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貸款一定要找擔保人嗎找什麼的合適
❷ 銀行放款時需要告知擔保人,及需要擔保人在場嗎
銀行放款時需要告知擔保人,並且需要擔保人在現場,因為銀行再放款時是需要擔保人簽字的, 如果不在法律文書上簽署名字,沒辦法證明擔保人的事實,法律上也不會承認,一旦有事擔保人也不會承擔責任。 所以,作為擔保人必須在協議上簽署自己的名字,甚至要畫押,這是履行擔保人義務的最基本條件。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拓展資料:
擔保人,從廣義的角度來說,指的是對某項事務或者事件作出一定保證行為的人。例如在債權債務等方面的擔保,擔保人則具體是指具有代為清償或者還清票據債務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是非票據債務人對於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作出擔保行為的人;是擔保人和債權人之間的所約定的內容,當債務人拒絕履行或者沒有能力還清所借的債務時,擔保人則要按照約定的內容繼續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一般擔保人和被擔保人承擔著相同的責任,國家機關單位、或者以公益為目的性質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和一些職能部門的人員不可以成為擔保人,但是,法律另有其他規定的除外。依據相關法律條款的規定,擔保一般情況下可以分為五種方式,即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與本案無牽連;
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❸ 銀行貸款必須要擔保人嗎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是否需要擔保需要看情況。
銀行貸款不一定需要擔保人,具體要看辦理的貸款類型是什麼。當辦理信用貸款時,是明確不需要擔保人的。當辦理其他貸款時,則根據貸款銀行的審查結果來確定是否需要擔保人,一般資信條件較好的借款人是不需要擔保人的。
《商業銀行卡》第三十五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
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❹ 我想咨詢一下,在銀行貸款必須要擔保人嗎
不需要。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4)貸款下來需要擔保人去疾嗎擴展閱讀: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並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三十四條 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約定,要求借款人定期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款資金支付情況。貸款人應當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❺ 公積金貸款初審時需要擔保人去嗎
你好,辦理公積金貸款是不需要擔保人的。
只要你符合提取的條件就可以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15日內作出不準或准予貸款通知。
辦理貸款的手續:
購房合同、契稅、身份證、公積金賬戶存摺、工資收入證明、還款賬戶存摺,夫妻雙方還貸的還需要結婚證,原件審核,還需要復印件。利息低於商業銀行貸款利息,國家調整時他也會隨之波動,因此無法給予准確的數字。
現階段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4.45%,五年以上的年利率4.97%
希望能幫到你,祝一切順利噢~!
❻ 貸款成功取款時需要擔保人去嗎
需要。既需要告知擔保人,又需要擔保人在場。銀行放貸款取款時時擔保人需要知道,同時需要擔保人簽字,否則不在法律文書上簽署名字,沒辦法證明擔保人的事實
❼ 貸款時擔保人需要到場么
需要的,貸款時擔保人是需要到場簽字的,只有雙方都在場才可以,合同才會生效的。
❽ 貸款擔保人需要到場嗎
擔保人沒有到場簽字的貸款合同合同有效,但是擔保條款不生效。擔保合同的那部分無效,借款合同是否要根據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條 【主合同變更對保證責任影響】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後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❾ 銀行貸款在什麼情況下要有擔保人是否一定需要擔保人的簽字同意才能生效
一、存在一下情況需要擔保人:
1.無抵質押物
2.需要的資金比較大,抵押物估價不足
3.還款能力不足
4.外地人在本地貸款
5.綜合各種資產負債信息,徵信信息評估風險項較多
6.本身做的貸款品種就是保證類
二、銀行放貸款時擔保人需要知道,同時需要擔保人簽字, 否則不在法律文書上簽署名字,沒辦法證明擔保人的事實,法律上也不會承認,一旦有事擔保人也不會承擔責任。 所以,作為擔保人必須在協議上簽署自己的名字,甚至要畫押,這是履行擔保人義務的最基本條件。
三、擔保人是指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第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條 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四、當擔保人有何權利?
根椐中央銀行指南,擔保人有下列權利:
1.可持有一份擔保合約及其他有關證件。
2.只要借款人同意,可獲知向金融機構借貸款額。
3.可控告借款人,如需為前者償還欠金融公司之債務。擔保人通常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4.可限定只擔保一項特定借貸。若數年後,借款人慾增加借款額,他必須作出新借貸申請,至少也須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新貸款。
5.除非借款人違約沒攤還借款,金融機構才可向擔保人追債。
6.金融機構必須將還債要求信送達擔保人後才可向後者追債。
( 註:所有擔保人都應被告知上述權利,不管有關權利是依據1967年破產法令或有關借貸機構接受貸款擔保之中央銀行指南。)
五、如下情況下,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一)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二)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