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積金貸款審批下來了,什麼時候辦抵押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Ⅱ 公積金貸款下來之後,怎麼辦抵押
申請辦理的是公積金按揭貸款吧?公積金貸款是建立職工住房公職金是我國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措施,目的在於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困難。
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總和的20倍左右。
貸款手續需要:根據購買的是一手房或二手房分別提供:買賣夫妻雙方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復印件)、買賣合同、契稅票、評估報告、買方夫妻收入證明、無房證明;
准備好材料後、按照銀行部門的引導、到房管部門辦理相關他項權利證書!
Ⅲ 住房公積金貸到抵押登記下一步是什麼
所謂抵押,就是怕貸款人無法償還貸款,作為一種抵押物,如果不按規定還垡,銀行就把你的房子拍賣出去了!這樣銀行沒有任何損失!
.
辦理程序
A.買一手房
借款人到福州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領填申請表-資金中心審查貸款資格(5個工作日)-承辦銀行審查貸款安全性(20個工作日)-承辦銀行分別與借款人和售樓單位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人辦理抵押登記和房產保險-承辦銀行放貸-購房者還款-清戶
B.買二手房
申請人與賣房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並向中介公司申請 —中介公司收齊資料並配合申請人到銀行辦手續 —資金中心審查貸款資格— 承辦銀行審查貸款安全性,並向買賣雙方及中介公司出具《貸款承諾函》 —評估機構對物業評估的確認 —借款人辦理貸款,抵押合同簽字和房產保險 —中介公司負責辦理房產過戶及房產抵押登記手續,並將他項權證交銀行收押 —承辦銀行放貸 —購房者還款 —清戶
申請人需提供的資料
申請時申請表須經所在工作單位證明蓋章並提交:
( 1 )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
( 2 )合法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銷售合同及復印件
(3)擬購住房售價30%以上自籌資金的證明(已預付給售房單位的部分提供付款收據原件)
(4)售房單位同意為借款人提供階段性擔保的承諾等。
(5)職工申請時,須以自有、共有或第三房產進行抵押,或用有價證券質押。
註:借款人已婚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二份,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明。
若申請人買的是二手房,還需提供:
( 1 )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或納稅證明
( 2 )提供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評估的《評估報告》
Ⅳ 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辦理抵押,一般需要多長時間辦下來
一般是20到25個工作日。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Ⅳ 公積金貸款房產證要抵押到銀行嗎
需要房產證抵押。
依據:
公積金貸款買房,房產證作為抵押物,需貸款還清後才能領取。 經擔保中心擔保的公積金貸款,借款人不需要到房管局領取房產證,由擔保中心代領房產證。
此後,由產權人本人帶身份證原件前往擔保中心領取。若產權人為兩人或兩人以上,需全部產權人本人帶身份證前往擔保中心領取,若不是同時到場,可分別領取銀行貸款,那麼擔保中心就是銀行,房產證就要抵押到銀行。
拓展資料(有關住房公積金的相關資料介紹):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