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買房貸款35萬,保險費3500,貸款安排費3500,押品管理費500,工本費300,印花稅18,。哪位明白人給看看合理
第一:不知道您貸的是幾年的。計算方式是:貸款保險費=貸款額度*貸款年限*費率
第二:辦理貸款費用是3500。如果您找的是擔保公司那麼有這個費用。百分之一還算正常的費用。銀行不會收什麼貸款安排費。
第三:工本費我不是特別確定,不過應該是十萬以下200十萬以上300的、
第四:如果你是貸款買房的話簽訂合同時候需要交萬分之0.5的印花稅、
② 工商銀行銀團貸款收費標准
銀團貸款服務按協議價格收取費用,工商銀行銀團貸款貸款利率按人民銀行有關貸款利率政策、工行貸款利率管理要求和銀團貸款合同的約定執行。具體請您請與工行各級公司金融業務部門或客戶經理聯系。
溫馨提示:
對符合工信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小型和微型企業,予以免收。
(作答時間:2020年3月27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
③ 貸款安排費計什麼科目
貸款安排費、印刷花稅、驗機費、律師費、保險費——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辦公費(安排費、驗機費、律師費)
管理費用----印花稅
管理費用----保險費
手續費、購支票費——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手續費(手續費、購支票費)
④ 銀團貸款費用入賬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⑤ 貸款承諾費的收費標準是多少依據人民銀行還是銀監局的什麼相關文件文件出處在什麼地方。謝謝!
銀監局的《銀團貸款業務指引》中有提到,可以收取銀團承諾費、安排費、代理費等,但沒有具體標准,一般都是自行協商。至於非銀團貸款的承諾費,就屬於潛規則了,沒有明確的法規依據。
⑥ 銀行在企業貸款時,強制收取財務顧問費合理嗎合法嗎
在貸款時,銀行收取的財務顧問費其實就是銀行為了增加收入而追回的中間業務費,這項收費是不合理的,其名稱叫法很多,還有融資顧問費、貸款手續費、貸款安排費等等,性質都是一樣的。媒體嘗試關注。
⑦ 銀行貸款說10.5個點什麼意思
年利率10.5%,這個有點太高了吧,一般5年以上6.55%是基準,上浮最高不能超過30%也才8.515% 你這個10.5肯定是年10.5%的意思,但是其中肯定不全是利率,還應該有其他費用(公司貸款可能有財務咨詢費,安排費,個人貸款就是手續費嘍)
⑧ 銀行收取的資金安排費是否應該返還
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金額為700萬元的金融借款合同,合同中並未約定收取資金安排費,在合同履行過程,銀行口頭通知借款人繳納25萬元資金安排費,否則不予放款,借款人繳納資金安排費後,銀行未開具正式發票,後銀行發放700萬元貸款至借款人指定的開發商帳戶,但因未能辦理房產抵押登記,銀行將700萬元貸款凍結在該指定帳戶,借款人無法使用。後雙方解除借款合同,借款人在賠償銀行利息損失後訴至法院,要求返還25萬元資金安排費。
第一種意見:銀行已經實際履行放款義務,資金安排費雖未在合同中約定,但是銀行有收費依據,即關於中國銀行江蘇省分行服務收費業務價格表(客戶版),且由公告海報及揚州分行2011年服務價格公告海報進行公示,銀行的收費符合法律規定,銀行不應返還25萬元資金安排費。
第二種意見:銀行收取資金安排費缺乏合同依據,銀行公告的價目表雖有資金安排費,但未表明服務內容,且收取的金額明顯高於公示標准。該筆貸款雖然打到第三人帳戶,但銀行予以了凍結,借款人未能實際使用,在借款人已經承擔銀行利息損失的情況下,銀行應該返還25萬元資金安排費。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第一,銀行收取的個人資金安排承擔費與履行《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沒有關聯性。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未對個人資金安排承擔費進行約定,雖然借款人經銀行通知繳納了25萬元個人資金安排承擔費,但並不能就此說明因履行《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雙方自願達成新的口頭協議。銀行業的收費項目是銀行單方制定的,借款人並沒有協商的餘地,在當時貸款難度巨大的情況下,若想及時獲得銀行貸款,貸款人不得不根據銀行的通知繳納相關費用。本案中,銀行通知原告繳納的25萬元個人資金安排承擔費是否由於銀行履行《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而產生,兩者之間缺乏關聯。第二,銀行收取的個人資金安排承擔費與其所應提供的服務內容沒有明確標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制定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應按照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有關規定,在其營業網點公告有關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服務價格標准。根據銀行所張貼的中國銀行服務收費業務價格表,其僅標明了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對每個收費項目所應提供的服務內容並未進行公告。本案中,銀行提供了哪些服務才能夠收取個人資金安排承擔費並沒有明確標准,在僅僅是資金到賬但借款人無法使用的情況下,銀行能否收取該筆費用也沒有明確約定,在對收費項目發生爭議時,因收費項目是由銀行制定,應做對其不利的解釋。第三,銀行對個人資金安排承擔費的收取具有隨意性。首先,價目表明確規定該收費標准最高不超過貸款金額3%即21萬元,但銀行卻收取25萬元,明顯超出規定;其次,該收費項目與相鄰的費用更低的個人貸款申請審批手續費兩者是何關系,個人貸款申請審批手續費應與本案關聯性更強,而銀行卻選擇收取金額更高的個人資金安排承擔費;最後,銀行收取該費用後也未向借款人出具發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開具發票是提供服務方收取費用的法定義務,也是其提供服務的重要依據。
⑨ 計劃上市公司對未來財務報表五年預測,請求高人指點,謝謝
本人只是蝦米:個人意見:
(1)近3年各個地區產品銷售成本分析表,銷售量以後期間是否減少、成本是否會提高
(2)近3年公司投資項目盈虧表(包括地產、股市、期貨等),投資項目預計增值或虧損的情況
(3)近3年公司管理費用、營業費用支付表,公司是否能夠縮減費用的消耗
(4)近3年公司固定資產耗用狀況,計算公司是否需要更新資產或者大維修等
(5)近期公司貸款金額及以後期間公司需要資金的預計量及貸款利息費用
(6)長期債權債務是否需要履行,造成公司資金是否會短缺
以上5大類結合公司狀況,詳細分析
⑩ 什麼是貸款安排費
貸款安排費是指由借款人向貸款人支付的貸款安排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