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點說就是:借款人還不出錢時你替他還,你也還不出時,你的房子就要被銀行拍賣了。
⑵ 幫別人貸款但自己是借款人,有擔保人,和擔保人名下的房子做抵押,現在那個人不還錢了,銀行要起訴到法院
因為借款人是你自已,從法律方面看,要分開看是兩個獨立的民事合同糾紛。一是你和你朋友之間的借貸關系,題目沒說清楚,不知道有無借條,如沒有可能對你不利,你要盡可能找到證據證明你朋友從你手中借錢了,微信留言電話錄音,證人證言,越多越好形成證據鏈。二是你和銀行的借貸關系,你肯定要還的,從銀行方面來看,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即如果你無力償還,那麼由擔保人償還(法院可拍賣抵押房產)。從擔保人方面來說,擔保人還款後有權向你追償。
所以,這個情況對你非常不利。
⑶ 房子抵押貸款的擔保人可以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嗎
房子抵押貸款的擔保人可以是自己的兄弟姐妹。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也即是說,只要是由能力的法人或者公民都可以做擔保人。
但是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還有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3)借銀行貸款擔保人房子抵押擴展閱讀:
尤其是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貸款擔保人
⑷ 銀行貸款擔保人沒有,但是我可以抵押房產,請問這要怎麼貸款
你拿你的房子去辦張信用卡就行了,5萬的,刷了分期還款不久可以了,哪裡需要那麼麻煩,又不用欠人人情,。
⑸ 請問:用房子做抵押貸款還需要擔保人嗎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抵押物畢竟是是第二還款來源,變現較難,如果銀行認為你的貸款的第一還款來源有問題,是有可能讓你增加擔保人的。
⑹ 別人用他的房子去抵押貸款,可是銀行需要擔保人,需要我來做擔保人,...
您好,肯定有一定的風險,如果他不還錢,銀行有聯系不上他,銀行會直接跟你聯系你,天天催你聯系他,或讓你還款,最後才會處置他的房產,如果他非要做這個貸款的話可以建議他去找家擔保公司代他辦理,能夠很快的辦理下來,對您還沒有什麼風險,有疑問聯系我,聯系電話見用戶名
⑺ 關於房屋抵押貸款擔保人
擔保人資格要求收藏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擔保人身份訂立擔保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擔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擔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擔保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擔保人的,如無其他導致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擔保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擔保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擔保人。
⑻ 借款人用擔保人房子作抵押到期未還銀行款(7萬),銀行向法院起訴拍賣房子,擔保人怎麼辦
請求法院進行調解,由擔保人替借款人償還7萬元借款,擔保人償還借款後可以向借款人的繼承人(如果繼承人繼承了財產的話)追償。由於房產已經抵押,因此不受唯一住房不能執行的限制。
⑼ 房屋抵押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一般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連帶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9)借銀行貸款擔保人房子抵押擴展閱讀:
房屋和土地一並抵押的規定,只是為了解決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分屬於不同的權利人時的利益沖突,不是要強行擴張抵押權的效力。
在因實現抵押權而拍賣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時,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可以一起拍賣,但是,抵押權的效力不能及於未約定的部分,抵押權人對未約定的部分不能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