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川基金小微企業融資條件
摘要 一、運作平台
⑵ 什麼是互助合作基金
互助基金是指符合銀行授信條件的個體工商戶、中小企業(企業主)或實際控制人,以「自願互助,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為原則組成互助合作組織,並繳納一定數額的資金,委託專門的管理機構為各成員單位在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提供擔保而設立的擔保互助基金。
⑶ 小微企業互助基金的主要特點
1、互助共贏小微企業個體勢單力薄,在沒有充足的擔保和抵押情況下,很難從銀行獲得貸款。通過組建互助基金,積小錢成大錢,提升整體擔保能力。
2、有限責任小微企業對於其他成員承擔有限風險,風險最多為損失自身繳納的基金,風險可以預計,不會發生不可預見的風險,可以保證企業穩健發展。
3、大數法則基金成員數量越多,基金規模越大,越能夠發揮抵禦風險的作用。通過提高單位數量,降低發生個體風險的概率。
4、風險共擔發生風險時,成員按照繳納基金份額承擔損失,充分體現了風險分散原則。
與傳統聯保相比優勢所在:聯保貸款是這些年來發展比較快的一種貸款形式,它是典型的團體貸款,三人以上組成聯保體,成員互相擔保,但對於小微企業來說風險極大,它承擔了其他所有成員的貸款風險,只要團體中有2戶以上出現風險,其餘小企業即使經營正常也沒有機會生存下去。而民生銀行小微企業互助擔保基金則極大地降低了小微企業風險,並且只要符合基本貸款條件就可以加入,能夠完全解決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⑷ 如何設立小微企業互助服務公司
一、什麼是小微企業互助合作基金?
小微企業互助合作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民生銀行為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需求的一個融資平台,是把鬆散的小微客戶整合成一個有組織的經濟體,但它必須在政府下屬機構、協會、商會等相關組織或社會團體下才能成立,專為組織內成員單位在銀行貸款提供擔保而設立的擔保資金集合體。
成立小微企業互助合作基金的目的:陸良商會本著為會員企業服務的目的,通過成立互助合作基金,幫助會員企業抱團發展、抵禦風險,享受民生銀行全方位的金融及非金融服務。
小微企業互助合作基金的原則:以"自願互助,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為原則。
小微企業互助合作基金成立的條件:商會成員中同意參與互助合作基金會員人數不低於50人,募集資金不低於1000萬元。
二、小微企業互助合作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商會)資格必須經銀行同意,同時銀行也派人參與日常管理。
基金管理模式:基金管理人產(商會)內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負責基金管理運作中的風險決策、投資決策和財務政策,制定章程和管理制度,對基金成員負責。
基金管委會委員組成:管委會委員至少5人,設主任1名,主任由商會會長擔任,副主任若干名,由商會副會長選舉產生,設獨立副主任一名,由銀行行長擔任。
基金管委會組織結構:基金下設業務部、風險管理部和財務部等職能部門。業務部負責對基金組織成員的招募管理,搭建成員信息平台,定期公布基金成員變動情況、基金代償、補償信息;風險管理部負責成員資質審核、風險評估及協助銀行貸後管理;財務部負責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與銀行進行賬務核對、報告基金相關數據、基金運營管理費用支出情況等。
三、小微企業互助合作基金操作流程
授信:銀行根據企業提供的授信資料核定企業的授信額度。
認繳基金保證金:銀行在核定企業的授信額度後,企業需要認繳授信額度的10%~20%,如你的授信額度是200萬,你需要認繳20萬-40萬的基金。貸款期限最長為一年,在授信期限內,額度可以循環使用,授信額度期限最長為二年。為保持基金的穩定性,基金存續期間原則上不允許基金成員清退認繳的基金,但允許成員轉讓基金。
風險准備金:在申請貸款需求後,要繳納風險准備金,超過6個月、1年以內的,要繳納貸款金額1%。如果貸款不足6個月,需要繳納貸款金額的0.5%。
四、小微企業互助合作基金常見問題解答
"互助合作基金"有什麼潛在風險?
" 如果50個人中間,其中有個人跑了,我要賠多少?"
"如果我加入互助基金,但暫時不貸款,其中有人跑了,我要賠嗎?"
"投進去的基金有收益嗎?最後可以歸還嗎?"
"責任有限是互助基金最大的特點,以各認繳額為限承擔企業成員的貸款風險。"當一個基金成員發生還款困難,個人名義的貸款是追究無限責任,我們首先要向他所在的企業,家人來追討貸款。在實在還款無果的情況下,才需要其他會員來承擔貸款風險,"企業最大的風險就是把基金全部賠完。"
以XXX貸款授信額度為200萬元為例計算個人風險:授信額度為200萬元,則所繳納基金20萬元,基金池裡的基金總額1000萬元,那麼,個人所繳納的基金佔2%。假如基金管委會收到的風險准備金為40萬元,如果出現了同樣200萬元授信,有100萬元的貸款收不回來,則計算如下:
風險計算公式:XXX承擔風險=【問題貸款總額100萬元-(其繳納的基金保證金+風險准備金)21萬元-管委會帳上的風險准備金40萬元】*2%=7800元
案例分析:
A企業成為互助合作基金的成員,基金成員為50人,他認繳了20萬的基金,占總基金的2%。因為擴展生產線,他需要100萬的資金,期限為一年。在提交貸款申請後,他先要繳納1萬的風險准備金。
這樣算起來,A企業總共付出了21萬的"資金佔用成本",貸到了100萬的貸款。在一年裡,如果其他成員還款都正常,沒有發生風險,一年後A企業只要按貸款協議的利率,還本金100萬元和利息元。萬一其中B企業基金成員發生困難,償還不了貸款。(假設認繳數和貸款額和A企業一樣。)B企業100萬償還不了,銀行在扣除B企業互助基金和風險准備金的21萬之後,剩下的79萬(公司、家人追討無果)先用繳納的風險准備金來填補,假設風險准備金為40萬,剩下的39萬中,A企業要付39萬乘以2%,就是約7800元。如果今後銀行追還貸款,會把會員基金全部補齊。
五、陸良商會小微企業互助合作基金路徑
第一步、先入商會,成為商會會員;
第二步、成為商會會員後,按《中國民生銀行個人授信資料清單》提供授信材料交商會,由商會統一將資料交銀行授信;
第三步、待銀行對企業授信下來後,按照授信金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基金保證金;
第四步、企業有用款需求時,按照貸款金額的比例交風險准備金,銀行將根據企業授信情況,以基金作擔保發放貸款。
互助保證金繳納比例分三種情況:第一批入基金的企業,按授信金額的10%繳納,時間2012年6月20日前申請(或者前50名申請者);第二批入基金的企業,按授信金額的15%繳納,時間2012年7月20日以前申請;第三批以後入基金的企業,按授信金額的20%繳納,時間2012年7月以後申請。(可先電話申請,再補資料)
另外,除商會成員外,還有一種人可入基金,就是代理銷售名牌產品的下一級代理商也可納入基金管理,條件和其他會員一樣。陸良商會會員企業,其公司不在昆明的,如果法人在昆明有固定住所兩年以上者,也可加入基金。
⑸ 小微企業互助合作基金需要納稅嗎
互助合作基金以「自願互助,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為原則組成組織,企業人繳納一定數額的資金,委託專門的管理機構為組織內各成員單位在銀行貸款提供擔保而設立的擔保資金集合。
互助合作基金會員人數不低於50人,募集資金不低於1000萬元。 溫商合作。
⑹ 小微企業互助基金的產品優勢
聯保是「合夥企業」,成員以全部身家為聯保體的履約責任承擔風險;互助合作基金是「有限責任公司」,成員以認繳金額為限,為互助合作基金的履約責任承擔風險,阻斷了擔保連鎖反應,不因某一借款人「跑路」引發其他成員逆向選擇的道德風險。
銀行積極參加基金管理工作,對基金運作的進行指導監督,風險在我行的管理之下。
風險准備金 (擔保費)較低,且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返還,最終的利益還是會員共享。
利率優勢,比聯保貸款利率低0.6-1.2%
額度高,現金最高能到500萬,開票能到714萬,較聯保額度大。
提貨方便,不用受制於保證金,貸多少錢,提多少貨,而小三方只能根據向銀行繳納的保證金來提貨。
⑺ 請問我國現階段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有那些那種最有效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是指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依法設立,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主要從事擔保、再擔保業務及相關融資服務,並獨立承擔擔保責任的專業化融資服務機構。
政策性擔保機構:是由財政部門和銀行、金融機構的捐助資金組成,財政出資約占基金的80%.這種模式的優點是:政府能將自己的扶持意願直接作用於服務對象,以達到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分布和資源配置的目的。其缺點是,一方面容易誘發道德風險和逆選擇,降低擔保資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一旦擔保風險發生並無法化解時,最後風險將轉嫁到政府身上,增加財政負擔,形成財政風險,影響政府宏觀調控能力。
商業性擔保機構:民間出資設立
商業性擔保機構指的是由企業和個人出資組建、完全市場化運作、多元化經營、以盈利為目的的擔保企業。商業性擔保機構與政策性擔保機構相比,前者最大的特點是出資社會化、經營市場化,因此具有內控機制完善、利益分配機制合理、市場競爭充分、專業化水平高等優勢。
商業性擔保機構的經營機制優勢具體表現在五個方面:一是內部管理比較完善,特別是責權利考核機制嚴格。商業性擔保機構一般都嚴格按照股東會、董事會、總經理三層管理架構進行管理,建立了擔保評審會、總經理、部門經理、業務人員等幾個層次的責任體系,並參照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模式建立了項目風險評審機制,實行審保分離;根據擔保業務存在的政策和法律風險、客戶資信和經營風險、員工能力和道德風險等類型,實行崗位分離的運作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堅持事前評估、事中監控與事後責任落實。此外,商業性擔保機構還實行了如員工收入按擔保業務相應比例提成(賠付),員工與公司就擔保業務承擔個人無限連帶責任簽訂擔保協議,員工持股計劃等做法,充分體現了責權利相結合的管理要求。
二是業務流程設置比較科學。一般從企業提出擔保申請後,商業性擔保機構都要經歷初步調查、立案、審批、承保、建立業務檔案、保後監管、反擔保物處置等固定的程序,並相應成立業務部、評審部、財務部、行政法律部、評審委員會等部門來專門從事各個業務環節的運作,各個部門之間既相互合作、又相互制約,從而起到既發展業務、又控制風險的目的。
三是業務經營完全市場化。商業性擔保機構以盈利和生存為首要目標,經營靈活,主要看重申請擔保企業的現實和潛在的盈利能力,而不是企業的資產規模。此外,商業性擔保機構還廣泛開展了諸如工程車回購擔保、訴訟保全擔保、個人消費貸款擔保、商業票據中長期擔保、單位購房分期付款擔保、信用證開證擔保、貿易貸款擔保等多元化擔保業務。
四是防範擔保風險的手段多。作為一個高風險行業,商業性擔保機構始終將風險的防範和控制放在首位,並探索出多種擔保風險的防範手段。如針對被擔保企業的具體情況,實行一般財務監管、外派會計、外派財務經理或財務總監進駐企業和直接財務託管等五個不同監管層次的財務監管;要求被擔保企業提供股權反擔保;特別注重對被擔保企業法人代表個人資產和健康狀況調查,並要求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反擔保等。
五是員工素質和工作積極性比較高。商業性擔保機構的員工全部通過社會招聘,相當部分員工來自金融機構的信貸管理部門。他們既有銀行信貸管理經驗,又懂財務、企業管理和行業分析。商業性擔保機構建立的員工持股計劃、擔保收入比例提成等多種形式的員工激勵機制,大大提高了員工主動開拓業務的積極性,也使公司股東利益與公司管理層、員工利益得以有機結合。
企業互助擔保:互助型中小企業擔保業務。這種模式的優點是:避免因企業相互擔保,導致受保企業出現經營困境時連帶擔保企業經營困境的發生;為溝通銀企聯系架起橋梁;促進參與企業之間的分工合作,實現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目的。這種模式的不足之處是:擔保基金規模小,擔保貸償能力比較差,抵禦風險的能力普遍較弱;擔保對象的封閉性,增大其運行風險的可能性。
⑻ 互助性擔保機構
互助性擔保: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補充。
在當地政府的積極倡導下,由當地的工商聯作為發起人,金融機構積極協助,會員企業互助聯合、小額入股,自我服務、自擔風險、自我管理,其機構的法律形式應該為社團法人,而不是企業法人,名稱一般為「某某擔保協會」。當地政府應當是中小企業互助性信用擔保的監管者和服務者,側重於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不要干涉它們的正常經營活動。
政策性擔保: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主體。
政策性擔保機構以省(含自治區、直轄市,下同)轄區為單位組建,重新整合各級財政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住房置業擔保資金以及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資金,共同組建一支專業擔保基金,採用事業法人經營形式。由國家發改委中小企業司及下屬部門作為行業監管機構。其資金來源以政府出資為主,同時吸收其他機構、團體的捐贈或資助。商業銀行可按特定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向擔保機構資助。
對於其資金運用,我們建議在政策性擔保資金中,實物資產所佔比例不能超過25%,其餘資金只能用於銀行存款。同時,政策性擔保業務應規范至三大基本定位:一是信用擔保業務,直接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二是信用徵集管理,間接疏通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三是小額度服務,與銀行「大客戶、大企業」的定位互補。業務拓展應嚴格限定在兩方面:一是為中小企業開展業務提供信用擔保、信用管理和咨詢等;二是其它政策性擔保業務。
商業性擔保:
從各國信用擔保業發展實踐而言,該類擔保機構的職能不適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其使命僅為一定時期的拾遺補缺角色。
在目前我國政策性擔保、互助性擔保機構一時難以有效滿足中小企業擔保需求的情況下,有必要積極鼓勵商業性擔保積極參與。建議商業性擔保作為經營信用的企業,應當納入非銀行金融機構體系,由銀監局負責統一監管;有必要大幅度提高商業性擔保機構市場准入的門檻;重新修訂《擔保法》,重視對專業擔保人權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