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東把房子抵押貸款,讓我簽一個這樣的承諾書,要簽嗎
如果簽了這個承諾書,以後想買下這套房屋就沒有優先購買權。
如果不簽,就享有優先購買權。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看房屋合同的簽約時間和低壓時間的排序,合法有效的租賃權發生在抵押權之前,此時抵押的設立不影響承租人的權利,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即抵押不破除租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5條規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因此對於租賃設定在先的,抵押權的實現並影響承租人的權利,承租人不但享有知情權還依法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二種情況,租賃合同簽訂在登記備案的抵押合同之後,此時租賃合同對抵押物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即設立抵押權的房屋仍可以出租,但由於抵押權在先,實現抵押權時,承租人沒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也可以不再履行原租賃合同。前引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第66條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擔。」
② 我家親戚要向銀行抵押房屋貸款,但是要我們家簽一張承諾書,這樣能簽嗎
這個東西就是在你家親戚不還貸款時銀行要執行你親戚的房子,你親戚如果只有這一套的話就沒地方住了,要住你家了,看你們願意不願意了,你們不會成為貸款人。另外簽字時仔細看看貸款合同與借據,這2個是最重要的,你們別成為保證人就行。
③ 按揭房抵押貸款預抵押後還要簽實抵押合同嗎
在銀行辦理按揭貸款,貸款申請人通過貸款銀行審批後,貸款銀行會將貸款金額劃到開發商指定賬戶,此時房屋產權已經售出,貸款申請人需要辦理抵押手續將房屋所屬權抵押給銀行,貸款申請按時還款,對房屋擁有使用權,買賣權歸支付房屋款項(除去首付)的銀行。所以申請按揭貸款需要簽訂按揭合同後,在辦理抵押手續,銀行才會放款。
按揭貸款一般辦理流程如下:
1、借款人在辦理貸款前,請查明所購樓宇是否有銀行提供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然後,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填寫《貸款申請審批表》,將有關材料(繳納首期款證明、買賣合同、身份證、經濟收入來源證明等原件、復印件)提交貸款銀行;
2、開發商:作為借款保證人在貸款申請審批表「保證人意見」欄上簽字、蓋章;
3、貸款銀行:銀行工作人員對借款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資料、文件進行審查,逐級審批;
4、貸款行領回辦妥手續的材料並根據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5、國土局產權登記和公證部門:辦理房產產權抵押登記手續;
6、通知開發商領回借款合同並由開發商出具付清房款證明給貸款機構;
7、通知借款人領回借款合同、借據、保險單;
8、貸款行銀行工作人員將貸款檔案歸檔。
④ 房東以房屋抵押向銀行貸款,讓我簽承諾書
跟你沒有什麼太大的關系,這個證明只是證明房東的房子一年的租金問題,如果房東換不上錢,就會把你清出去,你就沒有權利租住了,剩餘的房租你只能去找房東,如果你賴著不走的話,法院會執行你。
⑤ 用自己的房產幫別人抵押貸款,只簽署了一份抵押貸款承諾書,可是承諾書是信用社打好了的文本,並沒有註明
任何形式的房產抵押都需要到住建委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也就是你所說的他項權利證,也不是說你一套房子就能抵押500W,如果你的房子能抵押500W就不需要其他人了,他會對你房子評估出一個具體價格,如果對方無能力償還,銀行會對你的房子進行拍賣,如果拍賣所得價款不夠500W,銀行有權利向借款人繼續追繳。
你的情況可能有兩種,一、銀行辦理手續需要時間,可能是還沒有到要你去建委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時間如果是這樣,銀行以後還會找你拿產權證。
二、就是銀行可能就是讓你以一種形式的擔保,也就是說你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你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銀行只要一種形式而已,他對借款方的償還能力是很有把握的,銀行只要一種形式而已,但是這種情況不多,一般第一種的可能性大。希望能給你有幫助。
⑥ 辦貸款要簽抵押承諾函嗎
不是做貸款都要簽這個,看具體情況,你應該做的是房產抵押吧,銀行產品?銀行的話就放心簽,非銀行的話,看機構正不正規了,我們都是做正規的機構
⑦ 為什麼簽了按揭合同還要簽抵押合同
在銀行辦理按揭貸款,貸款申請人通過貸款銀行審批後,貸款銀行會將貸款金額劃到開發商指定賬戶,此時房屋產權已經售出,貸款申請人需要辦理抵押手續將房屋所屬權抵押給銀行,貸款申請按時還款,對房屋擁有使用權,買賣權歸支付房屋款項(除去首付)的銀行。所以申請按揭貸款需要簽訂按揭合同後,在辦理抵押手續,銀行才會放款。
按揭貸款一般辦理流程如下:
1、借款人在辦理貸款前,請查明所購樓宇是否有銀行提供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然後,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填寫《貸款申請審批表》,將有關材料(繳納首期款證明、買賣合同、身份證、經濟收入來源證明等原件、復印件)提交貸款銀行;
2、開發商:作為借款保證人在貸款申請審批表「保證人意見」欄上簽字、蓋章;
3、貸款銀行:銀行工作人員對借款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資料、文件進行審查,逐級審批;
4、貸款行領回辦妥手續的材料並根據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5、國土局產權登記和公證部門:辦理房產產權抵押登記手續;
6、通知開發商領回借款合同並由開發商出具付清房款證明給貸款機構;
7、通知借款人領回借款合同、借據、保險單;
8、貸款行銀行工作人員將貸款檔案歸檔。
⑧ 抵押人簽訂了抵押承諾書,但沒在借款合同上簽字,抵押是否有效
抵押合同與借款合同屬於合同法里的主從合同,根據《擔保法》第5條第1款之規定,主合同無效,從合同也無效。注意這里是從合同的效力由主合同決定,但是這兩個合同在成立生效上則分別獨立,只要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一經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上簽字,抵押合同就應當成立並立即生效,根據是《物權法》第15條。但是抵押合同生效並不一定代表抵押權的建立,因為根據《物權法》第187~189條之規定,對於抵押標的物為不動產的,抵押權自登記之時起成立,即對於不動產抵押,未登記的,抵押權不成立,對於動產抵押的,未登記不影響抵押權的成立,但不得對抗第三人,注意這里抵押權成立與否並不影響抵押合同的生效。
故本問題中,簽訂了抵押承諾書那麼該抵押合同已經生效,但抵押權是否成立要看抵押標的物是什麼,由於一方過錯導致抵押權未成立的,要承擔對抵押合同的違約責任,但不承擔擔保物權的責任。
⑨ 看到銀行承諾函,沒有看到貸款合同,房子過戶給買家,賣家要注意那些
作為賣家,您辦理了產權過戶,但是您卻未拿到全部的錢,當然是有一定風險的。
但對方是通過房屋貸款支付款項,銀行在中國的公信力還是比較強的,所以風險並不是很大。 小心總是沒錯的,簽訂完善的合同,針對這個方面,具體給您以下建議:
1、針對對方辦理貸款的時限給予約定,就是簽訂合同後多久內,必須提交銀行的資料,辦理貸款手續,否則要承擔違約責任。不能無限期拖著。
2、對於貸款額度,要明確,就是合同中明確需要貸款多少?同時必須明確如果貸款不足申請額度或貸不了款,怎麼辦,一般2種:現金補足或解除合同。這兩種方式都要有時限,什麼時間補現金,多久補不了現在算是違約或解除合同。目的很簡單,不能因為他貸不了款,耽誤您把房子賣給別人,要有個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期限。
3、您跟對方去過戶前,最好是要看到銀行給的批貸承諾函,或者看到銀行已經簽字蓋章的針對這套房屋的貸款合同。看清楚合同或承諾函上銀行對於放款條件的約定(這個您跟買方去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時,可以看合同,承諾函要跟信貸員再確認下,最好留原件或復印件),也就是銀行在什麼情況下,會把貸款的錢給您,看看您是否能接受。現在銀行最晚的就是,過戶後銀行辦理完該房屋抵押登記手續後,把錢放給你。如果是銀行拿到房產證就放款,那速度會快的多。這個周期是您自行權衡了,這個周期最少也是過戶後3-5天給您錢。
4、我不知道你們那是否過戶和抵押是同時辦理的,不管哪種實際辦理過戶後,出於安全考慮,您最好監督買方將房產證、他正(如同時辦理)送到銀行,也就是監督買方配合達到貸款合同中約定的放款條件。買方配合達到銀行放款條件後,那就是銀行的問題了,如果不是資金緊張銀行一般2-3天就會把錢放到您的賬上。
5、再安全一點的話,您可以在合同里約定,您收到全部款項後多久將房屋移交給對方,也就是您沒有收到全部的錢,就不交房(您還占著房子的使用權),這樣您前面的監督就可以不用那麼費力,對方為了早點拿房子,自己也會著急的。這里對方如果要求留一小部分尾款交房後付,那也是正常的,畢竟會擔心房屋有欠費什麼的,都給您了,對方也就被動了。
6、您拿到了全款,買方也順利拿到房子。這時雙方就都沒有風險了! 作為出售方,您需要注意的基本就是這些了,不知道講的是否清楚,希望您一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