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中的房子可以做擔保嗎如果房子中途賣了怎麼辦
1、貸款中的房子是可以用來做擔保的。但由於你的房子目前尚在貸款中,一般已經在辦理按揭時抵押給銀行了,這樣剩下的價值已不多了,我想應該沒有多少人原意接受這個房子的擔保吧,除非你的首期給得比較多,或者你已供得差不多了。
2、若你還不起房貸,把房子賣了,由於你的房子上存在兩個擔保,根據擔保法,你是把賣房款按兩個擔保的登記和設立先後順序進行清償或提存相關款項。即你先把貸款還了,再把你朋友的那個款還了,剩下的錢還是你的。若你不清償以上兩個債務即把房子轉讓,那麼房產登記上房子仍有兩個擔保,下一手業方要承擔房子被拍還債的風險。
3、除了拍賣房子償還債務外,你是不需要承擔任何其他責任的,因為你擔供的是物的擔保,只是物的價值進行償還債務。當用盡物的價值後,你的義務即消除。
4、提醒你,房子擔保是需要進行抵押登記的。如果不登記,雖沒有法律強制強,但合同成立,對方可申請登記。若在登記前你已轉買,就可以要求以你所得的賣房款償還的。不過你放心,不會超出你賣房所得款的數額。
B. 自己的房子已經扺押貸款了,還能給別人擔保貸款嗎
自己的房子已經辦理了房屋抵押貸款,不能給別人在做擔保貸款了。因為你的房子已經抵押給了銀行,不能再做擔保貸款的抵押物了。
房屋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是目前比較流行的貸款方式,適合資質和信用一般,名下有符合條件的抵押物的用戶,提供憑證就可以申請額度高的貸款。那麼房屋抵押貸款怎麼申請呢?完成這些申請流程就可以了。
1、選擇貸款機構: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首先且關鍵的一步就是選擇正規的貸款機構,雖說銀行貸款利率低,安全可靠,但是其審批速度和貸款要求相對較慢且較高。而民間借貸雖說利率多,但是審核要求低,辦理速度快。所以說,選擇一個合適自己的貸款機構是整個貸款流程中至關重要的一步。
2、遞交申請及申請材料:選擇合適的機構後便可帶申請機構要求的材料來提交申請。
3、初步審核:貸款機構會對我們之前交上去的基本材料做初步的審核,審核需要符合相關的要求。
4、評估:一般貸款機構特別是銀行都要求到指定或者認可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時會收取評估費,不同機構的收費可能不太相同,另外不同地區的收費標准也不一樣。
5、審批貸款簽合同:貸款機構會根據之前提交的材料和評估報告再次進行審核,審批通過之後就會跟你溝通貸款額度、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問題,溝通好之後就可以簽訂合同。
6、辦理抵押登記、放款。
綜上所述,房屋抵押借款能貸多少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具體分析,因為這其中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很多,所以,大家還是需要在辦理房屋抵押借款之前了解清楚房屋的評估因素和辦理手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C. 有貸款的房子可以抵押給別人么
文章摘要:現在很多人在貸款買房之後就會遇到資金困難或者資金周轉不開的現象,如果想要再次抵押貸款,那麼房屋有貸款可以抵押嗎?
房屋有貸款是可以申請貸款的。雖然說很多銀行有二次抵押貸款的業務,但是是要符合二次抵押貸款的條件才可以申請貸款,在一般情況下,銀行是很難同意二次抵押貸款,畢竟二次抵押貸款是有很大的風險的,不過可以經過一些方法可以申請到的。
房屋二次抵押貸款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貸款額度:
(1)貸款額度=房屋價值*抵押率-原貸款的本金余額。
(2)房屋價值以房屋的原購買價和二次抵押時的評估價相比較,取兩者中的低者。以住房抵押的二次貸款抵押率最高不超過70%;以商業用房抵押的二次貸款抵押率最高不超過50%。
2、貸款辦理手續基本一樣:二次抵押和第一次抵押所辦的手續及需要收取的文件基本上是一樣的。登記後的法律效果在實現抵押權的順位上不太一樣。
3、第二個抵押權人要盡到告知義務:盡管《城市房地產低壓管理辦法》里規定二次抵押不需要第一抵押權人同意,但對第二個抵押權人要盡到告知義務。但在實際的抵押過程中,如果第一次的抵押合同約定需要經過第一抵押權人同意的,則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去遵守。同時,必須對第二抵押權人告知已經進行的抵押貸款,否則,抵押權人根據有關規定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貸款行為,這也是房產二次抵押貸款需要注意的問題中較為關鍵的一點。
4、價值不能超過一次貸款後的價值:是二次抵押貸款的權利價值不得超出第一次抵押擔保後房屋價值的余額。以免抵押人萬一不能清償債務,給登記部門帶來行政訴訟。
D. 房子已經自己抵押貸款了還可以給別人做擔保嗎
這是可以的!
房產抵押貸款的申請條件:
貸款申請書(貸款用途/金額/年限/還款來源);
房屋所有權證;
工作、收入證明(夫妻雙方);
戶口薄(夫妻雙方);
身份證(夫妻雙方);
結婚證;
個人資產或財力證明,如銀行存摺,汽車行駛證等復印件。
備註:離婚(含喪偶)未婚的需有關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共有房設立抵押須交有效的共有人的同意書。
申請貸款條件:
房產證;
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
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收入證明;
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
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
為提高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個人房屋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產抵押,向貸款人申請用於個人合法合規用途的人民幣擔保貸款,用途包括個人購房、購車、消費、經營及其他合規合法等多種用途。
擔保人所付的法律責任分為兩種:
一般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連帶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合同規定還款之日起,有效時間為一年.一年後以你自己的意願決定貸款的償還。
E. 有房子,抵押貸款要擔保人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F. 房子的貸款還沒還完,請問我可不可以把房子抵押給其他人作為債權擔保
可以 不過在做抵押的話就是順位抵押 也就是第二處置人 第一處置人是給你坐一次抵押的那個人 如果有人願意給你做順位抵押貸款的話也可以
G. 房子給別人做擔保後,還可以抵押貸款嗎
不可以賣了 房子在辦理抵押貸款以後,房屋的他項產權關系抵押在銀行,無法辦理過戶交易。 想要賣房必須抵押人還清貸款,到銀行拿到還款完結證明,辦理解押才能交易。
H. 借款給朋友,他用房產證抵押或擔保可以嗎
你有兩個問題
一:借款的問題,你這種情況屬於民間借貸,如果你朋友的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法律規定需要夫妻雙方都同意,所以為了保險起見在借款條上要有他妻子的簽名,只有一方簽名是有風險的。同時可以去公證處給合同做個公證。
二:關於房屋抵押擔保的問題,法律規定房屋抵押必須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否則你的抵押擔保是無效的。
為什麼不去銀行抵押貸款呢?房產抵押必須去房地局登記備案,否則可能會導致該抵押無效。請慎重!朋友之間這樣大額的借款一定要手續齊全,如果房產證是其妻子的名字,則借款協議上必須有他妻子的簽名才可以認可,因為在法律上,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是有界定的,只有婚後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才可以認定,婚前財產則不是共同財產,你沒有必要搞清是婚前或婚後財產,所以有她妻子的簽字就可以了,至於公證,既然是朋友可以不必要的,民法上的雙方協議不需要全部公證才能產生法律效力,只要雙方在協議上簽字生效就可以產生法律效力了.他妻子的房產證沒有抵押和擔保效率的,也不能公證。最有效的是他一個人的房產。我認為你還是不要借給他,他自己值錢的抵押擔保物都沒有,到時候討債就難了,就是贏了訴訟,他沒錢你一點辦法都沒有。法院也只能中止執行,有錢給別人用化不來的。你要明白他要是真的還不上你能沒收他的房子拿去拍賣嗎?關於房屋抵押擔保的問題,法律規定房屋抵押必須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否則你的抵押擔保是無效的關於房屋抵押擔保的問題,法律規定房屋抵押必須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否則你的抵押擔保是無效的OK我認為這樣不好?還是經過公正處公正最好。不要輕信每一個人,借錢時說的非常好,等到還錢時你是楊白老他就變成黃世仁了。希望你想清楚。我覺得不借好。(借錢容易,還錢難!)我就借給我最好的朋友錢,到現在也沒要上,不還錢不說還不見我了。望你也要好好想想!應該有合法的正規的手續,要公證。應該要到公證處去公證的,法律對於私人之間的借貸關系一般是不給予承認的更你名不就得了。你必須去房產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任何擔當都有風險,雖然你能幫助朋友.但你最好別借款.沒理由.要慎重
只要和他夫妻一起簽字就可以了
另外,找個律師事務所來做這個工作就成房子是以他妻子的名義買的,房產證上應該是他妻子的名字,他用房產證作抵押應該由他的妻子寫借條,再讓你的朋友寫份同意書(同意以房產證作抵押),必需找人做公證.最好詢問一下法律顧問,他會給你最好的解答.祝你一切順利!最好還是說明白,要以他們兩個人的名義借款。網友,提醒你一下。我正在按揭中,但已領了房產證,銀行在我房產證第四頁蓋了一個印章:此證不能作為抵押和擔保。
你其實也沒必要患得患失,你的朋友應當明白你不借出這筆錢的理由。倒不如你想個理由只借出一部分,再幫他出個主意到另一處借一定要走法律程序,否則無效。可以讓你的那位朋友的妻子作為擔保人,房產證抵押。
網友;你幫助朋友是好的,心地是善良的。但是防人之心不可無,雖說用房產做
抵押,其實這是騙局!
4。他有保人嗎?或保證單位嗎。
你還是勸他去銀行吧,找個好借口。。我給你講一個故事,1996年底,我的一個好朋友,也是做生意的,問我借了2萬,說是一個月就還,結果6年也沒有還,我的經驗是越是做生意的好朋友,越是不可靠.還是安分一點,生意場上的人不可性.也不可靠.這是我自己的教訓.如果你的好朋友是個生意場上的好手,不會是沒有錢的,要是沒有,或是虧了,那說明他不是一個能人.所以借錢給這種人,不可靠.可以到公證處咨詢一下,他們會告訴你如何做!
我認為:1.必須公證
2.所有人簽名
3.註明還款時間和方式
4.按房產市場價格的70%借款,不要全借.
可以做好公增1,最好由夫妻二人簽名。當然夫或妻一人簽名,原則上講也是他們的共同債務,但有風險,如果借款人將借款用於非法如賭博,則對你不利。
2,公證是自願的。
3,單單留有房產證不發生擔保的法律效力,即不能達到用房子優先償還你欠款的目的。必須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慎重那還用說當然可以了不可以一定要小心,因為不是一筆小數目啊!!!私下的抵押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不行,應通過法律程序借錢單方簽名就可以了,但抵押一定要雙方簽名,而且不能僅僅公證就可以了,因為公證不能確認房產是否已抵押給其他人,一定要到國土局辦理抵押登記才有保障。
此外,即使房產證列明業主只有你朋友一個人,也要夫妻共同簽名辦理抵押才算有效。切記!//<fontcolor=#0556A3參考文獻:</font我是銀行信貸員,請相信我!首先,你要問清楚要干什麼用,救急不救窮嗎,再次要看房產證是否有假,是誰的名字,通過法律手段進行公證.但要記住,錢會讓你們從朋友變成敵人,當你的錢回不來的時候,你會去收他的房子嗎?就演算法院判給了你.可以房產證可以掛失補辦,你拿他的房產證無意義,因此勸你的朋友去銀行用房產做抵押貸款。你有能力幫助你的朋友,很好。
如果是一般的朋友,你可以拒絕。因人而易做到三點:
1.借款協議上一定有他妻子的簽名;
2.進行公正;
3.到當地房產管理局登記備案.不要借為好,現在騙子太多。如果你的朋友有多餘的房產,你可以考慮在經過公正、登記備案等辦妥一切手續後借錢給他;如果他沒有多餘的房產,將來無錢還款時,法院在執行時,你只能得到一紙勝訴判決而得不到錢,因為我國現在的法院在執行時為了社會安定等因素,不可能將你朋友夫妻掃地出門,趕到大街上去住。所以,我的意見是慎重處理,最好讓他到銀行辦理抵押貸款。在法律上,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是有界定的,只有婚後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才可以認定,婚前財產則不是共同財產,你沒有必要搞清是婚前或婚後財產,所以有她妻子的簽字就可不用借了,太麻煩。單獨的辦理當然不可以了,除非你根據法律途徑去辦理,那樣你就不用害怕他不還了。但是既然是朋友,要是特別的知己的話,我覺得沒有必要這樣做了,還怕他不還嗎?同時看看你的朋友是做什麼生意的,假如你看準他這次要是穩賺,那就不要怕了。房屋產板底押和擔保,最好的辦法是上產權局《即產權發證機關》辦理他項產權手續,到歸還期你朋友不還錢,你就可憑他項產權手續讓你的借貸人搬出去,如不搬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讓他搬。如果不通過產權局辦理相關手續,即使通公證,或法院起訴,難度稍大些。房產抵押必須登記,他妻子是房主,那麼登記時最好讓他們去,這件事必須讓他妻子知道。否則,已後會出現一些麻煩最安全的辦法是不借給他。借了之後,肯定要不還來,而且朋友也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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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我是貸款買的房子,在還貸款期間可以給人做擔保人嗎
可以做擔保,不過銀行會綜合考慮你現在的信用和風險情況,你的擔保額度不會很大,而且我個人建議你也不要承擔較大的擔保,以免在未來可能發生資金不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