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務員做擔保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手續是你提交個人貸款需求和大概資料給銀行或者貸款產品代理機構,然後銀行對貸款申請者的貸款申請進行初步審核,安排專人聯系貸款申請者,聯系後如果通過初審,然後再指導貸款申請者提供所需材料,然後再審核,最終達成貸款放款。
B. 擔保貸款循環使用需要什麼手續
不知道你循環使用是指如何循環,短貸長用是國內一種比較普遍的做法,就是指用短期借款長期使用。中間必然存在續貸的問題。即便目前市面上銀行鼓吹的N年循環貸,也是如此,每年都需要你還款再貸。
擔保貸款循環貸的話問題不在於貸款,而在於擔保,首先要簽訂最高額授信合同,在時間內,額度隨意使用,然後簽訂最高額抵押或信用擔保合同,在期限內擔保。然後授信合同項下簽訂單次的借款合同,不用另行簽訂擔保合同,而是與最高額擔保合同關聯,還款後借款合同失效,但只要在期限內,最高額授信合同和最高額擔保合同仍舊有效。
舉個例子,你最高額授信100萬,然後某人替你最高額擔保,期限是2015年12月4日-2018年12月3日,那麼在這個期限內你要用款的時候需要簽一個借款合同,借款比如50萬,就不用簽擔保合同了,借款期限是2015年12月比如10日-2016年12月9日,到2016年12月9日的時候,你還款了,借款合同隨之失效,不過最高額擔保合同仍舊有效,不用撤銷。而後你繼續貸款,期限是2016年12月10日-2017年12月9日,仍舊需要重新簽訂借款合同,仍舊使用第一次簽的最高額擔保合同為其提供擔保,以後都是如此,直到授信有效期即20151204-20181203的那個有效期結束。
這裡面有一點,最高額授信是有還款時間順延的,使用期會比授信期長半年。比如你授信期到2018年12月03日截止了,而你2018年比如10月又借了一次款,不是說你2018年12月03日就必須還款,而是說這個時間點之後還可以順延半年,最高額擔保合同也隨之順延。
這樣做的好處就是說不用每年都去做一次授信,不用來來回回的麻煩擔保人去簽擔保合同或抵押手續,只要一次,可以用好幾年。其他和借款沒什麼區別
C. 向銀行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一、准備資料。個人首先准備好向銀行貸款所需的資料,一般包括借款申請書、客戶的身份證、戶口薄、收入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材料(有配偶的客戶,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和戶口薄)如果是抵押貸款的客戶,需要出具抵押物的產權證;如果是免擔保貸款的客戶,需要提供良好的信用記錄。
二、辦理申請。准備好相關資料後,客戶可以到銀行或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操持貸款申請向銀行交驗相關資料和客戶交納各項費用後,客戶需要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並以此作為約束雙方的法律性文件。
三、貨款審查。如果是購房貸款,首先由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申請進行初審,如果合格則由銀行進行最後的貸款審批;如果審查不合格,則銀行將退回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所收取的費用。
四、辦理其它法律手續。除合同之外,客戶還需辦理一些法律手續。然後就是銀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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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個人貸款擔保都有什麼手續呢,申請下來需要多少時間
1、個人貸款的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薄,居住證明。有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配偶的居民身份證及相關身份證明材料。
(1)、個體業主的營業執照和納稅憑證等。
(2)、所申請的貸款要求提供擔保的(含抵押、保證)應提交擔保材料。
2、個人貸款的流程:
1)簽定認購書:客戶與已和銀行簽約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簽定認購書,並向房地產開發公司交納首期購房款;
2)辦理申請:客戶到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辦理按揭申請手續,包括交驗個人資料、交納各項費用、填寫法律文件;
3)貨款審查: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申請進行初審,之後由銀行進行審批;若審查不合格,退回客戶資料和所收取的費用;
4)其他法律手續:律師事務所代辦保險、公證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記、備案;
5)貸款的發放:銀行將貸款款項劃至發展商帳戶,並通知客戶開始供樓。
E. 擔保單位 擔保貸款需要向銀行提供什麼手續
一般銀行在與借款人商量好後,會給予你一份清單,主要內容包括:營業執照、法人機構代碼證、國地稅證、納稅申報表、財務報表等日常可以證明你是正常經營、具備擔保能力的企業,審批同意後,會要求你出具股東(董事)會決議、簽署相關《保證合同》等。
我覺得,你主要考慮的反而不是這些,應該考量借款企業是否真的有能力償還借款,我遇見過某企業本身經營尚可,遇到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而跑路,結果導致自己十多年的努力付諸東流,哪怕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切記!切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