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你好,我之前被騙,小額貸款,現在上門催收了,怎麼辦
目前只有報警,提供相關被騙的記錄,合同,網路聊天記錄都可以的。
⑵ 小額貸款現在還不上,催收員會上門嗎
不一定的,建議准時還款,以免產生大量欠款。如在招行貸款,未按時歸還(扣款日當天未足額扣款),即會產生逾期記錄,由央行統一記錄到徵信系統,因後續再申請貸款或信用卡等業務時,均需審核信用情況,建議保持良好的還款記錄(具體審核之後是否會有影響,請與辦理後續業務的經辦機構確認)。
⑶ 有沒有被小額貸款上門催收的,是不是會暴力傷害我家裡人
一般小額的話不會上門的,車費都賺不回來
⑷ 我欠了小貸公司的錢,他們委託第三方追債公司上門要錢可以嗎合法嗎
是違法的。
討債公司承辦委託書賬追債,沒有法律依據,缺乏法律賦予的許可權和行政強制力,有些討債公司藉助威脅恐嚇、哄騙、敲詐等不正當的手段,強行向債務人收取債款,甚至綁架人質,進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違法犯罪活動,以收取高額報酬。
討債公司本身的經營行為不合法,它和債權人之間的契約也得不到法律保護,目前社會上存在的一些討債公司距離違法犯罪只有一步之遙,他們往往具有以非法手段討債、非法獲利豐厚、在一定行業內社會影響力較大等特點。
因此,討債公司的存在,不僅擾亂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正常的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會治安,而且助長了地下非法討債活動,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所以,第三方追債公司是違法的。
(4)欠小額貸款被催收和上門怎麼辦擴展閱讀:
國家曾三次發文禁止追債公司。1993年國家工商總局就發布《關於停止辦理公、檢、法、司所屬的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登記注冊問題的通知》,以下為通知具體內容:
為制止公、檢、法、司機關設立「討債公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曾於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聯合發出通知(以下簡稱兩院二部通知),明確規定:「各級公、檢、法、司機關,一律不準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成立」討債公司「及其他類似的企業。」
但據了解,最近有些地方的公、檢、法、司機關仍在成立「討債公司」。公司人員由各該機關幹部兼職,並動用幹警,催要債款。這種做法,干擾了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損害了執法機關的聲譽。為防止此類事件再度發生,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根據兩院二部通知精神,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本通知下發後,應立即停止為公、檢、法、司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及類似企業登記注冊。
二、對已經登記注冊的(公、檢、法、司機關開辦或聯辦的「討債公司」及類似企業)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通知其立即停止「討債」業務,並按兩院二部通知精神及企業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撤銷、注銷或變更事宜;不按本通知辦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⑸ 貸款逾期被簡訊通知上門催收怎麼辦
眾所周知,如果貸款或信用卡出現長時間逾期,貸款機構就會進行催收,先是簡訊催收、電話催收,爆通訊錄,然後就是上門催收,甚至是寄律師函催收。相信很多人都又被催收的經歷,尤其是網貸催收那叫一個暴力。相比之下,銀行催收則要溫和的多。這里小編就來給大家說說銀行上門催收的要求,和相關注意事項,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銀行上門催收的具體要求
1.借款逾期超過30天,銀行才會上門催收
如果逾期不超過30天,而且金額比較小的話,銀行一般都只是會電話催收的,通知借款人還款。如果超過30天,才會上門催收。不過銀行工作人員,也只是請你簽收一份「貸款逾期催收通知書」,了解你的實際情況,包括還款來源,還款意願這些。如果仍不還款,就會採取下一步的催收工作。
2.催收工作人員的相關要求
一般規范的做法是,雙人上門催收,並展開相應的調查工作。當然工作人員應出示相應的身份證、工作證,以證身份。此外還會出示借款合同、欠款本息賬單。
3.催收工作禁止性規定
嚴禁催收人員收取借款人的現金或銀行卡,這樣做的目的就是防止客戶資金被挪用、盜用。即使在上門催收過程中,借款人有意還款,也只能自己去銀行櫃台操作還款。
如果在上門催收的過程中,如果工作人員以各種理由收取現金或銀行卡,就要當心了,這種不是騙子就是有不良企圖的工作人員。
以上說了那麼多,不是教各位對抗催收,而只是分享一些上門催收的細節,以免小夥伴們上當受騙。但是小夥伴們千萬不要以此為由逃避催收,拒絕還款。銀行工作人員上門催收,目的主要有兩個:1)取得時效證據;2)了解借款人的真實情況和還款意願。如果你有還款能力,就提醒你盡快還款。如果沒有能力還款或者逃避債務,銀行就會採取進一步的催收行動。
作為借款人,一定要明白「欠債還款,天經地義」,「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積極主動的履行還款義務,同時記住不要輕信他人,將現金或銀行卡拿給他人,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