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有企業貸款還不起,對國有企業本身及法人會造成什麼影響會有什麼法律處置
企業就是法人啊,你是問是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吧?企業因經營不善還不起貸款,如果貸款有抵押物的,被放貸銀行起訴後可能被拍賣償債,企業可能破產清算,主管部門可能承擔連帶責任;法定代表人如有違規行為的可能受到行政處分,如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可能會被追究刑責,如果沒有違法犯罪行為,一般不會被法律處置。
② 子公司不能統一還款,造成集團公司財務結算中心的的巨大資金壓力。求解決措施
企業集團,現代企業的高級組織形式,是以一個或多個實力強大、具有投資中心功能的大型企業為核心,以若干個在資產、資本、技術上有密切聯系的企業、單位為外圍層,通過產權安排、人事控制、商務協作等紐帶所形成的一個穩定的多層次經濟組織。作為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基礎——貨幣資金,它是企業集團流動性最強、控制風險最高的資產。由於其流動性強、易於變現的特點,要減少或消除貨幣資金管理中的錯弊行為,除了依法加強外部監督外,還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控制體系,對貨幣資金流轉過程的各個環節進行事前、事中的防範和事後的評價。
對企業集團來說,資金控制涉及集權與分權的管理體制,也就是在企業集團內部所屬各子公司或分部是否有資金使用決策權、經營權。由於資金控制的目標是防止企業發生支付危機,更好地組織和運用資金,並通過現金流動有效控制企業的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獲取最大收益,所以,資金控制的集權與分權的程度、集團組織設計的變化、戰略等,都會影響現金流入和流出的平衡,影響企業集團經營和財務活動的效率。因此,確立什麼樣的資金控制模式在企業集團中就顯得至關重要。
一、集團公司資金集中管理的主要控制模式
一般而言,集團公司貨幣資金有三種主要控制模式:
(一)設立結算中心方式
結算中心通常是由企業集團內部設立的,辦理內部各成員或分公司現金收付和往來結算業務的專門機構。它通常設立於財務部門內,是一個獨立運行的職能機構。
結算中心有以下主要職能:集中管理各成員或分公司的現金收入,各成員企業或分公司收到現金收入時,都必須轉賬存入結算中心在銀行開立的賬戶,不得挪用;統一撥付各成員或分公司因業務所需的貨幣資金,監控貨幣資金的使用方向;統一對外籌資,確保整個集團的資金需要;辦理各分公司之間的往來結算,計算各分公司在結算中心的現金流入凈額和相關的利息成本或利息收入;核定各分公司日常留用的現金余額。
(二)設立內部銀行方式
企業內部銀行是引進商業銀行的信貸與結算職能和方式於企業內部來充實和完善企業內部經濟核算的辦法,一般依附在企業集團總部的財務部。主要是將企業的自有資金和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統籌運作,在內部銀行統一調劑,融通運用,通過吸納企業下屬各單位的閑散資金,調劑餘缺,統一調配,減少資金佔用,活化與加速資金周轉速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與目標成本管理、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有機結合,並對其進行監督、考核、控制和管理。
(三)財務公司方式
財務公司是指以加強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業集團資金使用效率為目的,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其經營范圍除抵押放款以外,還有外匯、聯合貸款、包銷債券、不動產抵押、財務及投資咨詢等業務。我國的財務公司大多是在集團公司發展到一定水平後,由人民銀行批准,作為集團公司的子公司而設立的,所以,它還擔負著集團公司的理財任務。財務公司向集團提供金融服務,追求集團整體效益是財務公司的第一目標,壯大自身利潤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手段。
財務公司的定位是其生存與發展的基礎,應體現「兩個立足」,辦成「三個中心」。「兩個立足」:一是立足集團內,依託集團、服務集團;二是立足法規內,嚴格按照《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經營。「三個中心」:指結算中心、融資中心和資本運作中心。
首先,財務公司要主動為集團服務,與集團財務部門一起為集團公司設計一套科學的財務管理方法,將企業成員單位的資金集中起來,建立內部資金結算體系和價格體系,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辦成「結算中心」;其次,財務公司吸收集團、成員單位的存款,提供貸款、投資服務,提供買方信貸、消費信貸、擔保等業務,辦成「融資中心」;再次,利用財務公司這個金融平台,將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連接起來,為企業發行債券,管理上市資金,為成員單位兼並、重組提供服務,協助證券商推薦集團成員單位上市,辦成「資本運作中心」。
隨著國企股份制改造步伐的加快,財務公司對企業集團的重要作用日趨明顯。財務公司應以資金為紐帶,實現在信息、人才和管理上的有機結合。
二、資金控制模式比較
三種資金控制模式各有優缺點,通過對它們的比較分析,可以更好的運用到管理中。
(一)相似之處
三種資金控制模式都是資金集中管理的體現,目標都是為了通過資金流動有效控制經營與財務活動,獲取最大收益,這使得三者具體實施時有相似的特徵:
1.各分公司都有自身的財務部門、有獨立的賬號(通常是二級賬號)進行獨立核算,擁有現金的經營權和決策權。
2.各分公司之間的現金收付和結算事項一般不直接對外進行,各分公司也不直接對外借款,而是由資金管理中心(即結算中心、內部銀行或財務公司)統一對外辦理。
(二)區別之處
結算中心、內部銀行與財務公司比較而言,各有各的適應對象,同時又稍顯不足,可以說財務公司是更理想的資金控制方式。
1.結算中心與財務公司。結算中心與財務公司最本質的區別在於:財務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人,而結算中心僅僅作為企業集團的內部管理機構,不具有任何法人效應。由於地位不同而決定了財務公司與結算中心的功能有著明顯的不同。結算中心在對資金進行管理時,各分公司根據結算中心所定的最高現金保存額,將每日超出部分的現金收入轉入結算中心設立的專門賬戶,當各分公司超過核定定額的現金時,必須事先向結算中心提出申請。對申請處理一是逐項審批制,對各項要款必須列明用途、數額、時間,經營者或其授權人批准後方可撥出;二是超許可權審批制,超過分公司經理審批許可權的部分,必須經過經營者或其授權人批准。可以看出結算中心方式並不意味著將各分公司的全部資金集中到資金總庫,而其主要職能在於涉及資金動員、資金流動和投資等決策過程的集中化。
從財務公司的功能看,集團設立財務公司是把一種完全市場化的企業與企業或銀企關系引入到集團資金管理中,使得集團各子公司具有完全獨立的財權,可以自行經營自身的現金,對現金的使用行使決策權。另外集團對各子公司的現金控制是通過財務公司進行的,財務公司對集團各子公司進行專門約束,而且這種約束是建立在各自具有獨立的經濟利益基礎上的。集團公司經營者(或最高決策機構)不再直接干預子公司的現金使用和取得。隨著國企股份制改革步伐的加快,財務公司對企業集團的重要作用日趨明顯。
可以看出,財務公司模式比設立結算中心方式優在職能作用上,能比設立結算中心更全面、更有效地控制資金。
2.財務公司與內部銀行。內部銀行是將社會銀行的基本職能與管理方式引入企業內部管理機制而建立起來的一種內部資金管理機構,主要是進行企業內部日常往來結算和資金調撥、運籌,已被證明是實現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目標的有效手段。但是這種制度在企業的實踐發展還不平衡,一些企業只是停留於內部資金調度的功能,對控制企業內部資金流量、流向、流程的功能並沒有應有的重視。如果內部銀行對集中起來的資金使用缺少有效控制,就可能導致重大投資的失誤。建立內部銀行方式,雖實現了資金的集中管理,調整了原有資金的分布方式,改善了資金的運行機制,盤活了存量資金,資金的使用效率顯著提高,但由於內部銀行方式只是企業集團的內部管理機構,缺乏對外融資、中介、投資等功能,難以充分發揮其潛在的能力,受到人民銀行的監管有限,缺乏市場壓力,相對財務公司而言,內部管理的規范較薄弱。內部銀行方式只能開展內部結算,且受時間限制,是高度集權控制,資金高度集中,不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不是金融結構,不能對子公司開展貸款業務,不具備金融功能,行業性強,專業性弱。
③ 國企下屬控股子公司還屬於國企嗎
國有企業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於歷史原因,國有企業的分類相當復雜。對於中國的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投資或持股超過50%的即為國有企業。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許可權劃分,國有企業分為中央企業(由中央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和地方企業(由地方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 對於個別中央企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較為特殊,歸屬於國務院直屬管理,這些中央企業屬於正部級。這樣簡單的說一下:國企的下屬單位有三種:一種是全資子公司,肯定是國有企業了二種是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或是控股最大的一方,叫控股國有企業或是絕對控股國有企業。三種是有一部分股份,有的甚至低於百分之十,這樣的叫國有參股企業。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④ 國企子公司的問題,希望能解答。
屬於國有企業。
國企分兩種,一種是「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機構或部門向企業投資形成的資產屬於國有資產」,比如國資委;另一種是「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事業及其他單位以其依法佔用的法人資產向獨立於自己的企業出資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資產構成國有法人資產」。
這兩種都是國有資產,如果國有資產在企業中占絕對多數或相對多數那這個企業就是國有企業。
A作為國企,全資控股B,B作為全資控股的子公司,其資產、負債、盈利都要記入A。
同理,C作為B的全資子公司,A的全資控股孫公司,同樣屬於國有資產,屬於國企。
⑤ 國有企業對控股子公司貸款擔保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國有企業對控股子公司貸款擔保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六條。
1.「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2.因此,國有控股企業可以提供企業貸款擔保。但要通過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則可以為他人提供擔保。
⑥ 控股子公司還不起貸款法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如果控股的子公司還不起貸款,法人需要承擔償還貸款的責任,所以一旦出現還不起貸款的話,法人也有擔保的責任。
⑦ 國企下的全資子公司,請問,這個全資子公司、直屬公司、控股子公司。說白了,就是與國企的合作單位是么
全資子公司(Wholly-owned subsidiaries)是指只有一個法人股東的公司。
全資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擁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過兩種方式來設立全資子公司:第一種是,從頭開始成立一家新公司並修建全新的生產設備(例如工廠、辦公室和機器設備等);第二種是,收購一家現有的公司並將其設備納為己用。究竟是以收購還是新建的方式成立一家國際子公司,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母公司計劃進行的經營活動。例如,當母公司成立子公司的目的是生產最新的高科技產品時,它一般得建立新廠,因為依靠當地的條件要想達到這種尖端技術水平是非常困難的。換句話說,我們很容易在大多數目標市場上發現許多製作瓶瓶罐罐之類的小東西的公司,但是生產最先進的計算機晶元的公司卻很少。重新建立一家子公司的主要缺點是耗時太長,因為修建新設備、僱用和培訓工人、開發產品等都將花費大量時間。
與此相反,尋找一家現有的、具備市場營銷和銷售能力的公司作為收購對象,相對來說會比較容易辦到,因為這一般不需要專門技術。通過在目標市場上收購現有公司的市場營銷和銷售經營這一方式,母公司可以讓子公司更快地運作起來。特別是當被收購的公司在目標市場上擁有有價值的商標、品牌或工藝技術時,收購方式更是一種好的戰略。
⑧ 國企單位貸款40萬如果還不上怎麼承擔法律責任
國企?貸款40萬?還不上?
綜合以上因數,我只做出:」不可能「三個字的評論!
⑨ 國企下屬控股子公司還屬於國企嗎
國企下屬控股子公司還屬於國企。
根據《公司法》第14條第二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當一個公司持有另一個公司的股份時,前者即為母公司,後者為子公司。子公司中母公司持股達到100%時稱為全資子公司,持股在50%以上時為控股子公司,低於50%但股份在各個股東中最大時(如40:30:30)時稱相對控股子公司。
所以,國企下屬控股子公司還是由屬於國企的母公司控股,屬於國企。
(9)國企控股子公司還不起貸款擴展閱讀:
與一般企業集團公司相比較,有相同的性質但有很大的不同。相同的性質,是它們都是一種母子公司,通過持有子公司的股份對其控制,都是一般意義上的控股公司。
不同點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股東的性質不同。
國有控股公司的資本金是國家直接出資,而其子公司中的資本金是國家授權其出資的,因此,它是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是國有資產直接運營主體和投資主體,是獨立行使國有資產出資者所有權的特殊法人,其對外投資可以不受凈資產50%的限制。
而一般集團公司,即使是國有企業,其資本金是由國家授權投資機構出資的,對下屬企業的出資是法人出資。對外投資不得超過凈資產的50%。
二、職能不同。
國有控股公司以資產運作,結構調整為重點,一般的集團公司要以生產經營為主,兼營資產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