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內的子公司可以向國外母公司直接貸款嗎怎樣手續費最少如果不可以通過外匯管理局,哪有文件依據謝
不可以,外匯管制很厲害的,還是看看能不能做外債登記先。
Ⅱ 關於境外母公司作擔保,境內向外資銀行貸款是否受投注差限制
是的,本筆業務屬於境外擔保,受到投注差的限制,目前由於新外匯管理條例的出台,一旦履約,即使是在投注差內也需要外管局的批准後方可換匯
Ⅲ 你好 想咨詢一個問題,我們公司想從境外母公司借款,手續我都知道,但我不知道哪些是重點,能勞煩你告訴下
借款是必須經外匯管理部門,否則結匯是個問題。
對於境外的借款需要代扣代繳營業稅及預提企業所得稅。
Ⅳ 向境外母公司借款,付利息時是否要交繳營業稅
借款這個行為本身沒有產生交納營業稅的義務。
若被要求交營業稅,可能是你這筆款項進來的時候是以營業銷售入帳的.
Ⅳ 全資外商獨資企業子公司是否可以為境外母公司做銀行貸款擔保
可以做為擔保人
只要是有資產可以對未清償銀行債權進行償還的就可以。
Ⅵ 境內子公司向境外母公司借款,合法嗎
轉帖:
非金融的企業之間借貸是允許的,但是一般要收取資金佔用費。
現行稅法規定:
1、生產經營期間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費用支出,高於按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部分不允許在稅前扣除,以內可以扣除。
2、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3、納稅人對外投資而借入的資金發生的借款費用可以直接扣除,不需要資本化計入有關投資的成本(但可以扣除的借款費用要符合上述稅法規定的限額)
Ⅶ 外商獨資企業向境外母公司貸款
中國的《外匯管理條例》是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向外國借款的,即所謂外債,系中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含國有、集體、私營或三資企業)、事業、金融機構或其它機構對大陸境外的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或者其它機構用外國貨幣承擔的具有契約性償還義務的全部債務,借款單位向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外資銀行和中資合資銀行,借入的外匯資金視同外債,實務上向境外個人借款也可允許以外債借款方式核准。具體事宜可咨詢律師。
Ⅷ 向境外公司支付股東貸款利息問題
是的。
需要代扣代繳的。
營業稅的稅率是5%
所得稅的稅率是10%
Ⅸ 外商獨資企業從境外母公司借款要辦理外債登記證,審批有難度嗎
有難度的
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債登記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執行《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外債系指直接從國外籌借並需以外國貨幣承擔的具有契約性償還義務的全部債務。具體內容包括:
1.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聯合國農業發展基金會和其他國際性、地區性金融組織提供的貸款;
2外國政府貸款:指外國政府向我國提供的官方發展援助貸款;
3外國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指境外銀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及銀團組織等提供的貸款;
4.買方信貸:指發放出口信貸的外國銀行向我國進口部門或銀行提供的,用以購買出口國設備的貸款;
5.外國企業貸款:指境外非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
6.發行外幣債券:指境內機構在境外資金市場上發行的,以外幣表示券面金額的債券;
7.國際金融租賃:指境外租賃機構向境內機構提供的融資性租賃;
8.延期付款:指國外出口商向國內進口部門提供的,在進口貨物入境 3個月以後,進口企業才對外支付貸款的融通;
9.補償貿易中直接以現匯償還的債務:指補償貿易合同規定以現匯償還或經批准因故將商品償還更改為現匯償還的債務,包括用出口收匯補償的服務;
10.其他形式的外債,包括:
(1)境內金融機構吸收的境外機構或私人的外幣存款;
(2)境內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內外資或中外合資銀行的借款等。此外,以下情況亦視為外債:
①已在境外注冊的機構以各種形式調入境內,需境內機構實際償還的債務;
②未在境外注冊的駐外機構的對外債務;
Ⅹ 向境外母公司還貸款 超過約定日期辦理還款有什麼影響
只有一個季度的話風險不大,但是如果時間太久的的話有被外管認為無償匯入而作為資本增加或捐贈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