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貸款幫人家擔保自己帳戶被凍結了要怎麼辦
你的賬戶被凍結了
按我的推理是
你和銀行簽訂了
連帶責任保證
所以如果在貸款主體沒有及時還款的情況下
銀行為了降低自己的損失
直接凍結了你的賬戶
另一種可能是
銀行起訴了貸款主體
和你
然後像法院要求訴訟保全
自然也會凍結你的賬戶
㈡ 擔保人的銀行賬戶被法院凍結,請問什麼時候才能解凍
掌上銀行密碼鎖了以後等到第二天就可以了,每天只有三次輸錯密碼的機會。
銀行卡被鎖的解凍:
在余額不足一百元的情況下長期不使用造成銀行卡的凍結。比如建行規定,銀行卡余額持續不足100元的情況下,三年後凍結,凍結後一年內沒有解除凍結的,自凍結之日起一年後銀行卡被注銷,也就是永遠無法使用了;
在ATM機或電話銀行連續三次輸入密碼錯誤,這樣也會導致銀行卡凍結;
銀行卡丟需要掛失,掛失後銀行卡就是處於不能使用的凍結狀態;
別人惡意操作,比如在知道你的銀行卡、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的情況下,打銀行電話冒充是銀行卡主人並要求掛失等。這樣也會被凍;
還有其他一些其他方面的原因,比如欠款不還被法院強制執行凍結等。
如何解除銀行卡凍結;
解除凍結需要去銀行卡【開戶時】所在的銀行營業廳去辦理手續;
需要攜帶身份證和銀行卡,當然了如果是銀行卡丟失後掛失補辦那就只要拿身份證去就可以了,注意必須是本人去,這個不能別人替你辦理的;
具體如果解除凍結只要你向銀行工作人員說明情況,然後按照他們的要求去做就可以了。
㈢ 給人擔保貸款,現擔保人賬戶已被凍結,貸款人逾期未還,有什麼後果
後果是貸款人無法還款由擔保人償還,直到全部還清為止,自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隨隨便便在別人的擔保書上面簽字,這個不是做好人好事。自己已經簽字了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貸款人無法償還,貸款人跑了!那就是擔保人償還。如果擔保人銀行存款不夠償還可以拍賣擔保人房屋等等。假設再償還不了,擔保人要被刑事拘留。所以:現在你要盡快馬上找貸款人想辦法償還,如果有住房車輛等等財產也可以抵押一部分,積極配合償還。
㈣ 別人貸款 做擔保 賬戶被凍結,裡面的錢會被扣掉嗎
借款人未償還欠款,經法院判決後仍未履行的,法院在強制執行中,可以依法扣劃借款人和擔保人的銀行存款。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㈤ 貸款的事,我是擔保人,借款人到期不還本金,被銀行起訴,我的賬號凍結,我怎麼辦
只有你替代貨款哦,為什麼一般不要給人擔保。
㈥ 被人欠貸款我擔保,銀行凍結我賬戶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條保全限於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第一百零三條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第一百零四條
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條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㈦ 我怎麼莫名其妙的成為貸款擔保人了,法院也不通知我,今天去銀行取錢才知道帳戶凍結了。該怎麼辦
只要沒有親自去辦理擔保手續就不要承擔擔保責任,放心,你可以到銀行說明情況,這樣隨便他人凍結賬戶是不應該的,必要時可以到當地銀監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