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關於個人向銀行貸款還不上怎麼處置的案例
當個人還不上銀行貸款的時候,銀行會打電話給用戶催繳,當催繳無果後,銀行又會派人上門催收,會產生雙倍利息和罰息。
如若銀行上門催收仍無效果,那麼銀行會向法院起訴,將會有法院的傳票寄至用戶,在開庭之日不管是否到庭,法院都會凍結當初向銀行抵押貸款的抵押物,進行拍賣,抵押物拍賣所得,將會用於還款,最後會進入不良信用記錄。
(1)銀行擔保貸款清收案例擴展閱讀:
個人找銀行貸款技巧:
1、用戶在申請貸款的過程中,用戶需要詳細的寫出貸款的用途以及在還貸方面的優勢,這一點可以用銀行的個人信用做證明。
2、借款人應該詳細的填寫申請資料,包括所有的資料背景和家庭情況等等,以保證借款不管何時何地何情況,都能夠准時的償還貸款。
3、貸款人在銀行申請貸款的金額不宜太高,因為金額越大,失敗的可能性也就越高,貸款者可以適當的降低貸款數額、
4、如果是抵押貸款,還需借貸人提供抵押物做抵押,如果是無抵押貸款的話,借款人在提供收入證明材料的同時提供資產證明材料,是將有利於成功獲得貸款,並且提高貸款額度。
5、向銀行申請貸款,個人信用都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辦理信用貸款的時候,如果借貸人在兩年內連續出現3次或累計出現6次不良信用記錄現象的話,那麼就將無法獲得銀行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銀行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個人貸款
❷ 銀行貸款五級分類案例
一、貸款五級分類法的主要優點
1.五級分類法能更准確、及時、真實地反映信貸資產質量。以前的期限管理,是以貸款是否逾期和逾期時間長短作為判斷貸款質量的標准,這樣分類的結果對信貸資產質量的識別滯後,反映也不真實。例如,有些未到期的貸款,尤其是中長期貸款,雖未到期但借款人已喪失還款能力,而按期限管理分類的標准屬於正常貸款,這樣就掩蓋了貸款的真實情況。五級分類法則避免了這種情況,它以借款人的償還能力為核心,充分考慮到了影響還款能力的各種因素及影響大小,如企業現金流量、信用支持、財務因素等,因此風險反映更客觀真實,這也是它與期限管理法的根本區別。
2.五級分類法有完備的風險預警機制。現階段,我國正走向成熟的市場經濟,貸款的風險系數加大,尤其是現在企業經營效益不好,逃廢債時有發生。傳統的期限管理法只是事後才能發現問題,市場預測難盡人意。而五級分類法屬於一種動態風險管理,無論貸款是否逾期都實時監控管理,帶有事前定性性質,有利於信貸管理人員及時發現問題和預測風險,抓住各種風險隱患和可能出現的苗頭,發出預警信號,主動採取有效措施,控制風險的發生。
3.五級貸款分類法的適用范圍更廣。五級貸款分類法不僅包括表內項目,還包括表外項目,如信用證、擔保、貸款承諾等。而期限管理法僅僅只對表內單一的貸款項目進行分類,不能反映銀行金融資產全貌。
4.五級貸款分類更科學。期限管理法對逾期貸款標準的規定過於嚴格,逾期一天就算不良貸款,並不考慮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而五級分類法考慮的核心是貸款歸還的可能性和可靠性,主要考察的是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所以按國際慣例和五級分類標准,一般都有90天的寬限期。按傳統期限管理法,逾期兩年以上或雖未滿兩年,但經營停止、項目下馬才劃分為呆滯,按五級分類法,此類貸款至少有一部分損失貸款。
5.五級分類法會計核算更規范。五級分類法規定,貸款逾期90天,其拖欠的利息停止計入收入。而期限管理法規定逾期兩年的貸款才能掛賬停息,導致銀行收益高估,虛增利潤,多交稅收。
6.五級分類法能更真實反映貸款現值,為商業銀行計提呆賬准備金提供可靠依據。五級分類根據貸款損失這一漸進過程,按不同期限預計貸款損失概率,以損失概率計提准備金。而期限管理法則是按單一比例計提,呆賬准備金的變動與不良貸款的增減沒有直接聯系。
二、貸款五級分類法實施過程中的制約因素
1.信貸管理人員素質尚待提高。五級分類管理法需要從事貸款分類的操作人員或檢查人員在貸款分類的過程中進行大量的高水平的分析和判斷,要求信貸管理人員在日常監控中進行連續的分析和判斷,同時也要求檢查人員具有較豐富的知識和判斷能力。這就給當前銀行信貸人員、內審人員以及監管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各類貸款分類沒有具體標准。《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雖然規定了貸款分類的目標、標准、基本要求以及組織實施與監督管理的條款,但對各類別的貸款管理無明確具體的要求,這不利於基層信貸人員實際操作。為加強貸款管理,各行應制訂統一的分類的各項貸款管理、檢查、考核和催收的操作細則,提出明確要求。
❸ 商業銀行貸款案例分析
1 :固定資產沒有。負債過高,資不抵債 ,擔保人沒有足夠的償還能力。不會給他貸款
2:王某雖沒有房子,但收入較為穩定,雖然負債頗高,但是擔保人有足夠的能力償還 ,可以貸款
❹ 那些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最後都是怎麼處理的呢
作為經營風險的企業,不良貸款是每個銀行都會遇到的問題,也是最頭疼的問題,不過出現不良貸款並不代表就全部都是損失,否則銀行早已無法維持了,舉個例子:2018年的時候曾有新聞報道,貴陽農商行的不良率接近20%(不良貸款余額超100億),如果不良貸款全部都算是損失的話,單以貴陽農商行目前的利潤水平來說,在保證未來20年不出現新的不良貸款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將現有的不良覆蓋掉。現實真的如此嚴峻嗎?顯然並非如此,否則貴陽農商的行業評級就不會一直保持在A級以上了。
個人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與企業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基本一樣,不過個人不良貸款不允許打包轉讓。對於不良貸款,銀行是不會輕易認輸的,一般都會採取各種有效的措施降低自身的損失,所以20%的不良率不代表著就真的是虧了20%,這只是明面上的數據而已。
❺ 如何認識和保全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
在商業銀行整個風險防範的體系中,授信業務是最核心的部分。商業銀行遇到的最大問題就是不良資產的問題。同時,涉及國有金融債權清收、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的案件關系國家金融秩序的穩定與安全,不僅涉及國有資產保護問題,也涉及到債權受讓人合法權益保護問題,已成為社會關注的重點。為幫助各金融機構及相關專業人士全面理解適用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近年來發布實施和制定中的有關司法解釋,正確理解和適用不良金融資產處置最新政策法規,掌握不良金融資產處置及案件審判的相關原則、工作特點,提高相關人員的業務技能,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提高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水平。
課程內容:
一、貸款清收管理的基本框架與信用貸款清收
1、不良貸款清收的概念及其類型
2、不良貸款清收難的原因分析
3、不良貸款清收的基本原則
4、不良貸款清收工作的關鍵環節
5、不良貸款清收的基本管理制度
6、政府相關部門、銀行業監管部門、行業協會在不良貸款清收中的職責
7、不良貸款清收外包管理
8、如何解決不良貸款管理中的前清後欠的怪圈
9、合同保全制度
10、銀行如何行使履行抗辯權?
11、銀行如何行使撤銷權?
12、銀行如何行使代位權?
13、銀行如何行使抵銷權?
14、銀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借款合同?
15、冒名貸款如何清收?
16、夫妻貸款如何清收?
17、黨政機關公務員貸款如何清收?
18、汽車消費貸款如何清收?
二、保證、抵押、質押貸款的清收實務操作要點
1、聯保貸款的清收
2、保證+保險貸款的清收
3、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的清收
4、房產抵押貸款的清收
5、林權抵押貸款的清收
6、最高額抵押貸款的清收
7、浮動抵押貸款的清收
8、股權質押貸款的清收
9、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的清收
10、訂單農業質押貸款的清收
11、企業+農戶貸款的清收
12、貨權質押貸款的清收
13、組合貸款的清收
三、企業改制、合並、分立、破產及政府貸款的清收實務操作要點
1、如何防範利用企業改制逃廢銀行債務?
2、如何利用防範關於企業歇業、撤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後的銀行債務的承擔?
3、股東出資不實、不到位、抽逃出資時銀行貸款的清收
4、公司合並時銀行貸款的清收與保全
5、公司分立時銀行貸款的清收與保全
6、企業破產時銀行債權的維護
7、企業重整時銀行債權的維護
8、企業和解時銀行債權的維護
9、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的清收
10、地方政府就融資平台貸款向銀行出具函件的效力如何?
11、因政府或第三人干預訂立的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12、銀行應對政府融資平台兼並重組的對策有哪些?
13、銀行應對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解散(撤銷)清算的對策有哪些?
14、什麼是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整體轉讓或劃轉,銀行的對策有哪些?
四、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清收與資產保全中法律風險要點防範——案例分析
1. 不良資產抵入的法律風險
2. 不良資產管理中的法律風險
3. 不良債權帳銷案存時效風險
4. 不良債權的追索法律風險
5. 不良債權剝離的法律風險
6. 不良資產處置中的道德風險與其他風險
7. 不良資產受讓人起訴銀行的類型
8. 不良資產處置中法律風險的防範對策
9、債轉股之實務操作與存在問題的解決途徑
10、轉讓實務操作與資產轉讓協議
11、打包處置實務操作
12、招標投標、公開拍賣
❻ 如何有效清收逾期貸款
(一)加強領導,高度負責,成立專門清收小組。針對義堂支行不良貸款當前現狀,支行組織信貸人員進行了一次全面清收,成立了以行長為組長,客戶經理及信貸人員為成員的不良貸款清收小組,全職進行不良貸款清收,逐一落實,挨家到戶,取得了理想的清收效果。八月底合計現金收回不良貸款27元,轉貸盤活不良貸款87萬元。
(二)先內後外,內外兼收,搞好「門前清」。對已經形成的不良貸款,進行分門別類,認真梳理。特別是內部職工貸款或者由內部人介紹形成的不良貸款,要從這部分貸款抓起,實行誰受理,誰負責,限期收回,否則,停崗清收,直至完全清收為止。以內帶外,在做好自家清的基礎上,再逐筆對外部貸款進行清收,從而起到很好的模範帶頭作用。
(三)「打蛇打七寸」,攻其要害,借力生力,巧收不良貸款。對於部分關系貸款,攤派貸款形成的不良貸款,特別是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清收人員主動去所在部門交涉,並視借款人態度以及還款承諾等情況向其部門領導反映,藉助所在單位領導的壓力督促其還清不良貸款。比如臨沂市蘭山區政府房產科的借款人王某2008年2月18日在我支行借款29萬元一筆,於2008年8月18日到期後,多次清收無果,總是應付從事。經清收小組登門催收,很快於2008年8月30日還清了該筆貸款。
(四)靈活清收,通過對擔保人施加壓力,力促以物抵債或變賣有效資產償還貸款。借款人因經營不善,工廠倒閉,屢次催收均無果,經調查,擔保人有代償能力,可通過給擔保人施加壓力,促使貸款收回。借款人楊某某在我支行2007年6月30貸款4.9萬元於2008年6月30到期後,無力償還,一直欠息。清收人員了解到楊某某有2畝左右廠房一處系對外出租,同時擔保人張某的結算帳戶上有存款余額3萬元左右,清收人員及時把相關信息提供了蘭山區執行局並當時給予了查封。擔保人感到了壓力,主動跟借款人和清收人員聯系,最後一致協商擔保人張某買下了借款人楊某某的廠房,還清了該筆貸款,很好的盤活了該筆貸款。
(五)通過法院,檢察院等權力部門,依法扣劃、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貸款。在清收過程中,對於多次催收不積極主動配合償還不良貸款的貸戶,可與其說明情況,採取訴訟、執行、逮人等手段強制收回貸款,借款人許某某2006年3月13日在我支行貸款27萬元,於2006年9月13日到期,該筆貸款到期後,一直處於欠息收款。經支行研究決定直接將該筆貸款進行了訴訟,通過法庭從擔保人吳某帳戶上扣劃了借款本金及所有欠息,保全了該筆貸款。
(六)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協議分期還款是良策。對於有些不良貸款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為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一次性償還所有貸款不現實,根據借款人的信譽狀況,與其簽訂分期還款協議,也不失為不良貸款清收的一個良策。借款人王某某在我支行借款4.7萬元一筆,考慮到借款人實際情況,與其簽訂了分期還款協議,每月還款1500元,到現在借款余額尚欠2.9萬元。
(七)「放水養魚」盤活不良貸款。對於因資金周轉困難形成的不良貸款,經信貸人員實地考察,考慮到借款人的經營項目有一定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可根據信用評定和資信評級適當給予信貸支持,幫助其發展項目,逐漸償還貸款。例如,特別是養殖貸款,由於資金周轉時間比較長,容易形成不良貸款,但有一定的市場前景,可考慮經營戶的信用狀況和養殖項目,適當給予一定的信貸資金扶持,幫助渡過難關,從而更好的償還貸款。
❼ 案例分析:關於擔保貸款
1、李三作為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如果是連帶保證,在李一到期不還款時,銀行就有權要求李三還款;如果是一般保證,銀行應在起訴李一還款無果後,才能要求李三還款。
2、第一次法院判決中是否有判決李一還款、李三承擔連帶責任的表示?
(1)如果第一次的判決中有讓李三連帶還款的表述、或者是李一不履行法院判決後銀又起訴了李三並有判決的話,法院現在劃扣李三的存款給銀行就沒有錯誤;
(2)如果第一次的判決中並沒有涉及讓李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問題:現在法院在銀行沒有起訴李三、並有法院判決確定讓李三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情況下,直接劃保李三的存款,屬於違法。李三可以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
3、「李三應如何索回自己被法院劃轉的存款」:很有可能是要不回了,因為銀行一般設定的是連帶保證、在起訴李一時很可能也起訴了李三:如果法院的判決中確定讓李三承擔連帶還款責任,這錢李三是肯定要不回了。
但,李三可以在這一萬被劃扣後二年內,向李四索要這錢。
❽ 幫別人從銀行貸款做的擔保人,現在貸款逾期了,我被單位停職清收這筆貸款,請問我能不能告借款人詐騙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擔保人可以是主合同的債務人,也可以是主合同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在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合同中,主合同的債務人不是擔保合同的債務人,不享有擔保合同的權利,也不承擔擔保合同所設定的義務。在擔保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擔保權人因擔保合同享有請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的權利。受償權和保護請求權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擔保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要求擔保人履行其擔保義務,但是不能直接處分擔保人的財產,包括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但定金合同除外,擔保人履行其擔保義務,擔保權人有權受領所清償的物或金錢,並取得所有權;即使在主債務人享有抗辯權而沒有行使的情況下,擔保人清償其擔保債務的擔保權人仍有權受償,擔保人不能以不當得利要求返還。在擔保人的行為足以危害擔保權人的擔保權利時,擔保權人有權要求擔保人停止其行為;在擔保物的減少或者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擔保權人權利時,擔保權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擔保權人在請求擔保人履行其義務時發生糾紛,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擔保人享有抗辯權,這種抗辯權在第三人作為擔保人的擔保合同中,不僅是對主債務人而言的代位權的內容,更重要的是一種獨立的權利。在主債務人放棄抗辯權的情況下,擔保人仍有權抗辯。這一權利在我國《擔保法》中對保證人有明確規定,而對其擔保合同中的擔保人,未有明確規定。但依據權利義務對等這一法律原則,也適用於其他擔保合同中的擔保人。依此權利,擔保人行使債務權時,如果存在法定事由,擔保人可以對抗擔保權人行使請求權。抗辯權主要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法律沒有規定,當事人也未約定由合同的哪一方當事人首先履行合同時,認可一方在對方當事人未履行合同之前,可以拒絕對方請求自己履行所負擔的義務的權利。不安抗辯權也稱為保證履行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一方根據合同本應向對方履行義務,但如果在其履行之前發現對方的財產顯著減少或履行能力明顯降低,可能難以履行給付義務,即可以要求對方恢復應有的履行能力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若對方沒有恢復履行能力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該當事人可拒絕履行自己的義務。主債務未屆清償期,擔保權人向擔保人行使請求權的,擔保人有權拒絕履行自己的擔保義務。
❾ 朋友找我從銀行貸款給他做擔保人,用他朋友名字做的借款人,現在貸款逾期,單位對我停職讓我清收這筆貸款
做什麼都不能做擔保哪怕是親戚朋友,錢面前,這些都脆弱不堪
❿ 幫朋友作擔保貸款,現在銀行追我了,怎麼辦
基本上銀行只會追借款人,只有在找不到借款人或者確定借款人沒有能力還款之後才會追擔保人,而且你朋友有房有車還自有工廠,銀行追著你不放,確實奇怪,因為銀行完全可以採取法律手段對你朋友進行收車收房收工廠都可以,建議你在這種情況下咨詢一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