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融資租賃的確認與計量
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通常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之間的差額記錄為未確認融資費用。但是如果該項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可按最低租賃付款記錄租入資產和長期應付款。這時的「比例不大」通常是指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總額小於承租人資產總額的30%(含30%)。在這種情況下,對於融資租入資產和長期應付款額的確定,承租人可以自行選擇,即可以採用最低租賃付款額,也可以採用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這時所講的 「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是指租賃開始日在出租者賬上所反映的該項租賃資產的賬面價值。
承租人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如果知道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應當採用出租人的內含利率作為折現率;否則,應當採用租賃合同中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和租賃合同中規定的利率都無法得到,應當採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其中租賃內含利率是指,在租賃開始日,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與未擔保余值的現值之和等於資產原帳面價值的折現率。
在融資租賃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兩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時,一方面應減少長期應付款,另一方面應同時將未確認的融資租賃費用按一定的方法確認為當期融資費用,在先付租金(即每期起初等額支付租金)的情況下,租賃期第一期支付的租金不含利息,只需減少長期應付款,不必確認當期融資費用。
在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時,承租人應採用一定的方法加以計算。按照準則的規定,承租人可以採用實際利率法,也可以採用直線法和年數總和法等。在採用實際利率法時,根據租賃開始是租賃資產和負債的入賬價值基礎不同,融資費用分攤率的選擇也不同。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具體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租賃資產和負債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為入賬價值,且以出資人的租賃內含利率為折現率。在這種情況下,應以出資人的租賃內含利率為分攤率。
(2)、租賃資產和負債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為入賬價值,且以租賃合同中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在這種情況下,應以租賃合同中規定的利率作為分攤率。
(3)、租賃資產和負債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為入賬價值,且不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和優惠購買選擇權。在這種情況下,應重新計算融資費用分攤率。融資費用分攤率是指,在租賃開始日,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等於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的折現率。在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對租賃資產余值提供擔保的情況下,與上類似,在租賃期滿時,未確認融資費用應全部攤完,並且租賃負債也應減為零。
(4)、租賃資產和負債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為入賬價值,且不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但存在優惠購買選擇權。在這種情況下,應重新計算融資費用分攤率。在租賃期滿時,未確認融資費用應全部攤完,並且租賃負債也應減為零。
(5)、租賃資產和負債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為入賬價值,且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這種情況下,應重新融資費用分攤率。在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對租賃資產余值提供了擔保或由於在租賃期滿時沒有續租而支付違約金的情況下,在租賃期滿時,未確認融資費用應全部攤完,並且租賃負債也應減少至擔保余值或該日應支付的違約金。
承租人對每期應支付的租金,應按支付的租金金額,,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如果支付的租金中包含有履約成本,應同時借記「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同時根據當期應確認的融資費用金額,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㈡ 商業銀行貸款業務的會計處理有哪些
商業銀行關於貸款業務應當設置的會計科目主要有「貸款」、「貸款損失准備」、「資產減值損失」和「利息收入」等。「貸款」科目屬於資產類科目,核算商業銀行按規定發放的各種客戶貸款,包括質押貸款、抵押貸款、保證貸款、信用貸款等,可按貸款類別、客戶,分別設置「本金」、「利息調整」、「已減值」等進行明細核算,期末借方余額反映銀行按規定發放尚未收回貸款的攤余成本。「貸款損失准備」科目是「貸款」科目的備抵科目,核算商業銀行貸款的減值准備,可按計提貸款損失准備的資產類別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銀行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貸款損失准備。「資產減值損失」科目屬於損益類科目,核算商業銀行計提的貸款減值所形成的損失。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人「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無余額。「利息收入」科目屬於損益類科目,核算商業銀行確認的利息收入,可按業務類別進行明細核算。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無余額。
㈢ 請詳細說明一下什麼叫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1、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會計主體是買入方;買入對象是票據、證券、貸款等;買入方式是有協議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有回購返售協議或企業自行購入;賣出交易對象是原賣出方;特點是雙方有協議,有固定返售價格。
實質是通過交易市場將富裕錢以抵押的形式貸出;抵押品一般是債券;你是貸出方,獲得抵押權;本科目按類別和融資方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在符合資金使用規定的前提下,也可自行(無協議)購入有價證券(包括貨幣基金),風險自負。買入返售業務增多具體說來就是你現在手上有錢,可以通過交易市場將錢拆借出去,但是拆借是需要抵押品的,這個抵押品一般就是債券。
相當於短期抵押貸款,你是貸出方,「買入」就是你付出錢,獲得抵押權,「返售」就是你把券的抵押權還給對方,對方支付你本金和適當利息。因此,買入返售資產增多,說明你流動資金富裕,通過交易市場將錢以抵押的形式貸了出去。特點是雙方有協議、有固定了返售價格。
2、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根據返售協議買入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支付的款項和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2)資產負債表日,應按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收入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等科目。
收到支付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利息、現金股利等,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收股利」等科目。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大的,應採用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3)返售日,應按收到的返售價款,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一些科目,按其賬面上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等科目。
在交易對方違約的情況下,如企業有權取得本應按固定價格返售的票據、證券、貸款等資產的,應按取得的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貸款」等科目。
按交易對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及「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等科目。
因取得票據、證券、貸款等資產發生的交易費用,除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外,均應計入取得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3、科目余額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買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資產余額。
㈣ 廣州房屋抵押貸款流程是怎樣的
關於房產抵押貸款的流程方面的,最好是咨詢專業的房產抵押貸款公司,他們會根據自己專業的知識給你講解清楚的。
以上純屬個人建議,僅供參考
㈤ 為什麼要採用折價法發放貸款
什麼是折價法啊?沒聽說過。你指的是不是按抵押物評估價值只能貸5成或者6成?如果是這個意思,那是因為銀行控制風險的需要。因為抵押品價值是會變化的,銀行在萬一借款人還不起貸款時才處置抵押物,為防止到時抵押物價格下降,需要打個折;同時,在抵押物變現的過程中會產生費用,如拍賣、過戶等這些也要考慮在打折里;最後,銀行會傾向於快速現款處置抵押物,這也會影響成交價。因此,按照從業經驗,抵押物是不可能按原值或評估值全額放貸的。
㈥ 小額貸款公司的會計核算方法
一、總體核算要求
(一)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企業會計准則》規定的一般原則進行會計核算。在不違背《企業會計准則》規定的前提下,可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具體核算辦法。
(二)小額貸款公司應按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明細科目的設置,在不違反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據需要自行確定。
(三)小額貸款公司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當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當只填科目編號,不填列科目名稱。
(四)公司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採用歷史成本(五)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編制和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會計報告。
(七)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和會計報表附註組成。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相關附表包括資產減值准備明細表、小額貸款余額變動表等。
小額貸款公司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應註明:小額貸款公司名稱、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並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簽名並蓋章。
二、相關會計科目
小額擔保公司常用會計科目表.doc (71.5 KB, 下載次數: 7)三、相關科目解釋
1.存出保證金
本科目核算小額貸款公司因辦理業務需要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款項。
本科目可按保證金的類別以及存放單位或交易場所進行明細核算。
2.應收手續費及傭金
本科目核算小額貸款公司應收取的手續費和傭金,並按照債務人及業務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小額貸款公司發生應收手續費和傭金,按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確認的營業收入,貸記「手續費及傭金收入」等科目。收回應收手續費及傭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返售協議約定先買入再按固定價格返售的債券、貸款等金融資產所融出的資金。可按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類別和融資方進行明細核算。
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1)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2)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3)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攤余成本是用實際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的成本減去利息後的金額。
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投資收益-應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發生的減值損失該攤余成本實際上相當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攤余成本實際上是一種價值,它是某個時點上未來現金流量的折現值。
4.應收利息
本科目核算發放貸款等應收取的利息。應按借款人進行明細核算 5.壞賬准備本科目核算小額貸款公司應收款項的壞賬准備。可按應收款項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款項進行全面檢查,預計各項應收款項可能發生的壞賬,對於沒有把握能夠收回的應收款項,應當計提壞賬准備。企業只能採用備抵法核算壞賬損失。
計提壞賬准備的方法有應收款項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和個別認定法等,計提壞賬准備的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壞賬准備提取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企業在確定壞賬准備的計提比例時,應當根據以往的經驗、債務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等相關信息予以合理估計。除有確鑿證據表明該項應收款項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債務等,以及逾期3年以上的應收款項),下列各種情況一般不能全額計提壞賬准備:
(1)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
(2)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重組;
(3)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
(4)其他已逾期,但無確鑿證據表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企業對於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債務的、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3年仍然無法收回的可能性,以及其他足以證明應收款項可能發生損失的證據等,根據企業的管理許可權,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會議或類似機構批准作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准備。
某小額貸款公司從2007年年末計提壞賬准備,壞賬准備的提取比例為5%.該年末應收賬款借方余額為200000元;2008年度確認壞賬4800元,年末應收賬款借方余額為300000元;2009年,收回已確認的壞賬4350元,年末,應收帳款的借方余額為120000元。假定該公司沒有其他有關壞賬的業務,要求採用應收帳款余額百分比法計算2009年末應計提的壞賬准備。
6.貼現資產
本科目核算公司辦理商業票據的貼現業務所融出的資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額貸款公司辦理的貼現業務融出的資金,在資產負債表「發放貸款及墊款」中合並列示。
7.貸款
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規定發放的各種客戶貸款,包括質押貸款、抵押貸款、保證貸款、信用貸款等。可按貸款客戶、類別、期限分別「本金」、「利息調整」、「已減值」等進行明細核算。
8.貸款損失准備
本科目核算公司貸款的減值准備,可按計提貸款損失准備的資產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已計提貸款損失准備的貸款價值以後又得以恢復,應在原已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金額內,按恢復增加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㈦ 典當財務處理
1.提供典當物品及典當人有效身份證件,同時提供當物來源等證明。如購買發票、房產證等。
2.由典當行評估人員對當物進行鑒定、估價,並確定典當金額,簽發當票,付給當金,當金一般為物品二次流通價的50%至80%。
3.質押當物經雙方當面清點,簽封後由典當行保管。質押當物在典當期或續當期內,發生損壞或遺失由典當行按估價金額進行賠償,如遇不可抗力導致當物損毀的,典當行不承擔賠償責任。
4.典當期限由雙方約定,大都以月為單位,分為1個月、2個月不等。最短為5天,最長為6個月;典當期內及屆滿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當,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原來當期的50%,並結清前期與當期的利息及費用。
5.典當物品當期或續期屆滿5日,當戶不贖當也不續當的,即為絕當。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的規定,絕當物估價3萬元以上的,可按《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處理,也可雙方約定由典當行委託拍賣行公開拍賣。絕當物品估價不足3萬元的,典當行有權自行變賣或者折價處理。損溢自負。
6.典當收費包括綜合費用及貸款利息。綜合費用包括各種服務及管理費用,每月收取標准為:動產質押典當不超過4.2%,房地產抵押典當為2.7%,財產權利質押典當為2.4%,綜合費用在當金中預扣。當金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銀行機構6個月法定貸款利率及典當期限折算後執行。北京地區個別典當行收取3.9%手續費,暫免收利息費。絕當後當物尚未處理的,當戶申請贖當或續當的,除按相應當期收費標准收費外,還要按己絕當天數及當金額的3‰收取滯納金。
主要核算科目
1.「抵押貸款」。資產類科目,主要核算房地產典當,收當房地產當物增加時記入該賬戶借方、減少時記入貸方,余額在借方。
2.「質押貸款」。資產類科目,主要核算動產和其他財產權利典當。核算方法同抵押貸款。
3.「貸款損失准備」。資產備抵類科目,期末典當行應估計貸款回收情況,計提貸款損失准備,期末估計損失准備金額記入賬戶貸方;實際收回貸款時根據收回金額,將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數予以轉銷時,記入該賬戶借方。如抵押貸款發生損失,確認無法收回時,經批准確認為減值損失,沖銷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如以後又收回的,按收回金額,借記抵押貸款,貸記貸款損失准備。余額在貸方,表明抵押或質押貸款估計發生損失。
4.「資產減值損失」。費用類科目,當物發生損失時記入該賬戶借方,損失減少時記入貸方,期末將余額轉入損益,轉後無余額。
5.「絕當物品」。資產類科目,絕當物品增加時記入該帳戶的借方;減少時記入該賬戶貸方。余額在借方表示庫存絕當物品金額。
賬務處理實例
王先生是一家軟體開發公司經理,因去國外采購一批貨物急需現款,於11月30日將自己的愛車開到民德典當行進行典當,經評估人員鑒定估價為10萬元。當期為3個月,月綜合費用率為當金的4.2%、月當金利息率為5‰,經驗證相關證件符合規定後,隨即將當金付給王先生。賬務處理如下;
1.支付王經理貸款時,
借:質押貸款100000
貸:預收綜合費12600(100000×4.2%×3)
現金87400
2.按月計利息時,
借:應收利息500
貸:利息收入500
3.由於汽車降價年終估計該轎車抵押貸款可發生損失4000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4000
貸:貸款損失准備4000
4.若王經理於2006年2月末歸還了貸款,贖回當物,其賬務處理為:
借:現金101500
預收綜合費12600
貸:質押貸款100000
綜合費收入12600
應收利息1000(前2個月的利息)
利息收入500(後1個月的利息)
由於未發生損失,應將預提損失准備轉回。
借:貸款損失准備4000
貸:資產減值損失4000
5.若王經理3個月後無能力贖回當物,汽車即為絕當物品。賬務處理如下:
借:絕當物品100000
營業外支出1500
貸:質押貸款100000
應收利息1500
6.若經雙方協商將當物汽車予以拍賣,拍賣成交價為160000元。銷售拍賣死當貨物,稅法規定按4%的徵收率徵收增值稅,拍賣費用1600元。如不考慮其他稅費,則扣除貸款利息、增值稅及拍賣費用後,應退給當戶王先生的絕當溢價為50746元(160000-100000-1500-6154-1600)。則賬務處理如下:
借:現金158400
貸:絕當物品銷售收入101500
應付絕當溢價50746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6154(160000÷1.04)×4%
同時結轉絕當物品的銷售成本
借:絕當物品銷售成本100000
貸:絕當物品100000
7.由於市場的變化,若汽車最後拍賣價格為80000元,如其他條件不變,則應向當戶追索26177元(100000+1500+80000÷1.04×4%+1600-80000)元。其賬務處理為:
借:現金78400(80000-1600)
其他應收款26177
貸:絕當物品銷售收入1015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3077
8.如將絕當物品由典當行自行銷售時,如該車的售價為110000元,賬務處理如下:
借:現金110000
貸:絕當物品銷售收入105769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4231
同時結轉絕當物品的銷售成本,
借:絕當物品銷售成本100000
貸:絕當物品100000
㈧ 個人無抵押貸款能貸多少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㈨ 貸款屬於什麼會計科目
貸款和應收款項會計處理原則,與持有至到期大體相同。具體而言:
1.金融企業按當前市場條件發放的貸款,應按發放貸款的本金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一般企業對外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債權,通常應按從購貨方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作為初始確認金額。
2.貸款持有期間所確認的利息收入,應當根據實際利率計算。實際利率應在取得貸款時確定,在該貸款逾期存續期間或使用的更短期間內保持不變。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別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計算利息收入。
3.企業收回或處置貸款和應收款項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貸款和應收款項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會計分錄
設置科目設置
貸款——本金
貸款——利息調整
貸款損失准備
貸款——已減值
(一)未發生減值的貸款
(1)企業發放貸款 借:貸款——本金
貸:吸收存款等
貸款——利息調整(差額可能在借方)
(2)資產負債表日 借:應收利息(按貸款的合同本金與合同利率確定)
貸款——利息調整(差額可能在借方)
貸:利息收入(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確定)
(3)收回貸款 借:吸收存款等
貸:貸款——本金
應收利息
利息收入
(二)發生減值的貸款
(1)發生減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 同時:借:貸款——已減值
貸:貸款損失准備 貸:貸款(本金,利息調整)
(2)利息收入 借:貸款損失准備(按貸款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貸:利息收入
同時,將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確定的應收利息金額進行表外登記
(3)收回貸款 借:吸收存款等
貸款損失准備
貸:貸款——已減值
資產減值損失(差額)
(三)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 借:貸款損失准備
貸:貸款——已減值
(四)已確認並轉銷以後又收回的貸款 借:貸款——已減值 同時:借:吸收存款等
貸:貸款損失准備 貸:貸款——已減值
資產減值損失(差額)
㈩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會計科目是怎樣的
公司根據返售協議買入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支付的款項作為初始確認金額。資產負債表日,按照計算確定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收入,確認為應收利息,同時計入利息收入。返售日,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與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和應收利息賬面余額的差額計入利息收入。
因取得證券等資產(除交易性金融資產)發生的交易費用,均應計入取得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會計主體是買入方;買入對象是票據、證券、貸款等;買入方
貨幣式是有協議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有回購返售協議或企業自行購入;賣出交易對象是原賣出方;特點是雙方有協議,有固定返售價格;實質是通過交易市場將富裕錢以抵押的形式貸出;抵押品一般是債券;你是貸出方,獲得抵押權;本科目按類別和融資方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在符合資金使用規定的前提下,也可自行(無協議)購入有價證券(包括貨幣基金),風險自負。買入返售業務增多具體說來就是你現在手上有錢,可以通過交易市場將錢拆借出去,但是拆借是需要抵押品的,這個抵押品一般就是債券。相當於短期抵押貸款,你是貸出方,「買入」就是你付出錢,獲得抵押權,「返售」就是你把券的抵押權還給對方,對方支付你本金和適當利息。因此,買入返售資產增多,說明你流動資金富裕,通過交易市場將錢以抵押的形式貸了出去。特點是雙方有協議、有固定了返售價格。 企業在符合資金使用規定的前提下,也可自行(無協議)購入有價證券(包括貨幣基金),風險自負。
所謂買入返售,其實就是「逆回購」,是與賣出回購「回購」相對應的。這兩個概念一定要分清楚。 買入返售,即資金融出方、證券融入方。它是甲方(買入返售方)與資金需求乙方簽訂協議,現在買入證券,同時在規定時間被乙方以規定金額贖回的行為。賣出回購,即資金融入方、證券融出方。與買入返售的概念相對應。(一般可理解為資金與短期金融資產互換交易,是資金短期融通,提供貨幣資金收益。) 理解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要點有: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會計主體是買入方買入對象是票據、證券、貸款等;買入方式是有協議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有回購返售協議或企業自行購入;賣出交易對象是原賣出方;特點是雙方有協議,有固定返售價格;實質是通過交易市場將富裕錢以抵押的形式貸出;抵押品一般是債券;你是貸出方,獲得抵押權;本科目按類別和融資方進行明細核算。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是指公司按返售協議約定先買入再按固定價格返售的證券等金融資產所融出的資金,是指按規定進行證券、票據、貸款回購業務而融出的資金。包括買入返售票據、買入返售證券、買入返售信貸資產等。公司根據返售協議買入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支付的款項作為初始確認金額,按業務發生當時實際支付的款項入賬。 因取得證券等資產(除交易性金融資產)發生的交易費用,均應計入取得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作為該項資產的實際成本入賬。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採用實際利率法,按照攤余成本進行計量。這是企業或機構,有協 (或投資性金融資產)議的「交易性金融資產」 。該資金投資於有價證券等貨幣基金,獲取收益。在企業資產負債表的買入日、返售日,都有清楚的金額、收益等項目記載。特點是雙方有協議、有固定了返售價格。買入返售 商業匯票買入返售(即回購):是指甲方對乙方合法持有的未到期票據實施限時購買,乙方按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將票據贖回的交易行為。其中,甲方是買入返售方,乙方是賣出回購方,賣出回購方為票據的托收人。回購是金融機構間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辦理買入返售業務時,交易對手是票款第一支付人,須把交易對手作為授信對象,如果交易對手未作授信或授信額度已滿,則無論所回購票據承兌人是否經過授信,一律不應買入。 由此,辦理買入返售業務時,對承兌人的資格不作限制,而是要對交易對手進行資格限定。 銀行承兌匯票買入返售業務中,銀行應審查的交易文件包括:銀行承兌匯票的正反面復印件、銀行承兌匯票查詢查復書原件或復印件、買入返售貼現憑證,第一手貼現憑證及最後一手轉貼現憑證。 買入返售業務到期日一般最晚控制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 2 天。 根據業務需要和人民銀行規定,可在必要時要求交易客戶提供證明真實貿易背景的相關資料。 已辦理買入返售交易的商業匯票不得再辦理買入返售, 以確保回購到期後能夠順利贖回票據。但上級行或指定機構在轄區內以買入返售形式統一收集下級行以貼現或轉貼現形式買入的商業匯票後,再辦理買入返售業務的,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