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以公司名義貸款,但是讓我作為公司的財務負責人簽字了
你簽字了嗎?你合同還看了嗎?字是隨便簽的嗎?一般貸款也是公司負責人簽字。你連合同內容都沒看就簽字啊?趕緊看看合同內容。你做會計的怎麼一點都不謹慎呢?
⑵ 公司用員工名義貸款,如果出現問題怎麼辦
以員工個人名義申請貸款的,無論是誰用錢,公司還不上錢,第一時間一定是追究當事人(也就是員工)的責任,至於員工和公司之間的問題,兩方另算,如果沒有協議或者公司未對貸款提供擔保,這很麻煩。法律是誰主張誰舉證,員工不能完全把自己撇干凈,畢竟不是不知情者,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⑶ 公司讓員工以個人名義為公司貸款合法嗎
貸款合同的借款人有清償債務的義務,員工可以拒絕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⑷ 公司委託員工簽訂借款合同員工會不會承擔法律責任
公司委託你向誰借款?國家法律規定,公司不能向普通的公司借款,如果非要實現普通公司間借款,可以讓對方公司高價買你家的貨物實現。
如果公司委託你去銀行借款,那就要公司開具委託授權書並加蓋公章,在委託授權書的委託許可權內去借款,不越權的話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
⑸ 公司貸款,讓員工簽個人徵信查詢授權書,還交份簡歷!簽了對以後有什
你好,這公司擺明是准備用你們員工的名義貸款了,將來要麼跑路,要麼賴賬,還款責任都是你們的
⑹ 公司入職時公司要求員工簽下借款條合法嗎
搜集公司違法的證據,協商不成,到 公司 所在地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⑺ 公司申請貸款,銀行要求員工加簽個人擔保,是否合法
銀行不會要求員工個人擔保的,除非你是法定代表人,或者是實際控制人,或者是這兩種人的配偶。如果都不是,那不會讓你擔保。銀行也不是傻子,要是公司真的欠了錢,找你也沒用呀!
應該是實際控制人想找人頂包,才騙你的。
⑻ 單位要小額貸款 讓員工簽字我該怎麼辦
你可以拒絕的,單位沒有權利強迫員工去幫公司貸款,你可以咨詢當地的勞動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你可以電話錄音當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