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江西農信社生源地助學貸款畢業信息確認怎樣在網上進行確認
江西省農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九江、上饒、景德鎮、萍鄉、吉安、鷹潭):
省農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系統未開通網上畢業確認,貸款學生不需要進行網上確認。學生在辦理貸款時,銀行已在合同上註明還款時間、還款方式,貸款學生按合同要求還款即可。貸款學生畢業後聯系方式如有變動,請及時在系統中修改。如有其它疑問可以咨詢當地貸款辦理銀行。
2. 江西農村信用社助學貸款網上申請的網址是什麼就是最後能產生一個序列號的那個
江西省農村信用社助學貸款什麼時候發 會發嗎?我在南昌上學的時候我同學就申請了,結果是給了張江西省農村信用社的卡。可好像到畢業了卡里都沒見到錢
3. 江西生源地助學貸款怎麼申請的先到哪裡再到哪裡,步驟要清楚········
家庭貧困的在校大學生,只要出具鄉村級的貧困證明,就可在學校通過「江西省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系統」提出申請,經過家庭所在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確認,可以很快得到最低1000元、最高6000元的貸款。
同時,很多新拿到錄取通知書的學子,可以通過如下途徑辦理生源地貸款:首先,攜帶大學錄取通知書、家庭貧困證明材料、法定監護人有效證件,前往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其次,資助管理中心確認、受理;第三,錄取大學確認學生身份,確認已被錄取;之後,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申請材料,遞交給指定的銀行,即可獲得貸款。
4. 江西生源地貸款網上申請的網址是什麼
http://www.csls.cdb.com.cn/page.do?targetPage=/portal/Index.jsp
5. 江西省農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怎麼還款要哪些手續
可以使用支付寶還款,在貸款還款日的前十天將款項足額打入支付寶賬戶中即可,系統將在還款日自動扣除。如果賬戶資金不足,系統會先扣利息再扣本金。
6. 江西省農村信用社助學貸款什麼時候發
會發嗎?我在南昌上學的時候我同學就申請了,結果是給了張江西省農村信用社的卡。可好像到畢業了卡里都沒見到錢。另外,我是06年上的大一。不是N十多年前的人
7. 江西省農村信用社(合作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確認函
江西的比較特殊,需要網上提交申請後去當地資助中心,他給你列印,我當時也不知道後來問了下,和導員說明後他就讓我回家後弄,開學再帶過來,一般是上半年快放假時候要的吧,暑假申請,下半年開學給學校,你現在要~也沒有
8. 請問江西生源地助學貸款網上填報的網址多少
我剛才給你網路一下,結果我的360警告我說那個網站中木馬了,不給我訪問。
江西省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醒說,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提供所在地村鄉或街道居委會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有效的高考錄取通知書原件;在校生提供學生證、學校開具的證明、學生和家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到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9. 江西生信用社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哪裡有急!!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由國家開發銀行江西省分行和江西省農村信用社(合作銀行)受理。國家開發銀行江西省分行承辦南昌、贛州、宜春、撫州、新餘5市的縣(市、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省農村信用社(合作銀行)承辦九江、上饒、吉安、景德鎮、鷹潭、萍鄉6市的縣(市、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還款期限長達14年,在校期間的利息由政府承擔,無論高校新生老生、本科專科、公辦民辦、省內省外就讀的學生,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申請獲得每學年1000元至6000元貸款。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提供所在地村鄉或街道居委會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有效的高考錄取通知書原件;在校生提供學生證、學校開具的證明、學生和家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到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三貸款申請流程 第八條凡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新生、在校生,本省、外省就讀生)在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領取申請表前,可從互聯網登錄江西省教育廳網()進入政務公開點擊學生資助欄目,進行網上操作。所有網上申請的學生都需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現場辦理相關手續。(2010年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將於5月1日開始啟動辦理) 第九條 凡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具體登錄辦法為,今年暑期錄取的新生和在校生均使用高考時使用的身份證號和考生號進行登錄,進入系統後按照申辦要求填寫貸款申請表。在校生如果忘記了當時參加江西省普通高考時的考生號,可以通過點擊登錄頁面上的"找回考生號",通過填寫相關確認信息,獲得考生號。為保證貸款及時准確發放,如果登錄系統後顯示的學生本人郵編、地址、電話等信息不準確,請在輸入框中自行修改。如果考生的身份證號碼在系統中重復,需本人到所在縣(市、區)資助中心現場辦理。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確認提交後所有信息不能再修改。 第十條借款學生應提供的材料: 1、加蓋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或居委會)、鄉(鎮)政府(或街道辦)兩級行政公章的困難證明材料,應包括家庭年收入狀況、家庭人口數、家庭經濟來源和家庭經濟困難原因等,相關證明材料請用黑色水筆或鋼筆書寫; 2、身份證明材料:(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可以使用軍人證或武警證);(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如證明材料:低保證、待業證、傷殘證;家庭成員重大疾病病歷;特(貧)困戶(民政部門登記在冊);孤兒等可用於證明符合八種重點照顧對象的相關材料。 四貸款審核 第十一條所在地的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與申請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 4份,學生、共同借款人、縣資助中心和銀行各留一份。 再次申請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可持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學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授權委託書》辦理申請。 第十二條借款學生攜帶回執單和借款合同到校報到。回執單交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辦理簽章確認手續,借款學生20個工作日內自行將回執單寄回當地學生資助中心。報到後 30個工作日內縣資助中心未收到回執,視學生撤銷借款申請。借款合同交該生所在學院,由各學院貸款經辦老師負責採集借款學生的基本信息,採集完畢後將資料庫報送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進行存檔。 第十三條江西省農信社、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對貸款合同進行最終審查。 五貸款審核 第十四條江西省農信社、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按審批結果將貸款發放至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貸款資金劃轉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助學貸款專用賬戶或借款人的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資金劃入學校指定賬戶的,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財務處統一辦理沖抵學費、住宿費的手續;資金劃入借款人個人賬戶的,由學生本人自行到財務處繳納學費。 六貸款期限與利息 第十六條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第十七條貸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檔次基準利率。貸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經辦銀行發放貸款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12月20日。學生在校期間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由借款人自付利息。 七貸款回收 第十八條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還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償還的本金(最後一筆本金和利息於合同到期日償還)。學生應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按年度償還利息。學生在校及畢業後2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按等額本金方式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第十九條學生可以提前還款。借款人於提前還款日前 30天向縣資助中心提出申請即可。每年1月15日、7月15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500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每月 20日為逾期貸款還款日。當借款人出現逾期時,借款人在下一個 20日前將應還本息存入個人賬戶。應還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至到下一個 20日的罰息。縣資助中心對有明顯違反借款合同行為的學生,應及時向銀行申請採取停止發放貸款、取消其繼續申請貸款的資格和提前回收貸款等措施。銀行對不講誠信、不按時還貸或惡意拖欠貸款等明顯違約行為有權採取懲戒措施,具體包括: 1、在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學生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生源地(縣、區)及違約行為等信息; 2、將違約學生信息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3、向違約學生就業單位通報違約情況; 4、載入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 5、載入全國生源地畢業生學歷查詢系統等。 八附則 第二十一條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學院要配合縣級資助管理中心及經辦銀行,提供高考招生錄取情況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情況,協助做好貸款相關工作。在貸款學生出現休學、退學、死亡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時,學校要及時通知相關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二十二條學校要繼續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培養學生的誠信意識,督促學生畢業後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根據縣級資助管理中心的需要,協助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的相關信息等資料。 第二十三條本政策宣傳由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