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後再給別人擔保貸款,行嗎
這個得看你的資產情況了~ 看你的貸款對擔保貸款夠不構成威脅。現在銀行都有徵信系統,你的貸款記錄是能調出來的。 放貸款的人一般 都會去調查的。擔保可以去做,但是至於能不能貸出來 就不好說了,我們行 像你這樣的 估計就危險哦。
㈡ 給別人擔保貸款過,自己再拿房子去貸款能不能貸款
可以的,擔保人幫別人擔保過,自己還是可以作為借款人的。
最好去正規的金融機構,一般借款人個人徵信良好,有一定的還款能力,基本貸款都是能貸的。
目前房貸都是比較容易批的。
㈢ 給人擔保後自己還能貸款嗎自己貸了款還能給別人做擔保嗎
可以的,只要擔保人沒有不良信用記錄就成。
㈣ 給別人貸款做擔保後,自己還能貸款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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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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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我幫人做了擔保,請問自己還可以貸款嗎
擔保人只是提供擔保的一個角色,只有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會讓擔保人來承擔償還。只要符合貸款條件的,且信用記錄良好的,是可以辦理個人貸款的。
拓展資料: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擔保人需滿足的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㈥ 擔保人擔保期沒過,還能再次申請貸款嗎
擔保人擔保期沒過,如果被擔保人的還款習慣良好並且滿足銀行貸款的各項條件還能再次申請貸款;銀行貸款需要有穩定的還款來源和良好的徵信信息或者產權清晰足值易變現的抵押物,如房產車輛等;
辦理銀行貸款需要准備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銀行貸款需要的條件:
(1)年滿18年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證明,銀行貸款要求貸款人年齡一般在18-60歲之間;
(2)有穩定合法收入,有還款付息能力;
(3)有良好的徵信;
(4)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無抵押貸款辦理的程序一般分為三個步驟:
(1)客戶遞交基本信息資料,包括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
(2)放貸銀行或公司核查客戶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戶的信用級別是否有違法記錄,針對個體戶和中小企業,還需調查其企業經營狀況。
(3)放貸單位工作人員與客戶簽約,並在最短時間內實現放款。
㈦ 幫朋友擔保貸款,自己貸款到期後還能繼續貸款嗎
個人建議不要擔保了,因為你是私人客戶,銀行主要看中你的資產及所處行業,和公司貸款不同,你多一份擔保,銀行對你肯定要嚴.
㈧ 擔保貸款循環使用需要什麼手續
不知道你循環使用是指如何循環,短貸長用是國內一種比較普遍的做法,就是指用短期借款長期使用。中間必然存在續貸的問題。即便目前市面上銀行鼓吹的N年循環貸,也是如此,每年都需要你還款再貸。
擔保貸款循環貸的話問題不在於貸款,而在於擔保,首先要簽訂最高額授信合同,在時間內,額度隨意使用,然後簽訂最高額抵押或信用擔保合同,在期限內擔保。然後授信合同項下簽訂單次的借款合同,不用另行簽訂擔保合同,而是與最高額擔保合同關聯,還款後借款合同失效,但只要在期限內,最高額授信合同和最高額擔保合同仍舊有效。
舉個例子,你最高額授信100萬,然後某人替你最高額擔保,期限是2015年12月4日-2018年12月3日,那麼在這個期限內你要用款的時候需要簽一個借款合同,借款比如50萬,就不用簽擔保合同了,借款期限是2015年12月比如10日-2016年12月9日,到2016年12月9日的時候,你還款了,借款合同隨之失效,不過最高額擔保合同仍舊有效,不用撤銷。而後你繼續貸款,期限是2016年12月10日-2017年12月9日,仍舊需要重新簽訂借款合同,仍舊使用第一次簽的最高額擔保合同為其提供擔保,以後都是如此,直到授信有效期即20151204-20181203的那個有效期結束。
這裡面有一點,最高額授信是有還款時間順延的,使用期會比授信期長半年。比如你授信期到2018年12月03日截止了,而你2018年比如10月又借了一次款,不是說你2018年12月03日就必須還款,而是說這個時間點之後還可以順延半年,最高額擔保合同也隨之順延。
這樣做的好處就是說不用每年都去做一次授信,不用來來回回的麻煩擔保人去簽擔保合同或抵押手續,只要一次,可以用好幾年。其他和借款沒什麼區別
㈨ 我幫朋友擔保貸款 第二年還貸後又貸出來 那我還有沒有擔保責任
下面的答復都不對,首先:你需要查看自己的擔保合同,貸款期限及金額是多少,因為銀行一般設定的貸款期限為12個月,但貸款期限一般長6個月,即18個月,而且很多銀行會在借款人到期前以還舊借新方式續作貸款業務,此時你仍然承擔貸款責任,只有一種情況,就是新核定的授信的擔保方式不是由你來擔保,那自然免除責任了,還應索取借款人新簽訂的貸款合同,就真相大白了。
如果新簽訂的貸款合同編號與原借款合同編號不符,即使填寫了你的擔保信息,可直接起訴銀行,因擔保人未向借款人重新出具擔保合同為由進行起訴。銀行很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