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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創業擔保貸款扶持本報訊記者

發布時間:2022-02-06 13:21:46

㈠ 蘭州:創業貸款提速 個人10日小微企業15日放貸

原標題:我市創業擔保貸款將松綁提速
【本報訊】(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 記者從近日召開的蘭州市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推進會上獲悉,下半年我市各級就業部門將把創業擔保貸款發放作為重點工作,採取放寬反擔保限制條件、提升貸款速度等超常規措施,加快貸款申請審核速度,快速推進貸款發放進度,全面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據了解,我市在不斷提高風險評估能力的基礎上切實放寬反擔保限制條件,將反擔保人范圍放寬到有固定收入人群。反擔保人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要求債務人提供的擔保。
探索通過信用方式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對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創業人員、創業項目、創業企業,經金融機構認定的信用小微企業、商戶、農戶,經營穩定守信的二次創業者等特定群體原則上取消反擔保,解決創業擔保貸款反擔保難的瓶頸問題。
同時,按規定給貸款松綁。取消營業執照注冊經營三個月才能申請貸款的限制;小微企業申請貸款不再要求其提供社保繳費記錄,可以以第三責任人作為反擔保人,一名反擔保人擔保額上限為15萬元,並且鼓勵申請企業職工為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提供反擔保。對就業部門推薦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戶,銀行不再進行實地調查和審核,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貸款10個工作日、小微企業貸款15個工作日完成貸款發放,增強創業擔保貸款吸引力。
據悉,上半年,蘭州市新增創業擔保貸款707筆9353萬元,就業安置1903人。(蘭州日報)

㈡ 降稅減租,共克時艱!上海再發28條企業支持政策

今天上午舉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第14場新聞發布會透露,為全力支持企業抗擊疫情,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本市出台《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28條綜合政策舉措:包括加大對防疫重點企業財稅支持力度、減免企業房屋租金、對相關企業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免除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等,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詳見↓

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摘要)

一、全力支持企業抗擊疫情

(一)加大對防疫重點企業財稅支持力度。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新購置設備,允許在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相關防疫葯品和醫療器械免收注冊費。免徵民航公司應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對政府應急徵用的企業生產指定的重點防疫物資,因生產成本高於實際售價而產生的政策性虧損,由市級財政給予全額補貼。企業已簽訂外銷合同的外銷重點防疫物資因政府徵用轉為內銷的,企業不承擔由此增加的稅收負擔。對疫情防控阻擊戰中勇於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和個人予以嘉獎。

(二)加強對防疫重點企業專項金融信貸支持。鼓勵開發性、政策性、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在滬分行和地方法人銀行積極使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政策,對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的重點企業包括小微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由財政再給予一半的貼息,確保企業貸款利率低於1.6%。支持在滬金融機構通過發行金融債券、特定用途債券等,將所籌資金用於疫情防控相關領域。

(三)拓寬疫情防控相關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充分發揮在滬金融市場作用,為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加強服務,支持其發行上市、再融資、並購重組,發行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支持鼓勵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科技創新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鼓勵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相關醫療設備、疫苗葯品研發生產類企業。

(四)強化保險保障作用。針對急缺醫療物資、疫情防控用品企業的進口訴求,鼓勵中國信保上海分公司積極開展進口預付款保險。對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做到應賠盡賠快賠。鼓勵保險機構為支援湖北及參與疫情防治的本市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免費提供意外傷害及定期壽險保障。支持將意外險、疾病險等保險責任范圍擴展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等。

(五)支持重點防疫物資供銷企業擴產增能、增加進口。對政府應急徵用的企業給予技術改造補貼,對被徵用企業為生產防疫物資實施的應急技術改造項目,經認定後給予項目總投入50%-80%的財政補貼。對應急徵用企業生產政府指定的特定防疫物資所形成生產能力的投入,最高可給予全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後,對企業因政府徵用或指定生產而產生的剩餘物資,企業繼續銷售確實難以消化的,按照規定通過政府儲備和包銷予以解決;對進口醫用物資經統籌調配後仍有剩餘的,按照規定程序納入市級物資儲備;對指定采購品種和數量的進口民用防控物資,企業繼續銷售後確實難以消化的,按照規定程序研究納入市級儲備商品。

(六)對進口防疫物資實行稅收優惠。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對已徵收的應免稅款予以退還。

(七)建立進口防疫物資快速通關綠色通道。開通進口防疫物資受理專窗和綠色通道,主要進口口岸實現7*24小時全時通關。綜合運用兩步申報、提前申報等作業模式,對確需查驗的防疫物資優先安排查驗,隨到隨驗,快速驗放。對免稅進口防疫物資可先登記放行,後補相關證明。

(八)支持疫情防控創新產品研製攻關。組織實施本市新型冠狀病毒診斷與治療創新品種研發及產業化專項,通過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科技創新計劃專項資金等渠道給予支持,推動疫情防控創新產品快速形成有效產能並投入應用。

二、切實為各類企業減輕負擔

(九)減免企業房屋租金。中小企業承租本市國有企業的經營性房產(包括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創業基地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先免收2月、3月兩個月租金;對間接承租的企業,應確保租金減免落到實處,使實際經營的中小企業最終受益。鼓勵國有企業在協商情況下通過減免緩交等方式盡可能多讓利給中小企業,相關減收影響在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認可。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園區等各類市場運營主體為實體經營的承租戶減免租金。主動為租戶減免房產或土地租金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十)延期申報納稅。疫情防控期間,因受疫情影響,納稅人在法定期限內辦理申報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對因疫情影響導致按期繳納稅款有困難的,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對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期申報、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後,可免除相應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處罰。

(十一)對相關企業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疫情防控期間,對於房產或土地被政府應急徵用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鼓勵社會力量積極為疫情防控捐贈現金和物資,並可按照規定在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相關捐贈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和附加稅費。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的標准取得的補助和獎金,以及單位發給個人的疫情防護用品,免徵個人所得稅。

(十二)免除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疫情防控期間,按照定期定額納稅的個體工商戶依法免於繳納定額稅款。

(十三)暫時退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和補貼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自2020年2月5日起,對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的旅行社,暫時退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80%,至2022年2月5日前返還。對生活服務業中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繳費人,視其受疫情影響程度和實際繳納費額的情況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

三、加大金融助企紓困力度

(十四)多途徑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鼓勵浦發銀行、上海銀行、上海農商銀行加大對抗擊疫情和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及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疫情防控期間相關貸款利率參照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至少減25個基點,鼓勵其他在滬金融機構參照執行。建立金融服務綠色通道,便利重點防疫物資生產供應等相關企業。鼓勵金融機構利用銀稅互動、上海市大數據普惠金融應用等平台,通過績效考核調整、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貸款支持。

(十五)加大對流動資金困難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大對旅遊、住宿餐飲、批發零售、交通運輸、物流倉儲、文化娛樂、會展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信貸支持,通過變更還款安排、延長還款期限、無還本續貸等方式,對到期還款困難企業予以支持,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加快建立線上續貸機制。如因疫情影響導致貸款逾期,可合理調整有關貸款分類評級標准。

(十六)加強融資擔保支持。進一步發揮本市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確保2020年新增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比上年度增加30億元以上。對防疫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繼續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對新申請中小微企業貸款的融資擔保費率降至0.5%/年,再擔保費率減半收取,對創業擔保貸款繼續免收擔保費。

四、著力做好援企穩崗工作

(十七)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2020年本市將繼續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十八)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的時間。從2020年起,將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2019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順延至2020年7月1日)。

(十九)可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因受疫情影響,對本市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業務的,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向本市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後,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

(二十)實施培訓費補貼政策。對受疫情影響的本市各類企業,對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納入各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范圍,按照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平台企業(電商企業)以及新業態企業可參照執行。

(二十一)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根據醫保基金收支狀況,在確保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證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運行的前提下,2020年暫將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下調0.5個百分點。

(二十二)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通過調整薪酬、輪崗輪休、彈性工時、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休息日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具體方式由企業與員工協商確定。

五、有序促進企業復工復產

(二十三)做好企業復工復產服務保障工作。督促和幫助復工復產企業落實防疫安全措施。聚焦各類企業復工和生產經營所需,加強口罩、體溫計、消毒液等防疫物資供應。依託長三角區域合作機制,發揮好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專業機構作用,通過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多種方式加強企業對接,切實幫助企業復產復工。

(二十四)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力度。在企業自我管理防控疫情准備和風險評估基礎上,引導企業優先安排疫情平穩地區員工迴流就業。促進就業供需對接,搭建企業用工對接服務平台,依託微信、網路、視頻等渠道開展各類線上招聘活動,暢通企業間對接通道,幫助企業緩解招工難矛盾。

(二十五)培育支持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企業發展。加快培育網路購物、在線教育、在線辦公、在線服務、數字娛樂、數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業態新模式,大力發展網路診療、原創新葯、醫療用品、醫療器械等健康產業,支持一批高成長創新型中小企業。加大科技創新券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力度,2020年,受理的科技創新券使用額度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支持電信運營企業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企業免費提供6個月以上的雲視頻會議等雲上辦公服務。

六、優化為企服務營商環境

(二十六)優化企業服務機制。積極發揮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的便企服務作用,強化市民主頁和企業專屬網頁功能,擴大「隨申辦」超級應用服務覆蓋面,依託市「企業服務雲」打通政策服務「最後一公里」,加快推進一批不見面審批事項落地。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台開通中小外貿企業服務專窗,便利企業疫情防控期間不見面辦理通關、物流、金融等一攬子進出口業務。進一步發揮市服務企業聯席會議作用,及時回應和解決企業在生產、經營、投融資中的堵點和痛點問題。

(二十七)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積極協助受疫情影響出現失信行為的企業開展信用修復工作,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對因參與防疫工作而導致的企業延遲交貨、延期還貸、合同逾期等失信行為,不將其列入失信名單。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支持上海市貿促會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

(二十八)加強法律服務保障。建立應急公共法律服務機制,優先採用線上、預約等方式辦理公證、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事項。就不可抗力免責等防疫中的有關法律問題,及時向有需求的企事業提供指導建議。對於企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履行、勞資關系等糾紛,及時組織律師、公證員、調解員等專業法律服務人員提供咨詢、指引、調解服務。

國家有其他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相關支持政策措施的,上海遵照執行。市政府各相關部門負責制定發布本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各區政府可結合實際,出台具體實施辦法。本政策措施執行期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結束後再順延3個月(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來源:上海發布

㈢ 河南出台20條措施應對疫情影響支持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

鳳凰網房產鄭州站快訊 2月14日,據河南政府網官方網站獲悉,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了《關於印發河南省應對疫情影響支持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從全力保障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強化金融支持、加強財稅支持、減輕企業負擔和加大穩崗支持力度等五個方面共出台20條具體措施,支持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

具體內容如下:

一、全力保障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1.加強分類指導。各級相關部門要建立復工復產企業清單制度,在確保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等重點企業盡快復工復產的同時,積極推動其他生產性企業完成復工復產准備工作,確保疫情防控達標的企業及時復工復產。(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

2.推動落實復工復產措施。指導中小微企業制定復工復產預案和應急預案,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和各項措施,做到防控機制到位、檢疫查驗到位、設施物資到位、內部管理到位和宣傳教育到位,同步落實安全生產管控措施,確保企業生產和職工生活平穩安全有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

3.強化復工復產要素保障。各類中小微企業要根據復工和生產經營所需,加強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對復工復產企業開通「火速辦電綠色通道」,及時滿足用電需求。發揮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專業機構作用,強化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業務對接,推動企業產業鏈、供應鏈平穩運行。大力推廣面向中小微企業的互聯網平台服務,積極推行網上辦公、視頻會議、遠程協作和數字化管理。(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和旅遊廳、交通運輸廳、電力公司)

4.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建立流動人員可追溯信息查詢制度,開展有組織的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健康監測,在嚴格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組織員工分批返廠上班。協助中小微企業定向跨區域招聘,對人員達到一定規模的,協調制定運送方案,有條件的可組織集中運送直達目的地。引導企業就地就近招工,推行線上供求對接和遠程招聘,緩解招工難題。對各類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職業中介機構免費介紹符合條件的求職者在我省就業的,可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職業介紹補貼)。(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交通運輸廳)

二、強化金融支持

5.加大信貸紓困力度。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企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要積極採取信貸展期、續貸、減免逾期利息等措施給予支持,不單獨因疫情影響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依託權益性交易場所建設供應鏈債權債務平台,為參與政府采購和國企采購的中小微企業提供確權融資服務。發揮應急轉貸資金作用,降低應急轉貸費率,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提供應急轉貸資金支持。2020年全省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要高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省財政廳)

6.降低信貸融資成本。鼓勵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縣(市、區)為我省確定的承擔保供任務的中小微企業提供風險補償、轉貸、貼息等服務,引導銀行壓降成本費率,確保企業融資成本同比下降、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低於2019年同期0.5個百分點。爭取更多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納入國家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享受國家有關優惠政策;建立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名單內企業獲得貸款利率不超過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100基點,受疫情影響企業續貸利率在原有合同約定基礎上可適當下浮。對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專項再貸款,在落實國家貼息政策基礎上,省財政統籌資金給予25%的貼息支持,期限不超過1年。(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7.降低政府性融資擔保費率。降低或取消與疫情防控相關行業融資擔保項目的反擔保要求,擔保費率不超過1%;對直接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的中小微企業,取消反擔保要求,實行「見貸即保、無縫續保」,並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對無還款能力的中小微企業,要及時履行代償義務,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中原再擔保集團公司要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新發生的1000萬元以下的中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業務全部納入增信補償再擔保范圍,擔保機構按政策降低擔保費率。(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廳)

8.創新融資產品和服務。依託省金融服務共享平台等政府性平台,為中小微企業開展網上融資快速對接服務,提升金融服務可獲得性,降低企業成本。積極推動運用供應鏈金融、商業保理、應收賬款抵質押、知識產權質押等融資方式擴大對中小微企業的融資供給,大力推廣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協調銀行、保險機構開辟信貸、保險理賠「綠色」通道,加快放貸速度和理賠進度。(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廳、河南銀保監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大數據局、發展改革委)

三、加強財稅支持

9.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圍繞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將中小微企業擴大產能、改造生產線項目優先納入省級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予以支持。支持重點醫療物資生產企業開足馬力生產,對多生產的、符合標準的政府兜底采購收儲產品,政府進行兜底采購收儲。(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10.減免相關稅費。對受疫情影響納稅確有困難的企業,依法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生產疫情防控物資的中小微企業,優先落實相關稅費減免政策。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的投入,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與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責任單位:省稅務局、財政廳)

11.延期繳納稅款。對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中小微企業,依法延長不超過3個月的稅款繳納期限。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四、減輕企業負擔

12.減免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且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免收1個月房租,減半收取2個月房租,已收取的要予以退還。鼓勵其他不動產租賃機構對中小微企業適當減免租金。(責任單位:省政府國資委、省財政廳)

13.緩解企業用能成本壓力。實施支持性電價政策,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用戶減容、暫停及恢復業務不受原有時間限制,可按實際暫停天數免收基本電費。對繳納生產經營所需用氣、用水等費用確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企業在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補繳各項費用。(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電力公司)

14.減輕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壓力。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遇到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經批准後可以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暫定為6個月,緩繳期間不計滯納金,參保人員享受正常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緩繳期滿後明確合理補繳期限,盡可能減緩對中小微企業現金流影響。對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5%,期限不超過12個月;或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不超過12個月,緩繳期間不影響職工正常申請貸款。(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稅務局、住房城鄉建設廳)

15.延期辦理社會保險業務。因受疫情影響,參保的中小微企業未能按時辦理社會保險業務的,允許在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補辦,補辦時不得收取額外費用、不得要求提供附加證明材料。(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稅務局)

16.強化企業外貿出口服務。對因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復產履約的外貿企業,幫助辦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實證明」。鼓勵中國信保河南分公司為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遇到困難的中小微出口企業提供風險保障、保單融資等服務。設立口岸服務「綠色」通道,保證商品快速通關。(責任單位:省商務廳、中信保河南公司、省發展改革委、貿促會)

五、加大穩崗支持力度

17.返還失業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遇到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將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准放寬到不高於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的20%。對受疫情影響但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正在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的,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18.實施穩崗就業補貼。優先受理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和在職培訓補貼申請。對春節期間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19.穩定企業勞動關系。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鼓勵其與職工協商一致後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保留勞動關系,盡量不裁員或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

20.加強就業創業服務。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中小微企業,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大力推行創業擔保貸款線上辦理,受疫情影響還貸困難的借款人可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優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疫情期間推行「不見面」簽署畢業生就業協議。在疫情期間,支持經審批的定點培訓機構開展線上就業創業培訓,將「互聯網+」創業培訓納入職業培訓補貼范圍。(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

㈣ 為度過此次疫情的難關,政府採取了哪些財政政策

緩解疫情對企業經營形成的沖擊,幫助中小微企業度過難關。

一是積極落實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給予財政貼息支持政策。對 2020 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的基礎上,按企業實際貸款利率中央省財政給予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 1 年,使企業實際融資成本降至1.6%以下。經發改、工信等部門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可憑借 2020 年 1 月 1 日後疫情防控期間內生效的貸款合同,向所在地財政部門申請貼息支持。

同時要求,各縣(區)財政部門匯總編制本地區貼息資金申請表,請市級相關企業及各縣(區)財政部門務於 2020 年 5 月 1 日前將貼息資金申請及相關資料報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匯總後統一向省財政廳申請。

二是優化融資擔保服務,適當降低擔保准入門檻。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疫情期間參與我市疫情防控的中小微企業、「三農」企業,合理降低准入門檻,降低融資擔保費至 1%以下,簡化反擔保措施;對受疫情嚴重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中小微企業、「三農」企業可降低或取消反擔保要求;對存量中小微企業中涉及疫情防控的醫葯醫療類、民生保障類等企業,積極協調合作銀行共同採取貸款期限展期、無還本續貸,保證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對與疫情防控相關的醫葯、醫療器械、醫療機構、公共衛生基礎建設、科研攻關等行業的項目,開辟綠色金融服務通道,簡化手續,特事特辦,採取多樣化融資擔保模式。

三是加強應急周轉保障資金服務。各接續還貸應急周轉保障資金承辦機構要根據實際情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及時提供倒貸續貸的應急周轉保障服務。

四是加強創業擔保貸款幫扶政策支持。創業擔保貸款承保機構要為創業擔保貸款客戶提供延期、展期服務,幫助其渡過難關:一是幫助疫情期間感染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客戶辦理貸款展期和貼息手續;二是對於受疫情防控影響較大的創業擔保貸款客戶,適度增加短期擔保額度支持;三是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

五是開啟 24 小時業務在線服務。各相關部門和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為方便企業業務咨詢,鼓勵客戶採取線上方式處理擔保、接續還貸應急周轉保障資金等業務,開啟 24 小時線上溝通和快速審批通道服務,對項目前期咨詢、資料遞交、受理、審批等工作,採用電話、快遞、網路、線上資料掃描傳遞、視頻會議等方式辦理,在提高效率的同時減少人群密切接觸,合理安排,保證各項業務運營不中斷。

六是切實加強金融風險防控。市、縣(區)財政部門和地方金融機構、接續還貸應急周轉保障資金承辦機構要建立風險信息日常採集機制,加強風險管控,避免引發單個重大及系統性金融風險,確保我市經濟高質量穩定發展。

㈤ 疫情期間銀行貸款利息可以減免嗎

不能。
疫情期間銀行貸款不能免息。
根據《關於支持金融強化服務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疫情期間對銀行貸款利息可以視情況進行減免:
(一)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給予財政貼息支持。
(1)對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的基礎上,中央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貼息資金從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
(2)用好專項再貸款政策,支持銀行向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的重點企業包括小微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由財政再給予一半的貼息,確保企業貸款利率低於1.6%。
(二)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個人和企業的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力度。
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方面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
(三)優化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融資擔保服務。
拓展資料:
為什麼政策上出台了銀行可以減輕還貸款壓力的政策措施,但唯獨沒有減免貸款的措施?
疫情發生以後,為了抗擊疫情,監管部門明確要求各銀行機構強化對疫情防控的金融支持。
一是銀行業要保障金融服務暢通,強化服務的便捷性和可行性。保障基本金融服務和關鍵基礎設施穩定運行。各銀行鼓勵積極運用技術手段,在全國范圍特別是疫情較為嚴重的地區,加強線上業務服務,提升服務便捷性和可得性。
二是銀行業要做好受困企業金融服務,受疫情影響的人群可以合理延後還款。各銀行保險機構要進一步加大對疫區的支持,減免手續費,簡化業務流程,開辟快速通道;充分發揮銀行信貸、保險保障、融資擔保等多方合力,加強對社會民生重點領域金融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
三是對與疫情相關的融資需求要特事特辦、急事急辦。面對防疫要求的相關機構的資金需求銀行要積極滿足;對疫情防控相關機構的融資需求和金融服務要特事特辦、急事急辦,提供優質高效的疫情防控綜合金融服務。
四是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不能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於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鼓勵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

㈥ 援企穩崗!打「加、緩、返、補、幫」政策組合拳

南都訊 記者董曉妍 2月21日,廣東省政府印發《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也就是2.0版「促進就業九條」。2.0版「促進就業九條」提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大力推進企業復工復產,打出「加、緩,返、補、幫」援企穩崗政策組合拳,有效應對風險挑戰。近日,針對2.0版「促進就業九條」,廣東省人社廳從五方面進行解讀。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2.0版「促進就業九條」提出,要用好中國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對國家和省確定的參與防疫的重點企業提供利率上限不超過一年期LPR減100個基點的優惠利率信貸支持,並通過配套的財政貼息,確保相關企業的實際融資成本降至1.6%以下。
提高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符合授信條件但暫時經營困難的企業實施「一企一策」,不抽貸、斷貸、壓貸。
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應取消反擔保要求。
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業,給予最高500萬元最長3年的擔保貸款,按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

對「五險一金」等允許緩期辦理
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的企業,2.0版「促進就業九條」允許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補辦補繳;補辦補繳社會保險費用免收滯納金,相關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
近期,國務院審議通過了從2月到6月可對中小微企業免徵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從2月到4月可對大型企業減半徵收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等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廣東省將堅決貫徹落實。
允許患新冠肺炎的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展期1年還款;在疫情防控期間未能及時還貸的,借款人可在疫情解除後30天內恢復正常還款並繼續享受貼息。
允許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辦理就業創業補貼的扶持對象,延期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補辦。

實施穩崗返還政策
2.0版「促進就業九條」規定,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繼續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同時,放寬所有受疫情影響企業享受穩崗返還政策條件,將裁員率標准調整至2019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即5.5%以內;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進一步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
此外,今年將繼續實施困難企業的失業保險費穩崗返還政策,對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准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准確定,具體由各地級以上市結合實際選擇。

發放就業創業補貼
對職工因疫情接受治療或被醫學觀察隔離期間企業所支付的工資待遇,2.0版「促進就業九條」規定按照不超過該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的50%補貼企業;對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在疫情防控期間新招用員工的企業,按每人不超過1000元標准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
對疫情防控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示範園區,鼓勵各地給予一定運營補貼。
目前,佛山市已專門安排2億元用於受影響企業和職工的就業補貼;茂名市向生產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廣東先來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茂名消毒用品廠有限公司主動推送有關政策,落實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等政策。

加大企業用工保障幫扶力度
此外,2.0版「促進就業九條」提出,疫情防控期間,建立24小時重點企業用工調度保障機制,保障重點企業盡快達產復工。
對疫情防控期間積極協助企業解決招工難問題,幫助企業招工、恢復生產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各地可給予一定補貼。
建立應急公共法律服務機制,對於企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勞資關系糾紛,可通過12333服務專線開展應急公共法律服務。
鼓勵企業「點對點」採取組織專車、專列等方式幫助返鄉務工人員返粵返崗,各地可給予一定補貼。

㈦ 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擴大政策覆蓋范圍,優先支持受疫情影響的重點群體

加大創業擔保支持力度的話 擴大正業支持范圍的話 是可以是讓優先一行的影響重點群體優先政策

㈧ 德州人社部門制定八項利好政策 減負擔促復工 穩就業惠民生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做好疫期穩就業工作,市人社局多措並舉,制定並落實八項利好政策,在穩就業、促發展方面發力。
利好政策一:
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放寬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享受條件,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准按6個月的全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利好政策二:
有力有序復工復產
對保障疫情防控和城鄉生產生活的國計民生企業、重大項目、重大工程,主動對接用工需求,優先發布用工信息,並廣泛搜集勞動者求職信息,搭建洽談渠道,做好招聘對接,多渠道滿足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對介紹技能型人才和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每人120元的標准給予職業介紹補貼。職業介紹補貼政策自2020年2月4日起實施,有效期暫定3個月。
利好政策三:
社保降費減輕負擔
嚴格落實將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下調至16%的政策。根據部署,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據測算,今年可減輕企業社保繳費8.5億元。
利好政策四:
線上培訓提升技能
對承擔培訓任務的線上培訓平台,按照全市培訓項目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20%支付培訓補貼。對疫情防控期間參加線上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農民工、離校2年未就業大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及貧困家庭子女,由參加培訓人員戶籍所在地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5元/學時標准給予生活費補貼。以上兩項補貼政策暫定執行至2020年6月30日。
利好政策五:
扶持創業帶動就業
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省級、市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示範園區,省、市分別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省、市補貼不重復享受),補貼標准分別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50%,最高分別為50萬元、30萬元。創辦企業及各類合夥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且合夥人、組織成員均符合借款人條件的,按照每個創業企業借款人最多不超過(含)3名合夥人,每人最高不超過15萬元,可申請不超過4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並按規定給予貼息支持。對已發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並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優先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支持。
利好政策六:
穩定勞動關系構建和諧社會
目前,部分企業開始復工。但有些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在此情況下,企業可以與職工集體協商,採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保留勞動關系,企業與職工共擔責任,共渡難關。
利好政策七:
線上招聘優化就業服務
暢通用工信息供需對接機制,舉辦「戰疫情、保復工」德州市2020年春風行動網路招聘服務月活動,組織各級各類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加大線上招聘力度,推行視頻招聘、遠程面試,動態發布崗位信息。
2月13日至23日舉辦「德州市2020年春季網路視頻招聘會」,我市262家重點企事業單位入場招聘,提供招工崗位1365個,需求人數12843人。
利好政策八:
失業保險民生兜底
2020年2月起,將失業保險金標准上調至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90%,即每人每月1395元,較原標准每月提高155元。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准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及時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來源:德州日報)

㈨ 財政部:對感染新冠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可展期一年

鳳凰網房產快訊 2月7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定舉行新聞發布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人介紹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財稅政策、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財政部副部長余蔚平:在政策保障方面,截至2月6日,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已經出台十餘條財稅支持措施。

主要有:

一是明確患者治療費用。對確診患者個人負擔費用實行財政兜底,中央財政補助60%;對疑似患者,由就醫地制定財政補助政策,中央財政視情給予適當補助。

二是明確對參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員,可享受工傷待遇保障政策。

三是明確對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線醫療衛生人員,中央財政給予定額臨時性工作補助。

四是針對疫情防控物資的政府采購,簡化審批程序,打通物資供應的「綠色通道」。

五是明確對代儲企業緊缺醫療物資周轉儲備資金的銀行貸款貼息方案。

六是明確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七是明確對衛生健康部門組織進口的防控物資免徵進口關稅。

八是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融資擔保和再擔保費;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減半收取再擔保費。

九是明確對感染新冠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政策。

十是明確中央財政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給予貼息支持。

㈩ 鄭州出台30條措施控疫情挺企業穩經濟

2月11日晚,鄭州市委辦公廳、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鄭州市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舉措》的通知,出台30條措施促進全市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涉及強化疫情防控支持、穩妥有序推進復工復產、著力化解資金困難、積極紓解企業困局、努力擴大有效需求、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加強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七大方面。


關鍵詞一

強化疫情防控支持

1.支持擴大疫情防控物資生產。全面加強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的服務,每家企業建立一個工作專班,建立「日報告」制度,及時幫助協調解決問題,支持企業擴大產能、增加產量。支持其他行業企業轉產疫情防控物資。對疫情期間擴大產能或轉產急需疫情防控物資的企業,按照新購生產設備投資額的50%給予補貼;實施技術改造的企業,按技改新增設備投資額的8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對列入國家、省、市重點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保障的企業,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給予重點支持。將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和醫療衛生建設項目列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不停產、不限產,支持企業滿負荷生產。因疫情防控需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在疫情防控結束後形成庫存的,落實政府采購和儲備工作機制。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市糧食和儲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建局、市商務局、市應急局


2.加大對相關企業政策資金支持力度。對2020年我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參與一線疫情防控項目建設的企業新增貸款,財政部門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生產銷售用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葯品、醫療器械企業,在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過程中予以政策支持。對符合條件的相關葯品、試劑、疫苗研發機構,及時、足額為其辦理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稅務部門要採取預約服務和「非接觸式」的網上辦理等形式,明確專人專崗、限時辦結,確保疫情防控期間退稅業務快審快退。對在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供穩價工作中主動讓利的重點企業和商戶,財政給予適當補貼。鼓勵社會捐贈,對參與捐贈的企業和個人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上給予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航空港實驗區稅務局、省稅務局第三分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局


3.設立防疫項目審批綠色通道。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對與疫情防控有關、需實行緊急審批的事項,特事特辦、即來即辦。對新落地生產疫情防控物資的項目,開辟一站式、全鏈條並行、審批時間再壓三分之一的綠色通道,優先配置用地用水用電等資源型指標。對受資質條件限制,有產能可以生產的企業,實行告知承諾審批制度,由相關主管部門告知取得相應資質需要具備的條件,企業作出符合取得審批條件的書面承諾,可先容缺審批、後補交申請材料,即行開工生產。對線上申請但需線下提交紙質材料的事項,實行網上申報、線下郵寄材料的方式辦理。對確有急需辦理審批業務的一般性政務服務事項,可通過電話預約、網上預約等方式提前預約登記辦理。

責任單位:市政務辦、市大數據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建局、市資源規劃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自來水公司、鄭州供電公司


4.開辟疫情防控物資采購和運輸綠色通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可不執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嚴格落實「一斷三不斷」要求,穩妥處置未經批准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礙交通等行為,確保疫情防控物資和必要的生產生活物資運輸通暢。實行分車道通行、檢查,嚴格執行應急物資運輸通行證制度,將重要疫情防控物資和食品等應急性生產物資,以及醫療廢棄物處理收運等,納入應急運輸保障范圍,落實綠色通道政策,保證持證車輛「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便捷通行。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物流口岸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各開發區、縣(市)區


5.支持防疫技術攻關。鼓勵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企事業單位針對新型冠狀病毒在葯物、快速診斷、綜合防治技術、防護產品及裝備等方面開展應急科研攻關,對研發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葯的單位,給予最高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疫情一線防控人員結合疫情臨床防控開展科技攻關,對取得重大突破的,優先按照「智匯鄭州」人才政策給予獎勵。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才辦、市財政局


關鍵詞二

穩妥有序推進復工復產

6.建立企業應對疫情復工復產幫扶機制。指導企業制定復工復產預案,建立復工企業清單制度,對疫情防控到位、防護物資儲備足、復工人員底數清、生產物資全、訂單量充足、本地員工佔比大的企業給予優先安排復工。對經驗收批准復工的企業,給予運輸車輛發運輸通行證。為來鄭務工人員提供綠色通行保障,快速辦理通行證及返崗證明,解決來鄭人員進城難、返崗難問題。通過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微信、熱線等方式,及時協調解決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重大事項,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專題研究,組織專人協調解決企業需求及困難。通過線上平台、遠程服務等形式,創新開展線上銀企、產銷、用工、產學研「四項對接」活動。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金融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開發區、縣(市)區


7.緩解企業用工難題。建立疫情防控狀態下的區域性人員流動協調機制,在嚴格落實封閉式管理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允許員工分批返廠上班。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路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應工作。加強防控監督指導,全面抓好企業復工復產安全監管,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加強企業用工服務,在省級疫情一級響應解除前,原則上暫停線下各類大型招聘、跨地區勞務協作、集中培訓活動,引導企業就地就近招工,積極採取線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時到崗。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應急局、市城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


8.強化企業生產要素保障。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類新辦企業、需擴大產能企業的用電需求,供電企業開辟辦電綠色通道,實施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三零」服務;及時協調電力生產所需的煤炭、石灰石等原輔材料運輸問題,合理安排機組檢修和維護,確保機組正常運行,強化電力調度,加大外輸電比例。在優先保障應對疫情各類物資運輸的前提下,逐步減少和取消不允許外地貨運車輛進出的過度限制,協調做好企業成品發貨、原料供應以及其他所需物資供應,保障企業正常運營。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國資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鄭州供電公司


關鍵詞三

著力化解資金困難

9.加大信貸扶持力度。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用,支持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在鄭分支機構加大對生產重要醫用、生活物資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力度,盡快落地疫情防控專項貸款和再貸款。鼓勵銀行通過開設疫情期間信貸審批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流程、安排專項信貸額度、開發專屬產品等方式為受困中小微企業做好融資服務,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信貸余額和新增貸款規模不低於2019年同期水平。鼓勵加大信用貸款、無還本續貸力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特別困難的予以展期、續貸,出現逾期的免除逾期利息。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


10.降低信貸融資成本。支持銀行對中小微企業實施優惠貸款利率,特別是受疫情影響嚴重行業企業、疫情防控行業企業和資金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降低綜合融資成本。鼓勵銀行壓降成本費率,力爭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比去年同期再下降0.5個百分點。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貸款投放,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積極申請運用人民銀行疫情防控專項再貸款資金,向中小微企業發放低成本貸款。支持中小微企業用足用好轉貸引導資金、外貿政策性優惠利率貸款、投保出口信用險等政策,降低融資成本、緩解資金壓力。對受疫情影響出現暫時困難但發展前景較好的中小微企業,市財政按照同期基準利率的50%給予補助。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市財政局


11.加強融資擔保服務。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積極與合作金融機構協商,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給予續保。本市政府性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降低綜合費率0.5個百分點;對疫情期間提供生活保障服務的相關企業,擔保費率降至1.5%以下;對疫情防控相關企業,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要實現「見貸即保、無縫續保」。對因疫情暫遇困難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要取消反擔保要求,減半收取擔保費。

責任單位:市金融局


12.加大各類園區補貼力度。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運營費用的市級以上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示範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產業集聚區、服務業園區,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准為減免運營費用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所需資金從市級扶持基金中列支,沒有扶持基金的給予財政補貼,由相應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制定細則。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13.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凡營業執照中經營項目涉及疫情防控相關領域小微企業(葯品、防護用品以及醫療器械生產、運輸、銷售、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物流配送、物業等行業),正常經營1年以上,提供相關銷售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供、銷貨合同、票據等),即可申請不超過300萬元額度的創業擔保貸款。人社部門應開通綠色通道,加快審核速度。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給予全額貼息。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關鍵詞四

積極紓解企業困局

14.減免相關稅費。按照國家政策精神,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因疫情導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符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性減免條件的,可依法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等。按文化和旅遊部要求盡快向全市旅行社退還80%的質量保證金。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航空港實驗區稅務局、省稅務局第三分局、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社保中心


15.延期繳納相關稅費。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針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的中小微企業,優先核准延期繳納稅款。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費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經批准後可以緩繳6個月。在批准期限內繳納完畢所欠繳社保費的,視同正常繳納。延遲繳費期間,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正常享受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航空港實驗區稅務局、省稅務局第三分局、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社保中心、市財政局


16.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房產的中小微企業,實行房租「兩免三減」政策,減免2個月房租,之後3個月房租減半;對存在資金支付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體收取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


17.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對已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微企業(包括個人),確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具體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後重新確定。對於其他受疫情影響的合同,鼓勵合同簽訂雙方參照上述做法協商確定。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


18.降低企業用能成本。緩解企業用能成本壓力。對經認定的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和涉及疫情防控的生產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用暖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由企業補繳各項費用。供電企業要嚴格落實靈活電價政策、多方面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國資委,鄭州供電公司、市自來水公司、市熱力公司、鄭州華潤燃氣公司等燃氣供應公司


19.加快支持企業發展資金兌現進度。對列入2020年度預算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和政府儲備民生物資的資金,主管部門要優化項目資金審核流程,財政部門及時撥付資金,盡快發揮財政資金效益。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


20.完善企業幫扶機制。持續推進拖欠民營企業剩餘賬款清償工作,確保在2020年實現「清零」,其中全市政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欠款「清零」;各級政府、國有企業要依法履約,避免形成新的拖欠。要建立貿易糾紛專項法律服務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等方式,對企業存量訂單面臨的違約和糾紛情況提供政策咨詢;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證事項辦事指引,為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提供專門公證服務。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加強調查研究,堅持「一業一策」精準扶持,引導企業創新經營模式,化危為機、共克時艱。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司法局、市商務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關鍵詞五

努力擴大有效需求

21.抓好重點項目謀劃建設。著眼應急體系、應急能力建設和產業轉型升級,抓緊謀劃一批重大工程項目。積極推廣不見面招商,充分利用網上招商、代理招商等新模式引進一批合作項目,充實各級重點項目庫。大力支持應急醫療、公共衛生項目建設,用好中央和省、市預算內投資,集中支持一批應急醫療救助設施、隔離設施、公共衛生體系、鄉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領域重點項目。對省市重點項目逐一建立工作台賬,提前做好項目開工准備工作,推行投資審批、工程建設管理等業務辦理全程電子化,加快辦理前期手續,一旦具備條件即開工建設。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城建局、市農委


22.多措並舉穩定消費。制定支持受疫情沖擊的餐飲、住宿、零售、旅遊等行業恢復運營平穩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快5G試點城市建設,實施5G+示範工程,積極培育網路診療、在線辦公、在線教育、電子競技、線上文娛、影視及智能家居等「非接觸式」新興消費業態和消費熱點,進一步釋放網購消費潛力。促進大數據和人工智慧應用,全力推進「城市大腦」建設,鼓勵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融合共享、互動互用,聯合開展篩選排查、物資調配等智能應用研發。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大數據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23.加大外貿企業扶持力度。全面排查重點外貿企業在手訂單,「一企一策」幫助企業解決生產困難,推動企業如期履約;對確因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復產履約的外貿企業,指導企業向國家、省有關部門申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實證明」,幫助企業最大限度減小損失。推動設立進出口商品綠色通道,確保進出口商品快速通關。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關鍵詞六

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24.著力穩定企業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少裁員。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給予補貼。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加大補貼力度,返還標准可按6個月失業保險金(9120元/人)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25.延緩就業服務事項辦理期限。對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辦理手續的,可以延期至疫情防控結束之後辦理,不視為超越辦理期限。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失業保險經辦業務除採取網上經辦之外,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申請、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申領以及其他不能網上辦理的失業保險等事項,辦理時限均延長至我省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以後3個月以內。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26.推廣「互聯網+就業創業」服務。利用中部就業網等平台,大力推廣視頻招聘、遠程面試,實施「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的線上春風行動暨就業援助月活動。依託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鼓勵企業開展線上職工培訓,並給予培訓補貼。組織創業指導專家線上為創業者提供政策咨詢、項目坐診、投融資對接等服務,大力推行創業擔保貸款線上申請、審核、辦理,鼓勵創業項目和小微企業吸納勞動者就業。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工信局


27.重點支持面向企業的公共就業服務。對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民辦職業中介機構,介紹技能型人才和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高校畢業生到我市中小企業就業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經審核確認後,市、縣級財政可適當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28.精準實施就業援助。建立返鄉務工人員滯留市內就業應對機制,促進與用工企業精準對接。依託線上服務平台,及時開展就業困難群體認定,按規定落實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吸納貧困勞動力獎補等相關政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受理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社會保險補貼(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和在職培訓補貼的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優先予以批准。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關鍵詞七

加強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

29.保障好「菜籃子」產品供應。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加強「菜籃子」產品生產流通全過程調度監測、信息共享和信息公開。抓好春季農業生產,做好蔬菜、生豬穩產保供;做好春耕備播生產安排,組織好農業生產資料生產供應,加強越冬作物田間管理,確保夏糧豐收。加大對生活必需品供應企業協調和服務保障力度,統籌大型批發市場、大型連鎖超市等重點流通企業,強化政府儲備和貨源組織,強化肉蛋奶、蔬菜等農產品調運組織管理,做好凍豬肉收儲和投放工作,確保「菜籃子」產品有效供給。鼓勵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合社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與大型商超、規模連鎖企業的產銷對接,積極開展蔬菜、豬肉、家禽等訂單農業、直采直銷,確保「菜籃子」產品有效供給。優化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通行服務,優先進行駕駛員體溫檢測,提高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通行效率。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農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30.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加強價格監測,密切跟蹤監測重點生活必需品供應,第一時間處置集中搶購、脫銷斷檔等異常情況。嚴格市場價格監管,及時開展價格提醒告誡,嚴厲打擊借疫情防控之機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及時公開曝光,納入信用體系予以監管。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


通知顯示,執行期暫定為發布之日起3個月,根據疫情發展和實際執行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中央、省出台相關支持政策,鄭州市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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