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妻子是否可在丈夫不知情下拿丈夫證件貸款或是讓丈夫做擔保人
不可以,你的結婚證正本/台胞證/戶口本/身份證影本根本辦不了貸款。
夫妻雙方婚後的財產要是沒有約定的話,那都是共同財產,她找你要錢時應該的,也是合法的。
Ⅱ 丈夫借款妻子簽字擔保,如丈夫願一人承擔還款,妻子是否免責
丈夫借款,妻子簽子擔保,這個屬於夫妻共有債務,如果丈夫一個人願意承擔還債,那麼妻子也不用還債了,但是趟有擔保義務。
Ⅲ 妻子背著丈夫用其身份擔保貸款100萬,丈夫拒絕還款,妻子是否要付法律責任,法律責任有多大。請幫幫我
作為擔保,需要本人簽字確認
簽訂擔保合同
沒有委託書擔保無效
如果妻子擅自擔保,只能用其個人財產擔保,不能用夫妻共同財產擔保
Ⅳ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下讓岳父做擔保貸款,岳父一直償還債務的同時這時候男人想離婚會有什麼影響
規定婚姻期間的債務,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都屬於婚後共有債務,需要夫妻一起償還。
夫妻離婚時,可以約定一方承擔全部共有債務,但是這份協議不能對抗第三方合法權益,債權人可以依法起訴離婚的夫妻倆主張債權。
這位岳父是擔保人,不是債務人,需要小夫妻一起償還岳父的出資款。
《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Ⅳ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給別人擔保貸款貸款人無能力償還,會不會執行妻子財
妻子的個人財產不會被執行,婚內財產可能會被執行。
Ⅵ 丈夫瞞著妻子替別人擔保幾百萬的貸款,妻子該怎麼辦急急急!!!!
你自己的權益是可以得到保護的,因為你丈夫在做擔保人的時候你必須知情,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你當時確實不知情,也沒有出具任何聲明或在任何合同上簽過字,大可不必擔心,打官司時可以找律師辯護。起碼你自己這份算是保住了
Ⅶ 丈夫人個擔保貸款妻子有影響嗎
丈夫人個擔保貸款妻子有影響,夫妻共同承擔擔保帶來的債務問題。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Ⅷ 丈夫整天在外吃喝玩樂不顧家還逼迫妻子在外貸款擔保妻子有意務幫他還款嗎
丈夫整天在外吃喝玩樂不顧家還逼迫妻子在外貸款擔保?已經在外貸款擔保了?如果已經就得未來幫他還款了,因為法律上認同夫妻是一家,有義務。
其他部分參考最初始的夢的回答~~
Ⅸ 丈夫欠的債強迫妻子貸款還不起妻子坐牢嗎
這沒辦法的,既然是妻子貸的款那就只能她負責了,就算被起訴坐牢肯定也是她承擔了,祝你好運了。
Ⅹ 丈夫還不了銀行貸款,妻子是擔保人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擔保人的責任就是被擔保人無力償還是由擔保人償還。作為夫妻這屬於共同債務,丈夫還不了銀行可以要求妻子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