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朋友房子抵押貸款,但是需要我的營業執照簽字(采購合同),銀行把錢打到我這里,會對我產生什麼影響
把錢打到你這里明顯是銀行是以你的名義貸款的只是用你朋友的房子作抵押了,到時銀行先會找你要錢,如果你這里要不到錢再會去找你朋友。用房子抵押直接可以找銀行貸款了你那朋友的行為很可疑小心點。。。
⑵ 如果給別人做房屋貸款擔保人後,自己買房貸款會有影響嗎
不會的,但是如果你擔保的貸款出了問題,會影響你的,建議不要隨意給人做擔保。
⑶ 朋友貸款買房要我做擔保人,請問能有多大風險
你的朋友貸款買房要做擔保人,如果是一般擔保承擔部分責任,聯合擔保承擔全部責任。
一般需要擔保人的情況:
① 提供不了銀行需要的相關資料;
② 無法提供相應的資產證明;
③ 銀行為了降低貸款風險。
擔保人相關:
① 被擔保人欠款不還,需承擔還款責任;
② 被擔保人逾期還款,或欠款不還後,除承擔還款責任,還同時記錄進入擔保人信用記錄;
③ 在擔保期間申請貸款,銀行會綜合衡量其還款能力,需考慮償還擔保部分,貸款通過幾率較小;
④ 擔保期間,貸款審核通過,但貸款利息會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3)我是朋友房子抵押貸款擔保人擴展閱讀: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你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c)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⑷ 我一個朋友用房子貸款,讓我做擔保人,他不還款我有什麼責任
你當時簽訂擔保合同為貸款人擔保的時候條款中註明你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了么?如果沒寫該條款,那法院會推定你承擔連帶擔保責任,那麼對於債權人來說可以起訴貸款人也可以起訴你也可以把你們兩個同時起訴,但是可以直接用你抵押的房產來償還債款,即使貸款人他是公務員有能力償還債款,只要債權人請求用你的房產償還貸款,那麼法院就不會拒絕,畢竟你是承擔的連帶擔保責任,你只能在用房產償還後,再向貸款人即那個公務員追償。
要是你是一般擔保,那麼就不用擔心了,只有貸款人無能力還款了,才會用你抵押的房產償還貸款。
⑸ 朋友拿房子抵押貸款。叫我做擔保人,要是他還不上,我要付什麼責任嗎
擔保人所付的法律責任分為兩種,一般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連帶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法律分析
如今很多的人們購買房屋的時候會選擇房子抵押貸款的方式,但是後續在還款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還不上的情況,這樣的話就會影響到自己的個人利益,要了解一下擔保人所承擔的責任。擔保人的分類主要依據擔保的方式,而擔保的方式為四種:抵押、質押、保證、抵押加保證。
抵押擔保: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 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責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質押擔保:採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中止;對設定的質物,在質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五條 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後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⑹ 朋友用我的房子做抵押貸款簽約他還款的協議 如果他還不上,是要我來還嗎
需要你來還款。用你的房子抵押貸款,就相當於你做了擔保,擔保貸款是要付法律責任的 貸款人還不上,銀行就要叫擔保人還。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相關規定:
第四條,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第三十一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⑺ 別人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以我的名義貸款,我將承擔怎樣的風險
以你的名義貸款,抵押物是別人的房子,如果貸款一旦成立,你就要開始承擔還款的責任(不是風險而是責任),萬一到時沒有歸還,被起訴到法院,那你可能還要承擔騙取貸款的風險,因為抵押物不是屬於你的財產,而是別人的,你用別人的東西來騙取貸款。
⑻ 別人用房產證作抵押貸款,讓我做擔保人,我應注意什麼
一是,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會被金融機構剔除,因此有可能影響自己 的貸款額。所以,如果自己還有貸款的打算,最好不要給別人提供擔保。
二是,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擔保人的需要對擔保范圍內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履行擔保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別人的貸款還不了,需要替借款人償還的不僅是本金,還有利息罰息等等。建議在辦理擔保前與借款人說清楚,特別是在擔保合同中要把擔保的額度寫清楚,務必要在自己所能承受的范圍之內。
⑼ 我朋友貸款讓我簽字他的房子抵押,一年還清,如果換不清對我有法律責任嗎
如果是拿他自己的房子作為貸款抵押的話,你簽不簽字關系並不大,如果他還不上債,只是拿他的房子拍賣進行還貸款,你應該不會負上法律責任。
⑽ 我用房產擔保幫朋友在銀行貸款,貸款到期後朋友還不上借款,我可以起訴貸款人嗎
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
首先,在民間借貸中,若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房產擔保,並辦理了抵押登記。借款逾期後,出借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對借款人提供抵押的房產裁定採取拍賣、變賣等方式依法變價清償欠款。
其次,雖然你不是貸款人,但你本人以自己名下房產為抵押,在貸款擔保合同上簽了字,依據法律規定,你就要承擔違約的後果,強制執行在所難免。因此,在借款人名下沒有財產的情況下,法院有權拍賣你提供抵押擔保的房產。在此提醒民眾,民間借貸中擔保人是要承擔風險的,一定要謹慎行事。
最後,由於你並非實際貸款人,只是以房產為抵押為借款人貸款提供擔保的擔保人,因此,房屋被拍賣後,你可另行尋求救濟途徑,向法院起訴,就你的損失向借款人追償。
正常情況下不建議把房產證借給別人做貸款抵押,有風險。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它是銀行的一種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銀行有權處理抵押品,作為一種補償。如果他不按期還貸款,銀行有權強制拍賣房產。
拓展資料:強制執行的流程: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4)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5)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
(6)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8)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9)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