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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銀行貸款有什麼風險

發布時間:2022-06-06 18:06:00

Ⅰ 擔保貸款的風險有哪些

作為貸款擔保人肯定要承擔貸款風險:
1、一般保證責任。

擔保人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

擔保人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Ⅱ 銀行貸款做擔保人有什麼後果

法律分析:銀行貸款做擔保人的風險主要如下:

1、債務人無法或惡意拖欠債務時,擔保人需要替債務人償還欠款;

2、如果債務人拒不償還債務,銀行有權將擔保人告上法庭,影響個人信用;

3、債務人不還債務,而擔保人需要承擔還款責任,如果欠款太多,有可能導致擔保人破產、生活窘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五條 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

Ⅲ 別人貸款我做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1、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2、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限制,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3、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3.要注意運用反擔保。反擔保又叫求償擔保,即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可要求債務人對擔保人作出清償。實踐證明,反擔保不僅可以降低擔保人的風險,而且可以促使債務人積極履行義務。

Ⅳ 幫朋友向銀行貸款,自已有什麼風險

幫朋友向銀行貸款,你要承擔作為貸款人的風險以及作為貸款擔保人的風險。具體分析如下:
1、作為貸款人的風險:如果用你的名義和銀行達成借款合同,那麼你就是借款人,是要承擔還款義務的。如果你朋友不能到期還款,首先你的銀行信用就降低了,以後再貸款就不行了。另外,你會被銀行起訴,會用你的其他財產還債的。而不是你朋友進行還債。
2、作為貸款擔保人的風險。
(1)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或者「跑路」,由擔保人償還。說到這里,要提一點,那就是幫人貸款擔保簽訂合同時,對於擔保人來講,有一般責任以及連帶責任。當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時,合同生效,擔保人就必須要按照與銀行約定的償還程序走,話句話說,這筆貸款不是你貸的,現在卻又由你來還。這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2)影響擔保人信用記錄。我們都知道,銀行對於借款人的徵信是否良好非常看重,直接影響你貸款的各項因素:額度、期限、利率......在你幫人做貸款擔保以及幫他人進行還款時,同樣會作為你的信用記錄而寫入電腦永久保存。
所以,在幫別人貸款擔保前一定是要理清自己的思路不能隨意盲目的出於好心或者出於感情。當然,不是說幫別人貸款擔保絕對是不行的,有的銀行是需要在借款人無法提供足值抵押的時候提供有償還能力、有較為雄厚的資本的人而彌補還款逾期的風險。
在成為他人的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兩方面:
一方面,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譽。一般來講,貸款人的信譽越高,擔保人的風險就越小。要想知道貸款人的信譽高低,可以根據自己與貸款人的平時接觸來判斷。還可以找貸款人人有經營業務的人或貸款人的其他熟人進行了解。切不可礙於親戚、好友、同事、同學、老上級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計後果,盲目地做擔保人,這種做法風險較大。
另一方面,還要摸清貸款人償還債務的能力。對擔保人來說,風險大小主要取決於貸款人償還貸款能力的大小,貸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越大,擔保人的風險就會越小。貸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又是由其能支配的財產多少和負債數額的大小決定的。故在提供擔保時,首先要看被貸款人能支配的財產是否可以償還貸款。再者要摸清貸款人負債的多少。如果貸款人可供自己支配的財產與貸款數額相差較大,或者被擔保人雖然有自己的財產,但負債累累,就不要為其提供擔保。

Ⅳ 銀行擔保人承擔的風險是什麼

一、做銀行擔保人承擔的風險有哪些:

做銀行擔保人承擔的風險主要是在借貸人不能履行義務時需要承擔連帶責任,根據《擔保法》第十六條規定,擔保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由於債務人遠走他鄉,屬於「住所變更導致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情形」,所以銀行在向法院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後,法院對其廠房進行強制執行後仍不足償還債務的,擔保人負有償還的義務。

《擔保法》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貸款擔保人有風險:

作為貸款擔保人肯定要承擔貸款風險,但通常不是刑事責任而是民事責任。

(一)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1、一般保證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二)擔保人的責任免除情形: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三)保證人拒絕償還情形:

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Ⅵ 做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一)永久擔保人的風險
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最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換句話說,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
(二)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風險
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
(三)擔保人自願對負債進行擔保,承擔責任的風險
應承作為擔保人時,貸款機構多會要求擔保人到律師樓或公證人處簽一份獨立法律咨詢文件,簡稱ILA。簽署這份文件時,擔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個律師樓簽名,必須要另外找一位律師簽署作證,證明已經將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清楚解釋給擔保人知道,而擔保人也明白要對負債作個人承擔,並且是自願作為擔保人,並沒有受到任何壓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的從屬性及保證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Ⅶ 給朋友做擔保人貸款有什麼風險

擔保有可能會有如下風險:個人徵信可能會受影響 幫別人做貸款擔保,如果對方按時足額還款那就還好,如果他沒有按時還款,導致產生信用污點,貸款擔保人的個人信用也會受影響,嚴重的還會被拉入貸款黑名單。申請貸款時額度可能會受影響 我們去申請貸款時,銀行會根據申請人的各方面資質來決定給貸款申請人多少授信額度,如果你申請貸款時存在幫別人做貸款擔保的情況,信用已經在被使用階段了,銀行會綜合考慮信貸風險,這個時候你這筆貸款的額度可能會受影響,比實際應該得到的授信額度會低不少。可能會申請不下來貸款 貸款擔保人的職責就是貸款人本人無力償還貸款的情況下幫其代為償還貸款。有些人不清楚貸款擔保人是幹嘛的,別人叫他去幫忙做個貸款擔保人,抹不開面子就去了,但是你首先要知道貸款擔保人的職責啊,還要了解要你幫忙做貸款擔保的這個人靠不靠譜。 一旦貸款人出現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貸款擔保人再去申請各種貸款都會因為這個原因導致自己的貸款申請不下來,金融機構會因為你為無力償還貸款的人做擔保這一項,覺得你的風險很高,從而拒絕給你貸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定義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從以上條款不難看出,無論是哪種形式的保證,一旦被保證人債務人發生經濟恐慌,保證人都要承擔替被保證人償還債務的風險。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方式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 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Ⅷ 銀行抵押貸款風險有哪些呢

銀行抵押貸款風險有:
1、銀行抵押信用違約風險;
2、抵押期限錯配風險;
3、最後貸款人風險;
4、法律風險;
5、增大了央行進行貨幣信貸調控的難度;
6、個人信用信息被濫用的風險;
7、信息不對稱與信息透明度問題;
8、技術風險。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
貸款人應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償債比例控制機制,結合借款人收入、負債、支出、貸款用途、擔保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Ⅸ 做銀行擔保人有何風險

風險:
1、首先需要確認對方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一般保證,擔保人還擁有抗辯權,如果是無限連帶責任保證,銀行在借款到期後有權要求借款人或者擔保人中的任何一人償還,如果借款人不還,就必要需要擔保人來償還。
2、其次,最好再看看貸款多少額度,然後借款人提供了多少抵押物,用借款額度減去抵押物價值就是擔保人所承擔的敞口部分,如果借款人不還,也會影響擔保人的信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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