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公司互相借款屬於挪用公款嗎
你好,如果是經過允許並且是公開的,那麼就不屬於謝謝。
2. 我注冊了公司貸款好幾千萬,最後錢挪用到別處了,銀行起訴了跟法院關系很好會付刑事嗎。
你和法院關系好不等於法律會對你進行寬容,你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必須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這一點你要清醒的認識到。
3. 向公司借款是挪用嗎
當然不是,二者是兩個概念
借款是復核程序的、經過審批的合規的使用公司資金的手續,而挪用是在別人不知道的情況下私自拿走,是違規違法的
4. 案例分析題---如何區分挪用公款與借款的界限
挪用公款與借貸公款的區別界限:
第一,主體的法人性。借貸行為人一般是單位的負責人或其他主管財務人員。這些人,對內有經營決策權、公共財產支配權,對外有代表單位進行民事活動的資格;挪用則一般是個人決定的。
第二,形式的合法性,借貸都要經過一定的程序(如一般經過批准),辦理一定的手續。挪用,是擅自動用公款的行為,一般不需辦理何種手續,一經挪用,就不具備合法性。
(1)對以下幾種借貸行為應以挪用論處:行為人利用職權自批自借,或互批互借,或假名、冒名借貸,或由他人借款後又轉歸自己使用。在這種情況下、借貸行為具備挪用公款的構成要件。
(2)對及時收回本息,未給單位造成損失的,一般可作違反財經紀律處理。因為這種情況下,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小,情節顯著輕微,不宜以挪用公款論處。
5. 公司貸款挪作他用構成犯罪嗎
在銀行追究行為人(自然人)法律責任的前提下,非國有企業挪用銀行貸款資金的,按情節輕重分屬挪用資金違法違紀行為、挪用資金罪;國有企事業單位挪用銀行貸款資金的,屬挪用公款罪。行為主體都是自然人。公司法人本身挪用貸款,構成借貸合同項下的違約行為,無需提堂,銀行可照約追索本金及罰息、違約金,欠錢了才需要提堂。
6. 如何判定挪用貸款用途
借款人挪用貸款,是指取得貸款以後,沒有按照借款申請或借款合同約定的資金用途使用,挪作他用的行為。
借款人挪用貸款是個普遍的問題,通過目前的受託支付、資金監管很難有效,債權人只能在一定范圍內實施監督,對借款人提出要求。
挪用信貸資金危害嚴重,即掩蓋了真實的經營計劃、投資計劃,又迷惑了債權人的審查監督。實踐中,債權人可以通過調查並驗證真實的借款用途來判斷,以及近期(借款前後3-6個月)有沒有大額投資、有沒有大額資產采購、有沒有大額將到期或已經到期的負債,同時,還要以通過審查借款人的銀行流水(企業對公流水、企業主個人銀行流水及主要股東或財務人員的個人流水)發現蛛絲馬跡。
一旦發現借款人有上述跡象(如存在近期大額采購資產又不能說明采購資產的資金來源),債權人就立即停止借款流程。
如果是借款發生之後發現借款人有挪用資金的行為,一般是採用實施罰息的辦法,同時要求借款人整改,歸還挪用的信貸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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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結合案例說明貸款因何被挪用;貸款挪用的主要形式。
因增加註冊資本和支付股權受讓而挪用。其中增加註冊資本挪用了A行1.48億流動資金和B行1.79億流動資金,貸款用途明顯不符,屬於挪用;銀行信貸資金不能用於股權受讓,該公司卻將2.20億元資金用於股權受讓,屬於挪用。
8. 股東以公司名義借款給他人算挪用公款罪嗎
股東以公司名義借款給他人,必須經過公司董事會同意或者其它股東同意。否則,借款給他人屬於挪用公款,數量較大的話可以定罪。
9. 將公司貸款轉入個人帳戶後公私混用是否構建挪用資金
你好,如果是將這些款項自用,或者以個人名義出借給他人,就涉嫌挪用資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