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生態破壞與環境污染的關系
一、全球10大環境問題
1、氣候變暖
2、臭氧層破壞
3、生物多樣性減少
4、酸雨蔓延
5、森林銳減
6、土地荒漠化
7、大氣污染
8、水體污染
9、海洋污染
10、固體廢物污染
二、我國環境狀況
1、大氣污染屬煤煙型污染,以塵和酸雨危害最大,污染程度在加劇。
2、酸雨主要分布在長江以南、青藏高原以東地區及四川盆地。華中地區酸雨污染最重。
3、江河湖庫水域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除部分內陸河流和大型水庫外,污染成加重趨勢,工業發達城鎮附近的水域污染尤為突出。
4、七大水系(珠江、長江、黃河、淮河、海灤河、遼河、松花江)中,黃河流域、松花江、遼河流域水污染嚴重。
5、大淡水湖泊總磷、總氮污染面廣,富營養化嚴重。
6、四大海區以渤海和東海污染較重,南海較輕。
7、漁業水域生態環境惡化的狀況沒有根本改變,並呈加重趨勢。
8、城市環境污染呈加重趨勢。
9、城市地面水污染普遍嚴重,呈惡化趨勢。絕大多數河流均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10、全國2/3的河流和1000多萬公頃農田被污染。
三、歷年環境日主題
1974年:只有一個 地球
1975年:人類居住
1976年:水,生命的重要資源
1977年:關注臭氧層破壞、水土流失、土壤退化和濫伐
1978年:沒有破壞的發展
1979年:為了兒童和未來——沒有破壞的發展.
1980年:新的10年,新的挑戰——沒有破壞的發展
1981年:保護地下水和人類和人類食物鏈;防止有毒化學品污染
1982年:紀念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會議10年,提高環境意識
1983年:管理和處理有害廢棄物,防止酸雨
1996年:我們的地球、家園、居住地
1997年:為了地球上的生命
環境污染概述
由於人們對工業高度發達的負面影響預料不夠,預防不利,導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機:資源短缺、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人類不斷的向環境排放污染物質。但由於大氣、水、土壤等的擴散、稀釋、氧化還原、生物降解等的作用。污染物質的濃度和毒性會自然降低,這種現象叫做環境自凈。如果排放的物質超過了環境的自凈能力,環境質量就會發生不良變化,危害人類健康和生存,這就發生了環境污染。
環境污染有各種分類:
按環境要素分: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
按人類活動分:工業環境污染、城市環境污染、農業環境污染。
按造成環境污染的性質、來源分:化學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雜訊污染、放射性、電磁波)固體廢物污染、能源污染。
環境污染會給生態系統造成直接的破壞和影響,如沙漠化、森林破壞、也會給生態系統和人類社會造成間接的危害,有時這種間接的環境效應的危害比當時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難消除。例如,溫室效應、酸雨、和臭氧層破壞就是由大氣污染衍生出的環境效應。這 種由環境污染衍生的環境效應具有滯後性,往往在污染發生的當時不易被察覺或預料到,然而一旦發生就表示環境污染已經發展到相當嚴重的地步。當然,環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後果是使人類環境的質量下降,影響人類的生活質量、身體健康和生產活動。例如城市的空氣污染造成空氣污濁,人們的發病率上升等等;水污染使水環境質量惡化,飲用水源的質量普遍下降,威脅人的身體健康,引起胎兒早產或畸形等等。嚴重的污染事件不僅帶來健康問題,也造成社會問題。隨著污染的加劇和人們環境意識的提高,由於污染引起 的人群糾紛和沖突逐年增加。
目前在全球范圍內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環境污染問題,具有全球影響的方面有大氣環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環境問題等。隨著經濟和貿易的全球化,環境污染也日益呈現國際化趨勢,近年來出現的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問題就是這方面的突出表現。
「環境污染」是指「被人們利用的物質或者能量直接或間接地進入環境,導致對自然的有害影響,以至於危及人類健康、危害生命資源和生態系統,以及損害或者妨害舒適和環境的合法用途」。 我國《環境保護法》第24條所列舉的「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包括「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電磁波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是我國環境法制尤其是針對環境污染的重要原則。但是,由於環境污染「與經濟發展具有相伴相隨的孿生關系」,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相當程度的價值正當性或社會有用性」, 因此,將環境污染完全消滅於無形是不現實的,除非實行「零增長」「零排放」。 鑒於此,「預防為主不是代替治理措施」,「對於已經發生的環境污染與破壞,要採取積極的治理措施」。
一、環境污染治理的提供者——政府
人類經濟發展史的實踐無可辯駁地證明市場是更有效率的資源配置方式。薩繆爾森(P. A. Samuelson)對此作過通俗的解釋:一個完全競爭的、一般均衡的市場體系會顯示配置效率。在這一體系中,所有產品的價格都等於其邊際成本,所有的要素價格都等於其邊際產品價值,不存在外部性。在這些條件下,如果每個生產者最大化其利潤,每個消費者最大化其效用,經濟在總體上是有效率的,你無法使任何人的狀況在不使他人狀況變差的條件下變好。這意味著,在社會資源和技術既定時,即使是最有能力的計劃者,使用最高級的計算機,制定最天才的重新配置計劃,他也無法找出比競爭市場更好的解決方案。沒有哪一種重新配置能使任何人的狀況改善。不論經濟中有一個、兩個市場,還是有二百萬個市場,這個結果都是正確的。 然而,這些結果通常都是以假設完全競爭的市場為基礎的,事實上,市場不是完美無缺的,它會失靈。市場失靈,「是指那些為取得有效的市場解決辦法所需的條件不存在,或者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相沖突」。 狹義的市場失靈,是指市場運行的結果,未能滿足帕累托最優條件,造成效率損失的狀況;廣義的市場失靈除狹義的內容外,還包括市場在解決收入分配等社會問題時的無能為力。
市場失靈的一個原因,是由於存在純公共產品,薩繆爾森(P. A. Samuelson)把純公共產品的概念定義為:「每個人對這種產品的消費,都不會導致其他人對該產品消費的減少。」 純公共產品具有非排他性:因為技術或者成本的原因,無法排斥其他人對該產品的佔有;還具有消費的非競爭性:再增加一個人也不會導致任何他人對該產品的消費。考慮到產品的非排他性,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生產者不具有供應公共產品的動機。因為他一旦生產了這種產品,他就無法排除他人對該產品的消費。那麼,是否可以考慮消費純公共產品的人們形成一個私人合作制,達成協議共同承擔該公共產品所需的成本。這種協定對於小群體也許是可行的,可是隨著群體規模的擴大,個人成為免費搭車者的可能性也提高了,因而私人自願協定無法再起作用。因此,對一個大群體而言,「純公共產品是通過公共部門預算來提供的」。 環境污染治理即為公共產品的一個例子,所以,「供方只能是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
現實生活中純粹的公共產品或純粹的私人產品都很少見,更多的是兼有二者性質的混合產品,外部性問題正是由此產生。 所謂外部性,指的是某一生產者(或消費者)的行動直接影響到另一生產者(或消費者)的成本或效用。 按照傳統福利經濟學的觀點,外部性是一種經濟力量對於另一種經濟力量的「非市場性」的附帶影響,是經濟力量相互作用的結果。 它包括正、負兩方面影響,正面的影響亦稱正外部性或外部經濟性,負面的影響亦稱負外部性或外部不經濟性。前者的一個典型例子是某項新技術發明被他人公開的無償使用,後者的典型例子是環境污染問題。
要使資源有效配置,就要矯正外部性。基本的方法就是要將外部性內部化,即把外部性產生的社會成本或收益轉化為外部性製造者自己的私人成本或私人收益。具體地又可分為市場的方法和非市場的方法。按照科斯定理:只要產權界定清晰,在交易費用可忽略不計的情況下,資源會自動實現有效配置。這時,將產權界定給誰並不影響資源配置的有效性,只要界定明確,資源配置的結果都一樣。 然而,現實的世界實際上總存在交易費用,有時交易費用還非常大,當牽涉的人很多時就是這樣。因此,就必須由非市場的政府行為干預來消除外部性。
交易成本、排他成本和免費搭車策略使公共產品的私人式自願供應面臨許多問題,因此,「政府一種可能角色就是干預市場的配置職能,從而糾正市場失靈或採用政策彌補其效果。」 提供公共產品(包括環境污染治理及其制度安排)成為政府的基本職能。
政府對市場的干預發揮到極至,形成與市場經濟體制截然相反的計劃經濟體制。在這種體制下,行政計劃機制在對資源的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政府經濟職能不是對經濟的運行起輔助作用,而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全方位的主導者和主宰者,小到企業生產什麼、生產多少、賣給何人,大到國民經濟重大比例關系和參數的確定、協調,都由政府一手操辦。 「在這里,全體公民都成了國家(武裝工人)的雇員。全體公民都成了一個全民的、國家的『辛迪加』的職員和工人。」整個社會將成為一個管理處,成為一個勞動平等、報酬平等的工廠。」
以上的分析似乎一直在向我們昭示:市場是不完善的,政府幹預可以校正市場。但我們忽視了一個重要問題:政府幹預本身是有成本的,同樣存在「政府失靈」現象。政府作為雇員機構都具有官僚主義的弱點,運作成本高,容易導致浪費與文牘主義, 同時,間接地增加「納稅人」的成本;民主政府的政策還往往有一種「中位取向」,作為受選民委託者,它往往體現大多數選民的利益,而不能很好地滿足社會中那些最弱勢群體、以及其他特殊群體的需要。例如婦女、兒童、殘疾人、赤貧者的保護等等。 尤其值得重視的是,政客和官僚們的「尋租」行為,「人們試圖尋求影響國家的方法以便使福利轉移到他們手上」。
二、環境污染治理的市場化——BOT模式
市場和政府存在著各自的優越性,同時,也都可能出現「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因此,我們的任務無疑便是找到兩者的平衡點,使其各自充分發揮作用。根據OECD市場經濟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的環境管理經驗,政府在環境保護中的主要作用是規制和監督,同時提供必要的環境公共物品。 但是,這並不必然意味著由政府來生產,政府「可以把生產該產品的合同承包給私人生產廠家」, 吸納商業資本、社會公眾和企事業單位等社會資金來參與,形成社會多元化投資局面。在國際上,從80年代開始,歐美開始倡導和鼓勵私人部門積極參與環境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力圖在私人部門和公共部門之間建立夥伴關系,這一作法後逐漸被東亞許多國家所重視和應用。美國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的較大部分由私人部門承擔;馬來西亞將全國劃分為幾個區域,把垃圾和污水處理業務全部委託給幾大公司;日本過去曾把政府環境預算的80%以上投入到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中,現在也感到力不從心,弊端甚多,因而開始變革。 而我國,環保投入機制基本是延續計劃經濟體制的產物,投資主體仍然主要是國家和政府。
BOT模式似乎是我們苦苦尋覓的「平衡點」的天然物,「驀然回首,她在燈火闌珊處」。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設-營運-移交)投資方式是由政府通過特許協議的方式將基礎設施的建設、營運權讓渡給項目發起人並對部分項目風險提供商業支持和政府承諾;項目發起人則設立項目公司,並由項目公司通過一系列協議(合同)聯接眾多的項目參與者對項目進行建設、營運,通過經營所得收回投資,償還貸款,獲取收益;特許期滿後,項目公司將項目無償移交給政府。BOT投資方式具有融資能力強,自有資本需要量小,投資收益有保障等眾多優點,因而,「自土耳其1983年設立世界上第一個BOT項目到1993年,世界范圍內有近150個基礎設施項目採用BOT投資方式,總投資額超過600億美元」。
BOT投資方式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眾多當事方,規范當事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亦為數不少, 其法律特性在我國環境污染治理項目中具有很強的適應性和可行性。
1、BOT是政府與私人資本以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經營為標的的合作關系。 BOT所涉及的領域一般為關系國計民生的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等基礎設施項目,由於國家財力有限及壟斷專營帶來的效率低下、管理混亂等原因,這些本應有國家投資、壟斷專營的領域,不得不引入私人資本。因此,從本質上講,BOT是將本國和本地區的那些本應由公營機構承建和運營的公用設施項目,通過政府授權方式特許給某個私營機構來建設和經營,「是業主國政府的一項具體的獨立的建設公共基礎設施的政府職能由私人代為實現」。 我國BOT項目大都分布在火力發電廠、高速公路、隧道、鐵路等基礎行業,而又以地鐵、港口、火力發電廠和交通運輸投資額巨大的項目居多,其他類型的項目少。然而,1998~2000年間,中央政府增發國債3600億元,國債投放的重點就是公路項目。各地電力市場也在「強電政策」的推動下很快趨於飽和。 與之相反,據國家環保部門最新統計,目前我國城鎮日排放污水總量近1.4億噸,但達到國家二級排放標準的污水處理總量只有約0.1億噸, 全國城市垃圾的年產量達1.5億噸,且每年以8%至10%的速度遞增,全國歷年垃圾存量已超過60億噸, 僅憑政府財力顯然難以完成治污使命。環保產業已成為朝陽產業。但我國環保產品與巨大的市場需求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BOT投資方式在環保產業,尤其是環境污染治理項目中將大有可為。
2、BOT以政府特許為核心和基礎,政府以合同中的行政特權方式保留和行使公共職權。BOT模式是涉及到公共利益的系統法律關系群,這種關系群是由公法和私法合作調整的。在這龐大的法律關系群中,核心是政府特許,其表現載體即為特許權協議,其他所有合同均以特許協議為基礎,為實施其內容服務。特許權協議在法律性質上為公法契約(行政合同), 協議目的具有公益性,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具有不對等性,政府在特許權協議中既是一方當事人,同時又以代表社會公共利益的管理機關身份出現,其地位具有雙重性,具體表現為:第一,實行行政許可制度,以盈利為目的的私人資本進入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經營,必須首先得到政府特別授予的專營權;第二,政府有權監督私人履行特許協議的行為,有權為維護公共利益,變更、終止合同;第三,經營期結束,政府無償取得基礎設施的所有權。 環境污染治理是政府的職責,雖然政府可以通過BOT模式將其「承包」給私人,但顯然政府不能據此放任自流,不能放棄其監管職責。我國環境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文件都相應的規定有各級人民政府的主要職責。
3、BOT是一種特殊的私人直接投資方式。BOT投資方式具有私人直接投資的本質特徵,這是毫無疑義的。私方當事人以盈利為目的,以私人名義參與公共工程,自行籌資,自享收益,自擔風險。而且,目前我國所稱的BOT往往僅指國際BOT(外資BOT),沒有包括國內私人以BOT方式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可能性。 我國第一座以BOT方式建設的城市污水處理廠2001年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竣工,投資方為美國金州集團北京金源環保公司,美國金州集團與北京市政府磋商,擬投資建設北京北小河污水處理長二期工程。此外,法國蘇伊士集團也准備投資建設北京盧溝橋和小紅門兩座污水處理廠。 鼓勵內資參與BOT投資將是我國環境污染治理的發展方向。目前我國民間資金充裕,據有關資料統計,我國實際民間金融資本存量不少於10萬億元,僅浙江省就有3500億元民間資金閑置; 同時還有一批資金和技術較為雄厚的民營企業,而且對投資環保產業有巨大的熱情,因此,具備發展內資BOT的客觀基礎。實踐中也確有其事。國內民營企業中宜環能環保技術公司與河北省安新縣達成了意向性協議,採用BOT方式建設垃圾處理廠,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另一家民營環保企業桑德集團,更是雄心勃勃,推出「中華碧水計劃」:與全國12個省市簽約,宣布以BOT模式承建這些地方的污水處理廠。
BOT方式的設計,成功地把基礎設施分成投資建設、經營回報和無償移交三個階段,並將前兩個階段成功地與政府直接職能分離,推向市場,辟為可以投入產出的領域。利用私人經營機制和市場經營機制獲得高效率和高質量,避免了國家作為主體直接進入經營領域所帶來的高成本、低效率弊端。同時政府作為標的物的最終所有權人自始至終所享有的監督權和其他一系列特權,保證了BOT方式不改變基礎設施的公益性和公共性。環境污染治理作為公共產品,所要求的「政府提供」和「私人生產」在這里完全得到了滿足,政府和市場找到了各自合適的定位。
三、BOT模式與我國環境法律制度的沖突和協調
BOT模式在環境污染治理項目中是新生事物,因此,其與我國現行環境法制的沖突將是不可避免的,兩者之間的協調、融合也就顯得格外重要。
1、BOT模式與排污收費制度
公共產品具有非排他性和消費的非競爭性,但是,非競爭性產品未必是非排他的,有時,可以採用很簡單的排他手段,如收費就可以使排他成為可能。 BOT模式中的投資方之所以願意投資於環境污染治理項目,就是因為能通過收取污染處理費的制度將環境污染治理這一公共產品具有排他性,以實現其盈利的目的。為了保證這一穩定的並且也是唯一的利潤渠道,排污收費制度就顯得頗為重要。
排污收費制度(徵收排污費制度),是指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向環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過國家或地方標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 按照所排放的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徵收一定的費用的一套管理制度。它是「污染者負擔原則(PPP)」的具體體現。 排污費的使用,按《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 的規定,作為環境保護的專項資金,由環保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統籌安排,用於下列3個方面:①補助重點排污單位治理污染源。②用於區域性綜合污染治理。③用於補助環境保護部門檢測儀器設備的購置、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技術培訓等。在環境污染治理項目的BOT模式下,排污費的使用就需要重新分配。項目公司直接向排污者收取污染處理費,或者由政府從排污費中列支,這兩種都是可行的方案。
與「污染者負擔原則(PPP)」相對應的為「使用者負擔原則(UPP)」。1999年,國家計委、建設部、國家環保總局發布了《關於加大污水處理費的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處理良性運行機制的通知》,通知指出:「污水處理費是水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用戶用水數量,各城市要在用水價格上加收污水處理費,以補償城市排污和污水處理成本,建立污水集中處理良性運行機制。」在美國,自來水費中有55%是污水處理的費用;在丹麥,污水處理費為自來水費的1.6倍。 我國過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環境污染治理一直被當作公益事業,使用者無需交費,在BOT模式下,環境污染治理已不再是純粹的公共產品,因此,向使用者收費也自然顯得理所應當。浙江省杭州市物價局自2002年9月1日起,對杭州市自來水價格進行結構性調整,但所有水價均包括每噸0.4元的污水處理費。
2、BOT模式與「三同時」制度
「三同時」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包括小型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自然開發項目,以及可能對環境造成損害的其他工程項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設施和其他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一項法律制度。「三同時」制度是我國首創的,是一項控制新污染源的法律制度,也是「預防為主」原則的具體體現。
1986年3月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規定:凡從事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都必須執行「三同時」制度。1998年新頒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重申了這一規定。並且,從1989年起,我國「三同時」制度的執行率連續保持在98%以上的水平。 由此可見,「三同時」制度已經深深紮根於我國環境法制。然而,「三同時」制度出台於1970年代初, 經濟、社會體制已出現重大轉型的今天,對「三同時」制度的價值可能需要重新估量。環境污染治理開始出現市場化、集約化道路的新形勢下, 還是嚴格要求「凡從事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都必須執行『三同時』制度」是否還有必要?我們認為,「三同時」制度應該淡化。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時候,應對該建設項目適合污染集中治理還是單獨治理作出評價,適合集中治理的,就不必強制要求其執行「三同時」制度,當然,其若選擇執行「三同時」制度,法律亦不禁止。
3、BOT模式與限期治理制度
限期治理制度,是指對長期超標排放污染物、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排污單位和在特殊保護區域內超標排放的已有設施,由人民政府決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監督其在一定期限內治理並達到規定要求的一整套措施。限期治理制度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管理制度,是減輕或消除現有污染源的污染和污染嚴重的區域污染,實現「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原則的體現。限期治理制度同樣誕生於1970年代初, 實現的是「誰污染誰治理」原則,而目前,更為科學的「污染者負擔」原則 已取而代之,其在「限期治理污染」領域的表現即為「代履行」。代履行,是一種行政法上的間接強制執行措施,「是指行政主體僱人代替不履行行政法義務的相對方履行義務而強制義務人繳納勞務費用的行政強制方式。」 限期治理污染代履行,即為由他人代為履行限期治理任務,向履行方支付治理費用。 此處「他人(履行方)」的最合適人選莫過於以BOT模式投資的環境污染治理項目,一方面,此類BOT項目所成立的污染治理公司更具專業化和集約化,可以減少限期治理任務的成本,從而減少整個社會的成本;另一方面,限期治理污染代履行也為BOT模式中的投資者提供了一條利潤渠道,因此可謂「雙贏」。
4、BOT模式與環境法律責任
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范,其重要特徵之一是具有國家強制性,表現為對違法行為追究法律責任。環境法律責任是綜合性的法律責任,包括私法責任(民事責任)和公法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無論私法責任還是公法責任,其責任主體均為環境違法者,這是無疑義的,然而,在環境污染治理的BOT模式中,排污者和污染治理者,誰是環境違法主體,誰該承擔環境法律責任,卻變成一個困難的問題,目前學者亦是眾說紛紜。 我們認為,在這一問題上,應區分私法責任與公法責任。私法責任,主要是因環境侵權而生,而在環境侵權領域,采無過錯責任主義歸責原則已成為世界各國法律上的通制。 因此,因污染造成的環境侵權,排污者和污染治理者應對受害者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受害者可以向兩者中的任何一方提起訴訟,要求承擔民事責任。當然,若屬於另一方過錯引起,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先行承擔責任方可以行使追償權。而在公法責任中,行為人主觀過錯為必要條件, 因此,只能令排污者或者污染治理者中的過錯方承擔責任。這種責任區分方式在實踐中也是可行的,污染事故受害者在實踐中往往處於弱勢地位,無力追究真正的責任人,而公法責任的追究者——行政主體或者司法機關——是完全有能力做到也應該做到這一點的。
『貳』 環境污染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生態環境是人類生存和發展必不可少的物質條件,也是經濟系統運行的基礎,是經濟發展必要的前提條件。生態環境問題是由於人類長期的生產和生活等社會經濟行為引起的生態環境破壞而反作用於人類社會經濟生活的不良影響,其實質是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人與自然關系的失調。環境作為經濟發展所必須的一種資源,其具有資源的特性——稀缺性。自然環境是人類共同的財富,環境效益具有公共性,其收益分為外部經濟和外部不經濟或正的外部效應和負的外部效應。判斷環境對經濟發展是外部經濟還是外部不經濟的標準是社會成本與私人成本的比較。
『叄』 政府治理環境污染的政策對企業有什麼影響
我國環境管理政策核心是採取防範措施和加強環境管理,力求不產生或少產生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
一、主要措施
1、將環境保護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和年度計劃,在經濟發展中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2、嚴格對建設項目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的生產主體工程與防治污染設施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產使用)。現在,全國建設項目環評執行率和「三同時」執行率都達到95%以上。
3、健全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使環境管理沿著法制化和規范化軌道發展。
4、健全環境管理機構。從中央到省、市、縣四級政府建立了環境管理機構,這些機構依法行使環境管理權利。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大中型企業也建立了相應的環境管理機構,管理本行業和本企業的環境問題。
二、在環境經濟政策方面,主要包括資金投入和稅收優惠政策
1、企業將防治污染所需資金納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2、列入國家重點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項目,國家給予資金支持;城市政府將城市維護費用於環境保護設施建設;國家徵收的排污費用於污染防治。
3、國家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所得稅優惠:對利用廢水、廢氣、廢渣等廢棄物作為原料進行生產的,在5年內減征或免徵所得稅;
投資方向稅優惠:建設污水處理廠、資源綜合利用等項目,其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實行零稅率;
增值稅優惠:對以煤矸石、粉煤灰和其他廢渣為原料生產的建材產品,以及利用廢液、廢渣提煉黃金、白銀等免徵增值稅;
建築稅優惠:建設污染源治理項目,在可以申請優惠貸款的同時,該項目免交建築稅;
關稅優惠:對城市污水和造紙廢水部分處理設備等實行進口商品暫定稅率,享受關稅優惠;
消費稅優惠:對生產、銷售達到低污染排放限值標準的小轎車、越野車和小客車減征30%的消費稅;
農業特產稅優惠:西部地區退耕還林還草而產出的農業特產收入,在10年內免徵農業特產稅。
三、實施環境技術政策的目的在於提高能源和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1、工業企業在進行技術改造時,採用先進的技術和清潔生產工藝,提高資源、能源的利用率。
2、按照環保法律有關規定,對企業浪費能源和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落後工藝和設備實行限期淘汰。
3、企業在生產中應該採用無毒、無害或低毒、低害原料。
環境保護政策強調,在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中,促進環保產業結構優化,提高環保產品的科技含量;制定措施促進環保產業社會化、環保產業營運市場化、產品標准化等。在環境國際合作政策方面,中國一貫高度重視環境國際合作交流,強調在認真做好本國環境保護工作的同時,以積極的態度參與國際環境事務;以新的夥伴關系共同推進區域和全球環境合作,加快解決全球環境問題的進程;堅持環境國際合作應該尊重國家主權,處理環境問題應兼顧各國現實的實際利益和世界的長遠利益。
『肆』 綠色信貸政策對重污染企業債務成本的影響
中國改革開放40多年來,在經濟上取得的成就舉世矚目,工業化進程加速推進,但我國的環境污染問題日漸突出。企業作為環境問題的製造主體,特別是重污染行業企業,對環境的污染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黨和政府陸續制定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規並嘗試運用金融手段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在環境污染治理的嚴峻背景下,綠色信貸政策相繼出台。2007年7月出台了《關於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範信貸風險的意見》,這份文件的出台標志著我國的環境治理工具中又多了綠色信貸這把金融利器。2012年2月,中國銀監會發布了《綠色信貸指引》,該文件針對金融機構在綠色信貸工作方面做了相對具體的安排,提出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信貸審核時關注企業社會責任和環境表現的要求,對國家支持的綠色行業提供更充足的信貸資源與優惠利率,對國家不鼓勵甚至限制的重污染行業減少貸款額度並提高他們的借款利率,引導資本由「兩高」產業向綠色產業轉移,有助於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實現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然而,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綠色信貸政策的實施主體,其在政策實施過程中會基於盈利性角度考慮,可能會偏離國家政策目標,存在不完全執行政策的可能。那麼《綠色信貸指引》實施以來,是否真正發揮了其政策效應,是否對重污染企業債務融資產生了一定影響?
因此研究綠色信貸對企業債務融資成本影響的凈政策效應極具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來源:
來源:會計之友 (2021年03期)
『伍』 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
文/賈寶蘭
環境經濟學是20世紀出現的新學
科,在我國也是近幾年才開始研究和教
學,到現在為止,好像還沒有這方面的專
著《環境經濟學》的作者宮本憲一先生
是日本著名的環境經濟學家,一直從事
有關公害和環境保護的研究在這本書
里,他在分析公害與經濟和政治的關系
的基礎上提出了解決問題的方法,這是
一本很有價值的環境經濟學著作
宮本憲一按照資本主義小同時期產
業結構的變化,把環境污染劃分為資本
主義初期的原材料供應型、資本主義高
增長期的高科技產業型和當代的舒適生
活型與此相對應的是小同產業時期的
小同的環境污染特徵比如,高科技產業
型和生活舒適型的公害主要是由重化工
業引起和未經處理堆放的廢棄物產生的
公害重化工業排出的廢水就含有有機
未,生活中普遍使用的洗滌劑含有的氯
乙烯也會污染地下水20世紀中後期許
多工業國家先後發生有機未中毒事件,
以及由含有有機未的水造成的水誤病
1930年德國的乙醛生產工人發生有機未
中毒事件;1965年日本發現水誤病,至今
沒有絕跡,每年他們都要為此付出昂貴
的費用小僅日本,伊拉克、美國、加拿
大、芬蘭、中南美和我國也相繼出現水誤
病未經處理而堆放的廢棄物產生的公
害導致的病是足尾礦中毒及痛痛病
1977年美國發生了拉夫運河河谷十壤污
染事件當時的美國有3.2萬多個有害廢
棄物投棄地,其中有2000多個需要採取
緊急措施此外還有服務業、旅遊業、休
閑業所造成的公害和環境污染也相當嚴
重,為此他們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由於公害的嚴重和給人們的生命帶
來的威脅越來越大,20世紀的後半期,先
進工業國居民開始了大規模的抗議環境
破壞運動,主要工業國家如美、日、法、
德、意、瑞典和英國開始制定和修訂環境
法,相繼出台了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氣污
染防治法,廢棄物處理法及環境污染評
價法等等並目建立了處理公害、環境等
行政事務的專門機構這種情況下,1972
年第一次召開了聯合國人
類環境會議,提出了《人類
環境宣言》《宣言》把環保
作為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
出,「人類擁有實現持續發
展的能力持續發展可以
實現現代人的理想,但小
應該損害未來人類滿足自
己希望的能力」這個宣言
標志著西方主要工業國的
環境保護進入一個新紀
兀
但是,發達工業國一
方面自己治理污染另方
使用的,因此,使用時大肆浪費也並非小
可思議」(轉弓}自《環境經濟學》,第66
頁)對此,庇古給出了解決問題的辦法,
即外部成本內部化那就是製造污染者
需要負擔與污染排放量相當的稅收這
就是著名的庇古稅但是它的執行最終
要落實到法律上我們應該健全這方面
的法律
這些年,針對污染,尤其是大氣和水
的污染以及沙漠化我們
制定了《環境保護法》,
《大氣污染防治法》,《水
污染防治法》,《環境保
護的若卜規定》等等但
t .t一.尹『.
環澳經濟學月
面卻向正在經濟起飛的發
展中國家「轉嫁公害」,借發展中國家急
於實現經濟發展的心理,把一些可以造
成污染的產業辦到這些國家,或者在這
些國家進行加工在《環境經濟學》里,作
者在談到污染的新特徵時特別提到了資
本主義的「公害輸出」,這應該引起發展
中國家高度注意當然,這對發展中國家
來說恐怕是兩難此外,發展中國家,特
別是經濟轉型國家,在市場經濟放開以
後,庇古所講的「市場失靈」尤其顯著他
們一邊在實現著自己的致富之夢,一邊
在重蹈西方工業國在上個世紀的覆轍,
對環境肆意濫用和毀壞我們可以在新
聞、報刊等媒體上看到很多這樣的報道
但曝光已小足以制止對環境的破壞
之所以存在這樣的問題,如薩克斯
所言:「環境的質量之所以經常受到威
脅,是由於我們沒有像通常對待私有財
產一樣賦予其價格,並將其放入市場之
中例如,認為清潔的大氣及水、公共的
海濱、城市空地等本質上就是可以無償
是,問題仍然有增無減
最近我看到一篇文章,
裡面講,「黃河污染加
劇,黃河流域廢污水排
放量比上個世紀的
1980年代多了一倍,達
44億立方米,污染小斷
發生,黃河中下游幾乎
所有支流水質常年處於
五類狀態支流變成『排
污溝」』專家對黃河污染造成的各種危
害損失進行量化分析後相加,得出結淪:
黃河水污染每年造成的經濟損失約115
億至156億(林鬼,《經濟參考報》,2004
年4月2日)這對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說
意味著什麼?這僅僅是黃河污染這一項,
如果再把其他各種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
相加,恐怕數字更驚人,背負這樣沉重的
污染包袱我們還何談發展!
作為一種新的學科,在研究方法上
本書有所突破,作者採取了一種比較的
方法即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
污染和社會主義條件下的污染進行對
比這種方法值得肯定但是,目前的情
況下,所謂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市場已
經小存在,取而代之的同樣是市場化生
產所以,我認為,我們可以把它理解為
小同市場條件下的比較
《環境經濟學》,(日)宮本憲一著,朴玉
譯,份聯書後2004年版
『陸』 環保對企業的意義
1、讓企業從經濟角度看環境問題:
環境保護不僅是公益和社會責任問題,推動綠色市場發展、降低氣候變化風險,更是日益席捲全球的大潮流。
領先的全球性企業承諾實現新的可持續發展目標更主要是因為,他們認識到加強環境保護和降低氣候變化風險是企業發展的必要條件。
如果不從經濟角度來尋求可持續的方案,企業很難長期參與其中,環境問題也無法得到根本解決。
研究表明,提高企業能源和資源利用效率可以節省大量成本,從而把握新的綠色市場機遇。
彭博新能源財經公布的2017年度報告顯示,到2040年,高效可再生能源技術市場價值將達到10.2萬億美元。
在中國,到2020年與環保有關的「綠色市場」價值將接近1萬億美元,未來5年,中國公共和私營部門有望在清潔能源行業投資8000億美元。
在工作中曾與數百家公司緊密合作,我發現最強大的企業是那些能夠使用更少的資源做更多的事情、智慧地投資於未來,並對人類發展和地球環境承擔責任的企業。
環境管理能夠實現三贏,環境、企業和消費者都會從中受益
這就是有影響力的領先企業的價值,它們重視環保,可以促進相關商業生態鏈發生改變。
2、短期主義和愚昧是做生意的勁敵:
強調環保並不是新主張,但多年來在全球企業界推行時遇到的最主要挑戰就是,環保技術往往投資巨大,迫於短期盈利壓力,很多企業起初打造節能低碳生產方式的決心。
往往一步步淪為簡單的公益行動甚至口號,真正把環保與企業運營結合起來的企業仍然有限。
CEO們需要關注的不僅是如何在一定時間內給出漂亮的股東回報,還要從長遠角度考慮,企業真正的價值和競爭力是什麼。
實踐證明,能夠形成壁壘的企業競爭力,一定需要長期積累和巨大投資。
優秀的CEO一定能夠平衡好短期利益和長期價值,那些基業長青的成功企業,一定是用長期主義思維進行明智投資的企業。
要做好這種平衡需要經驗和科技,運用新能源和綠色科技也需要專業知識和相關經驗。
這是一個教育的過程,只有不斷積累環境保護的知識、技術、人才和經驗,不斷學習,才能讓有關環保的投資獲得更大收益。
(6)環境污染與公司貸款的關系擴展閱讀:
未來中國環保產業結構將進一步調整,資源節約型產品、潔凈產品的生產和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將繼續迅速發展;環境服務業的規模將逐步擴大。
城市污水處理、污泥處理、脫硫脫硝等重點領域環保投資將達到1.2萬億元,拉動環保產業產值1.32萬億元。
2015年10月15日,國務院發布的《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完善環境服務價格政策。
統籌運用環保稅收、收費及相關服務價格政策,加大經濟杠桿調節力度,逐步使企業排放各類污染物承擔的支出高於主動治理成本,提高企業主動治污減排的積極性。
在環保投資方面,環保部法規司司長李慶瑞公開表示,「十三五」期間,我國環保市場的總投資額有望達到17萬億元。
這將給環保市場帶來巨大的投資機會,為環保產業注入了強大的發展動力,成為新一輪經濟發展的增長點。
環境保護又是指人類有意識地保護自然資源並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環境受到污染和破壞;對受到污染和破壞的環境必須做好綜合治理,以創造出適合於人類生活、工作的環境。
環境保護是指人類為解決現實的或潛在的環境問題,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系,保障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而採取的各種行動的總稱。
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術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經濟的、宣傳教育的等。其內容主要有:
(1)防治由生產和生活活動引起的環境污染,包括防治工業生產排放的「三廢」(廢水、廢氣、廢渣)、粉塵、放射性物質以及產生的雜訊、振動、惡臭和電磁微波輻射。
交通運輸活動產生的有害氣體、液體、雜訊,海上船舶運輸排出的污染物,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學品,城鎮生活排放的煙塵、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2)防止由建設和開發活動引起的環境破壞,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鐵路、公路干線、大型港口碼頭、機場和大型工業項目等工程建設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壞。
農墾和圍湖造田活動、海上油田、海岸帶和沼澤地的開發、森林和礦產資源的開發對環境的破壞和影響,新工業區、新城鎮的設置和建設等對環境的破壞、污染和影響。
(3)保護有特殊價值的自然環境,包括對珍稀物種及其生活環境、特殊的自然發展史遺跡、地質現象、地貌景觀等提供有效的保護。
另外,城鄉規劃,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樹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長和分布、合理配置生產力等,也都屬於環境保護的內容。
環境保護已成為當今世界各國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動和主要任務之一。
中國則把環境保護宣布為中國的一項基本國策,並制定和頒布了一系列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以保證這一基本國策的貫徹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環保
『柒』 中國經濟增長與環境污染之間的關系
很多研究都證明了經濟增長不僅會受到環境污染的影響,而且這種影響還是穩定的、長期的,會嚴重影響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如果忽視環境污染對經濟增長的負面影響,那麼環境污染就會吞噬經濟增長的成果,甚至帶來更為嚴重的後果。因此我國必須及時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協調環境質量和經濟增長這一對矛盾,發揮環境政策的實效性。
一、我國環境污染與經濟增長的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發展獲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是與之相伴的環境污染問題也日益凸顯,這對我國的經濟可持續發展造成一定的威脅。以我國的廢水排放總量來看,2000年時我國的廢水排放總量是415.2億噸,1995年僅為373億噸,5年來的增長率超過了10%。1995年我國的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104.1萬噸,到2000年竟然已經達到了1995.1萬噸,增長率將近15%。對比1995年和2000年我國的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工業粉塵排放量和工業煙塵排放量,增長率達到了26.6%、70.9%和13.8%[1]。
進入21世紀之後,雖然我國大力強調環境保護工作,並採取了一定的措施,經濟增長也保持著較快的速率,但是由於長期處於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模式中,具有較大的能源消耗量,我國的環境污染形勢仍然比較嚴峻。鑒於環境污染給經濟增長帶來的負面影響,我國也投入了大量的資金來治理環境污染。2005年我國投入的工業污染源污染治理投資就比2000年幾乎翻了一倍,達到了458.21元,當年的全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超過了2000億元,到2007年就已超過了3000億元,幾乎每年的全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都占當年GDP的1.3%左右,而且比例還在不斷增加。但是我國的經濟增長仍然受到環境污染的影響,根據世界銀行的估計,我國每年由於環境污染而帶來的損失高達GNP的8%。
自從黨和政府提出節能減排、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號召以來,我國各級政府都開展了大量的工作,積極轉變經濟增長的觀念,開始實行主動減排,這些措施都對我國環境污染的治理產生了一定的作用。
2008年開始我國的環境質量出現了一定的改觀,二氧化硫的排放量降低將近9%,盡管當前我國的廢水排放總量仍有增加,但增加幅度已經減小到了3%以下,其中工業廢水的排放量已經開始降低。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和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超過了80%和90%,二氧化硫排放量也降低了將近6%,其中工業粉塵排放量、煙塵排放量、工業二兩化硫排放量均有所降低。當前我國每年在環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在GDP中的比例已經超過了1.4%[2]。
二、環境污染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方面的研究
關於環境污染與經濟增長之間關系的研究有很多,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環境庫茲涅茨曲線。世界各大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大多數的發展國家在發展的過程中都遇到了環境污染制約經濟增長的問題。一方面要發展經濟就必須開采和利用自然資源、排放工業污染物,必然會導致一定的環境污染。另一方面隨著環境的惡化和自然資源的消耗,也會對經濟的長期、持續增長造成制約。上世紀90年代開始有研究者對這二者的關系進行了系統的分析,在對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對環境影響進行研究時,美國環境學家Kruege和Grossma分析了環境污染和人均國民收入之間的關系,並將其繪制稱為你環境庫茲涅茨曲線。根據2人的研究成果,在沒有採取環境政策干預的情況下,隨著一個國家經濟實力的增長,其環境污染水平也會逐漸提高。而當國民收入達到一個轉折點時,經濟增長又會對環境質量的改善起到促進作用,這個轉折點一般為人均4000-5000美元[3]。
三、治理環境污染推動經濟可持續增長的可行化建議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增長非常迅速,但是環境污染問題也始終困擾著我國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黨和政府對其予以了高度的重視。當前我國的經濟發展總體上仍然依靠勞動力、人力資本和物質資本的投入,控制環境污染對我國的經濟可持續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整合政策
為了達到控制環境污染的目的,應該將科技創新和環境保護的相關政策整合起來,充分發揮科技進步對環境的積極作用,這樣也可以使我國的科技進步保持環境友好的方向。我國應該在政策方面鼓勵科技創新,並對科技創新的環境後果進行評價,對於開展自主創新的企業,政府應該為其提供一定的政策優惠,推動我國經濟向內涵型發展。
(二)對產業結構進行優化
要對第二產業進行優化,主要的對策是推動環保產業的發展以及大力開展污染產業的技術改造。與此同時我國應該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發揮其低污染、低消耗、高就業和高產出的優勢,進一步對我國的經濟結構進行調整。我國的中西部地區應該大力發展旅遊業、能源工業和生態農業,我國的東部地區則應該大力開展產業升級,發展資本密集型產業和技術型產業,在減少環境污染的前提下保持我國經濟增長的良好態勢。
四、結語
環境污染的治理問題任重道遠,我國決不能走發達國家先污染、後治理的老路,必須正確地處理環境治理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妥善地解決環境污染與經濟增長這對矛盾,走持續發展道路,創建社會主義的生態文明。
『捌』 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和環保投資關系
為保護資源和控制環境污染所支出的資金總額稱為環保投資,它反映了環境保護在整個國民經濟中佔有的地位和作用,它是環境保護與國民經濟其他各部門在分配環節上進行綜合平衡後的定量結果。一般來說,環境污染和資源破壞對經濟、社會的危害越大,人體健康及國民收入所受到的損失也越大,環境保護投資也相應越多。環保投資可分為:
主動投資:在污染或資源損害未發生或即將發生之前投入的防治性費用,它由保護自然資源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三同時」投資、老企業的「三廢」治理投資、區域綜合防治投資、環保自身建設投資以及環保產業投資等組成。
被動投資:因環境污染或資源破壞已經產生危害而被迫付出的對環境的一種補償費用,它由消除環境污染的費用、賠償因資源破壞造成環境影響的補償費用和超標排污費用等構成。
環保投資效益由投資所取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三者組成。
因此,從狹義上講,環保投資可認為是環境污染治理投資。
『玖』 怎樣正確處理好環境污染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在工業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環境問題已越來越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如何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實現兩者「雙贏」,已成為全社會共同面臨的重要問題。環境污染的日趨嚴重,以及環境污染糾紛的頻繁發生,極大地阻礙了社會經濟的進一步可持續發展。
一、當前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
(一)區域生態環境意識淡薄。一方面,環境保護意識較為淡薄,多年的環境污染現狀使得群眾習以為常,只有當自身利益受到直接損害時才會去尋求賠償和保護;另一方面,絕大部分企業主缺少環境意識和社會責任感,不願意在環境保護設備方面增加投入和加強管理,甚至經常性閑置環保設備並偷偷排污,往往犧牲和破壞環境以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還有基層不少鎮村幹部的環境保護意識也有待於進一步提高。
(二)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不夠協調。主要表現在區域生態破壞現象比較嚴重;廢棄物產生量太大且產生二次污染;資源破壞和浪費現象比較嚴重;大氣環境、水環境的污染比較嚴重,環境質量低劣。
(三)經濟增長方式仍舊屬於粗放型增長。經濟增長主要靠傳統的產品和傳統的生產方式來增長,屬於粗放式增長。表現為:產品質量比較差,技術水平比較低,產品附加值低下;很多企業技術比較落後,環境污染嚴重並存在嚴重的隱患,企業規模比較小,競爭力不強;企業資金不夠,無力承擔排污設備費用等等。
(四)政府有關部門管理不力和執法不力。目前,鄉鎮沒有相應的環保管理機構,缺少相應的專職環保人員,環保工作更多的是協調處理群眾環境污染、糾紛和協助環保局開展收繳排污費等工作;環保部門的監察執法力量也較為薄弱,缺少有專業知識的環保工作人員和工作車輛,難以應付日益嚴峻的環境污染現狀,同時,執法和管理力度不夠,對環境污染行為較為寬容,造成企業存在「違法成本較低、守法成本較高」的不良思想,缺少較好的措施以推進環境污染整治工作。
二、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對策建議
目前,鳳岡縣正處在工業化快速發展期,處在環境污染、資源消耗的高峰期,環境狀況距離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有相當大的差距。如何在加快發展的同時,切實保護好環境,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這是我們現在面臨的最嚴峻的挑戰之一。我們只有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的發展觀,通過經濟發展來解決環境問題,通過解決環境問題來促進發展,走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之路,才能實現科學發展。
(一)強化環境意識,樹立生態理念。要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環境價值理念,實現以環境換取經濟增長向以環境優化經濟增長轉變。綠水青山意味著優美的人居環境、清潔的水源和清新的空氣,可以大大減少因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大大減輕因污染治理和生態恢復所需付出的巨大代價,大大緩解生態環境問題引發的各種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要充分認識環境保護與科學發展的高度一致性,正確處理環境與建設的關系,樹立人與自然和諧的生態理念。「環境保護,教育為本」,要大力普及環保科學知識,提高全民環境意識,把協調人與自然關系的科學理念同中華民族關愛自然、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結合起來,通過多種途徑,普及科學知識,在全社會形成了解國情、珍愛環境、保護生態、節約資源、造福後代的共識,大力倡導生態工業、生態農業、生態服務業,以及生態環境、生態人居和生態文化建設,摒棄盲目追求過度消費,倡導正確的生活方式。
(二)把環境保護作為決策的重要環節,從源頭落實環保基本國策。環保從源頭抓起,最重要的是各級政府、各級管理部門、各級領導要依法承擔起改善環境質量和環境管理的責任,牢牢樹立科學發展觀念,轉變把環境因素置於決策之外的決策模式,實行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同時,必須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要用綠色GDP核算體系代替傳統的GDP核算體系,把環境保護納入各級政府的政績考核,教育幹部樹立長遠的、可持續的政績觀,改變以犧牲長遠利益換來短期效益的政績觀。要樹立結構決定功效的宏觀調控理念,著力在調整經濟結構上下功夫。當前,要根據不同區域的資源稟賦和環境承載能力,進一步明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禁止開發的區域定位,形成功能定位清晰、發展導向明確、開發秩序規范、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的科學區域開發新格局。要著力合理調整產業和產品結構,盡快改變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粗放型增長方式,實現經濟發展的「騰籠換鳥」、「鳳凰涅槃」。
(三)把環境保護作為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的重要環節,大力發展循環經濟。解決經濟高速增長與生態環境日益惡化這一矛盾,根本出路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用「綠色核算體系」來重新審視和把握經濟發展途徑,積極推動發展循環經濟,實現經濟與環境「雙贏」。建立「資源——產品——廢物——再生資源——再生產品」的循環生產新模式,徹底改變傳統的「資源——產品——污染排放」的單向線性模式和「先污染,後治理」為特徵的末端治理模式。
(四)把環境保護作為現代城市管理中的重要環節,堅決落實環境保護的責任制度。
1.建立協調有效的環境管理機制。打破條塊分割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的環境管理綜合決策機制。依法明確各職能部門在環境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增強政府部門之間的協商與合作,建立起有效的管理運行機制和反饋機制。
2.強化各項行之有效的環境管理制度的落實,包括環境保護規劃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現場檢查制度、排污許可證和總量控制制度、排污收費制度、污染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等。
3.強化環境監督管理。環保部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有關法律,加強監督管理,嚴格環保執法。同時,保障公民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和監督,讓廣大公眾積極參與到環境活動、環境決策、監督中來。依法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執法成本更高的問題。
(五)把環境保護作為改善人居環境的重要環節,集中精力解決突出的環境問題。改善人居環境,不僅僅是改善市民的住房條件。要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的文明發展與協調穩定功能,以人為本,下決心解決市民廣泛關注,影響環境質量和日常環境生活質量的突出環境問題。強化飲用水源的環保嚴管措施,保證飲用水安全。採取有效措施保護資源,確保生態環境改善。大力改善社區環境,創建綠色環保文明社區,提高市民生活環境質量。同時,要著力加強農村環保工作,重點抓好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和保護農村飲用水源地,確保農產品基地環境安全。
(六)把環境保護作為產業來抓,依靠科技進步保護環境。發揮科技第一生產力在環境保護領域的作用,整合動員和發揮各方面的科技能力,集中力量研究當前環境與發展領域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應用技術的研究推廣。加快先進環保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逐步形成環境保護技術研發體系,將環境保護產業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積極推動環保產業化進程,逐步規范環保產業市場,打破地方與部門分割,實行市場准入制度和污染治理設施資質運營制度,積極推動環保設施運營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逐步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競爭有序的環保產業宏觀調控和運行體系,促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
總之,只有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貫徹落實好環保優先政策,走科學先導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發展之路,才能實現由「環境換取增長」向「環境優化增長」的轉變,由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兩難」向兩者協調發展的「雙贏」的轉變;才能真正做到經濟建設與生態建設同步推進,產業競爭力與環境競爭力一起提升,物質文明與生態文明共同發展;才能既培育好「金山銀山」,成為區域經濟新的增長點,又保護好「綠水青山」,在生態建設方面作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