出現個人對個人(P2P)的網路信貸服務平台。這種模式由於使借貸雙方互惠雙贏,加上其高效便捷的操作方式、個性化的利率定價機制,推出後得到廣泛的認可和關注,迅速在其他國家復制。
P2P小額貸款是一種將非常小額度的貸款聚集起來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的一種商業模型。它的社會價值主要體現在滿足個人資金需求、發展個人信用體系和提高社會閑散資金利用率三個方面:
1)在中國,銀行對個人信用貸款的條件要求很高,個人從銀行系統融資面臨很多困難,P2P小額貸款為需要資金的人提供了新的融資渠道。
2)P2P小額貸款主要是以個人信用評價為基礎的貸款,它的發展有助於個人體現自身的信用價值,提高社會個人信用體系的建設。
3)P2P小額貸款擴寬了個人投資的渠道,加大了資金的流動,提高了社會閑散資金的使用率,促進了經濟的發展。
P2P網路借貸平台的出現,不僅僅是一個創新的商業模式, 它更為縮小社會貧富差距、創造就業、實現經濟長期發展、社會和諧作出了重大貢獻。
⑤ 借條里的出借人和貸款人是同一概念嗎
借款人和貸款人含義不是一樣的,倆人是相對的,銀行是貸款人,到銀行貸款的人是借款人。借款人千萬不能寫成貸款人。
⑥ p2p公司的出借人有權知道借款人是誰么
出借人有權知道借款人是誰,但是國內的徵信系統不完善,P2P網貸企業無從獲取這樣豐富的數據,投資人是通過平台來進行投資的,項目標的也是由平台企業推介的,前期審查也是由平台做的,作為投資人,根本沒有其他途徑可以對借款人的實際情況進行詳細地了解,而只能根據平台企業提供的相關信息來進行一定程度的參考,鑒於這種情況,至少在單前這段時間,應該由平台企業來具體負責風控環節的工作。換句話說,是借款人的資料都在平台上,但是出借人不一定能全部獲取到。因此,在這種條件下開展業務,現實的問題就決定了平台企業必須為出借人提供有關的徵信數據的揭示,以及相應的本息保障計劃。
⑦ 出借人和借款人什麼意思
出借人是「借用人」的對稱。又稱「貸與人」。借貸合同或借用合同中,將貨幣或實物交付給借用人所有或使用,並按照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收回等值貨幣或同種類、數量、質量的實物或者取回原物的一方當事人。
借款人是指在信貸活動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財產作保證,或者以第三者作為擔保而從貸款人處借得貨幣資金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7)貸款公司出借人擴展閱讀:
(1)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借貸合同和借用合同均為單務合同,在將標的物交付借用人後,出借人一般不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但如標的物有瑕疵,出借人則負有告知義務,當出借人故意隱瞞致借用人遭受損失時,出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出借人還負有容許借用人使用出借物的義務,負有轉移出借物所有權或使用權的義務。出借人對借用人有請求返還借用物的權利,或返還同種類、同品質、數量的物的權利;在有償借貸中,還有權請求利息或其他報償。
(2)借款人借款所需資料:
1)公司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公司章程、驗資報告、貸款卡。
2.公司借款前三年內的年報、三個月的財務報表,六個月的對公賬單。
3.經營場地租賃合同及租金支付憑據,近三個月水、電費單。
4.近六個月各項稅單,已簽約的購銷合同(若有)。
5. 企業名下資產證明。
2)個人資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
2.房產證權利人及配偶身份證。
3.借款人、房產權利人戶口本。
4.借款人、房產權利人結婚證。
5.個人資產證明,如房產、汽車、股票、債券等。
6.個人近六個月或一年的銀行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