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做擔保人後是否影響個人貸款
做買房貸款擔保人會影響自己貸款。
①
被擔保人欠款不還,需承擔還款責任;
②
被擔保人逾期還款,或欠款不還後,除承擔還款責任,還同時記錄進入擔保人信用記錄;
③
在擔保期間申請貸款,銀行會綜合衡量其還款能力,需考慮償還擔保部分,貸款通過幾率較小;
④
擔保期間,貸款審核通過,但貸款利息會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㈡ 同事讓我做貸款擔保人,20萬,一年期。 我想咨詢這對我今後貸款額度有沒有影響
為別人做擔保的行為,一般在自己貸款時不容易被銀行發現,也就是說銀行不容易知道你是否有為別人做擔保的行為,因此一般不會影響自己未來的貸款額度。但是為別人做擔保是有法律風險的,一旦被擔保人不能按期還款,銀行則會找你要錢,甚至直接凍結你的賬戶,而你在法律上也有還款義務。不過你朋友是借錢買房,如果他以分期付款方式買房的話,銀行會對房產做抵押的,這種擔保實際上風險很小。
㈢ 做擔保人影響到自己貸款不
做擔保人肯定影響你自己貸款的,比如按照你的財產和收入分析,自己貸的額度是100萬,但是如果為別人擔保50萬,你就最多隻能貸50萬了。因為在銀行看來,你為別人的擔保也是負債。
如果貸款人能按時歡就沒問題,如果不還你有可能還有連帶責任,還要幫忙還款,這個貸款還清的話對你影響不大,如果沒還完你貸款肯定受影響了。銀行擔心如果貸款人不還你要保證有足夠的幫忙還款能力,所以就算給你貸款,額度也是大打折扣。
拓展資料:
擔保人資格要求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擔保人身份訂立擔保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擔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擔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擔保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擔保人的,如無其他導致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擔保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擔保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擔保人。
㈣ 朋友貸款不是在銀行貸款,我坐擔保人,影響到自己的貸款額度么
不知道樓主是什麼
貸款公司
,不過我知道的金山
車貸
家是也做貸款的不過最後下款的都是走銀行的,在阜新
二手車市場
、
東牆
外按時還款是沒有影響的,如果
貸款人
不還款或是逾期可能會是關注類
㈤ 己做了商業貸款擔保人,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會受影響嗎
受影響的。給他人貸款做擔保人的,所擔保的額度也視同負債。建議持身份證和貸款人的還款計劃表到中心貸款部門計算是否能夠申請。
當了商業貸款擔保人,則自己不能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只有等到貸款人將貸款還完了,自己才能貸款。並且一般情況下,繳納了住房公積金的每個人只能當一個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最多不能超過兩人(含兩人)的擔保人,如果自己還要再次成為他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只有在貸款人的確找不到第二個擔保人,且貸款額度不能超過12萬元的情況下才可以。個人也可以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必須在上一次公積金貸款償還完畢後,次月才可申請二次貸款。
㈥ 為人貸款擔保影響將來自己貸款的額度嗎
正常情況下不會考查你們的擔保情況,不知道你們擔保了多少錢呢?如果金額很大的話,會對你們的還款能力有所影響,不過你們的職業非常好,銀行很喜歡給老師貸款的,應該問題不大。
㈦ 幫別人擔保會影響徵信嗎
幫別人擔保肯定會上徵信,不過只有在當事人無法還款的情況下才會影響自己的徵信。無論怎樣,擔保是一件極其冒險的事情,盡量還是不要隨隨便便給別人擔保。
既然是自己的親朋好友,那麼當這些朋友遇到困難的時候自然是要幫忙的。但是幫忙要適可而止,你可以選擇借給對方錢,一萬兩萬都可以,但是盡量還是不要給對方擔保。要知道很多人擔保都是以十萬起步的,對於很多普通老百姓來說這個數字還是非常多的,所以就算是為了自己的徵信也不要隨隨便便的給別人擔保。
㈧ 替別人貸款買房做擔保人會降低自己貸款買房的金額嗎
一、為別人購房做擔保人,是可能對以後的購房及個人徵信等方面產生影響的。二、擔保人在借款人不還款時應承擔還款責任,作為擔保人再行借款時,銀行也會查詢被擔保人的信用記錄,被擔保人記錄嚴重不良就會受到影響。三、銀行對擔保人的要求一般是必須是本市戶口,經濟基礎較好且收入穩定。作為擔保人在借款人不還款時應承擔還款責任,所以一旦同意為貸款人擔保就等於同意為其承擔償貸風險。一般情況下你作為擔保人借款時,銀行也會查詢被擔保人的信用記錄,被擔保人記錄嚴重不良就會影響到擔保人的徵信。四、根據保證方式的不同,我國《擔保法》將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前者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後,才需承擔保證責任。而後者的保證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後沒有履行債務的,只要債權人要求保證人還債,其就必須在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由此可見,一般保證比連帶責任保證的風險小。但《擔保法》也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五、銀行消費貸款的擔保有一般的擔保,也有連帶責任的擔保,看和銀行如何約定。就東莞目前的情況來說,多數銀行都會要求做連帶責任的擔保,但對保證期限、范圍倒是可以做相關的約定。上述案例中,為減少擔保的風險,當事人可以約定保證方式為一般保證,並對保證期間和擔保范圍作出明確的約定,把對擔保人今後的房貸或方面的影響減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