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本公司的銀行貸款資金可以用在其他公司的投資項目上嗎
轉貸是不允許的
但稅務並無相關文件規定
只要收取利息並依法納營業稅
問題不大
因為資金是流動的,不可能做到專款專用
銀行貸後審查也無法跟蹤
B. 我公司怎樣將錢借給其他公司,才不違法,還能得到收益
第一,通過銀行做委託貸款,但是利率只能按照銀行的規定走,而且銀行還要收手續費。這個是目前最合法的一種借款方式,但是收益率較低,僅比銀行定存高一點而已。
第二,「虛擬債權債務」,容易造成稅賦過重,得不償失。
第三,投資獲得的是一項股權,投資的方式風險過大,容易本金都收不回來的。
第四,可以考慮擔保方式。即A企業通過銀行進行貸款,B企業以定期存款單為A企業設立擔保,並收取擔保費用。法律禁止企業之間借貸,但是不禁止擔保。至於這種處理方式的財務成本,可以咨詢會計人員。
第五,其他。視具體情況而定。
C. 企業從銀行貸款出來的錢可以借給其他公司來賺利息嗎
先不說是否合法合規的事,二次出借給別的公司後,你怎麼保證本金安全,利息按約定給付?如果對方還不上,訴訟花很長時間,還未必能執行。但自己企業欠銀行的本金利息卻要按約定償付的,怎麼看都是一堆風險和麻煩的事,有必要麼?
D. 企業的資金是從銀行貸款取得再轉借給其他企業,要交營業稅嗎
不用,除非你是金融企業
E. 我公司向銀行貸款,此款向借給另一個公司,貸款利息可否由借款方入賬嗎
銀行借款利息應該由你公司支付給銀行(付息時間到銀行會從該公司戶頭直接扣),至於另一個公司與你公司的借款先前是怎麼約定,就按約定事項來做就行
F. 公司可以向其他單位或個人借款嗎
1、公司可以向其他單位或個人借款。
企業可以向特定個人借款。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公民與企業間相互借貸屬於民間借貸,為法律所允許,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為有效。
企業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託貸款等。借款也可以指某人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託貸款等。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見》中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用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4倍之內的利息,依法受法律保護,超出部分則不受法律保護。」
公司流動資金比較緊張,銀行不給貸款,如與個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有效,但利息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的部分不受保護。
2、關於企業向個人借款利息的稅前扣除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第6條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貴公司向個人借款的利息如果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的,可以全額在稅前扣除,如果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應該進行納稅調整。
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託貸款等。借款也可以指某人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託貸款等。
新型的互聯網「P2P」模式,即以互聯網作為平台,撮合借款人(peer)和個人投資者(peer)交易,投資者看好項目,把錢借給需要的人。
互聯網P2P模式的優點是「快速、高效、不受地域限制」等等,近年來移動互聯網、微信的「閃電借款」模式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移動互聯網有著更高效便捷的屬性,為傳統借款帶來新的運營模式。
(6)公司從銀行貸款的錢可以借給其他公司嗎擴展閱讀:
一、公司向其他企業借款的合同效力問題。
1、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無效。
企業與企業之間相互借貸違反了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通則》第61條的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明確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因此,企業之間的借貸顯屬違法,其民事行為自始無效,借貸合同無效。
2、關於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合同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四條第二款規定:「企業法人、事業法人作為聯營一方向聯營體投資,但不參加共同經營,也不承擔聯營的風險責任,不論盈虧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潤的,是明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
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於銀行利息的罰款」。因此,此類聯營合同名為聯營,但實際為借款,依法應當認定無效。
3、關於對企業間橫向借貸的處理
(1)確認企業之間拆借資金的借款合同或者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聯營合同無效。
(2)判令借款方返還出資方本金。
(3)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繳,對另一方應處以相當銀行利息的罰款。此外,對自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滿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確定借款人返還本金期滿期間的利息,亦應當收繳。該利息按借貸雙方原約定的利率計算,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借款利息未約定的,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4)借款人未按判決確定的期限歸還本金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 二、關於企業向個人借款合同的效力問題
4、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的批復》中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為無效:
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職工集資的;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的;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的;有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的。
G. 公司去銀行貸款給別公司用可以嗎
公司去銀行貸款給別的公司用,是不行的。
第一,申請貸款必須填報用途,給別的公司使用,銀行不會同意的。
第二,如果以自己公司使用申請貸款,屬於合同欺詐。如果不能按時償還貸款,可能構成貸款詐騙罪。
H. 公司可以將錢借給個人或公司嗎公司可以從其他個人處借款嗎
非金融組織或公司不能把錢借給個人,合同應屬於無效。公司與公司之間也不能相互拆借,該借款合同也無效。公司可以從個人處借款,但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可能會涉嫌非法集資。 同時應注意,借款的利率不能超過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利率的4倍,否則超過部分無效。在民間借款合同關系中,貸款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無效,不受合同法的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款行為,人民法院在審理中,還可依法予以制裁。企業之間相互借貸的貸款人或者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出資方尚未取得約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審理中,應當確認雙方的借款合同關系或者聯營合同關系為無效,對雙方約定的利息還要依法收繳。
I. 以公司名義貸款,錢轉借個人使用,是否合法
這是違法的,涉嫌騙取貸款,後期如果還不上甚至構成貸款詐騙。但是這樣做的人也不在少數,只是提醒你一下,這錢到期後必須得還上,否則你的下場會很慘。
J. 企業用銀行貸款的錢借給其它公司,不收取利息,這個帳務要怎麼做
貸款時,按正常入賬: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銀行
資金借給其他公司時
借:其他應收款——**公司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