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給人擔保貸款 對方不還了怎麼辦
根據法律規定: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1、擔保人是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不能隨意否認擔保。如不願意繼續承擔擔保責任,可以與債權人協商解除擔保協議。
2、擔保人如果已經實際承擔擔保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可以向債務人(借款人)行使追償權,要求償還擔保人償還的數額。
擔保人需要承擔還款責任,這也是銀行減小貸款風險的行為。若是擔保人和借款人長期不還款,那麼將會產生以下後果:
1、貸款罰息,銀行借款逾期後,罰息、違約金是非常高的,累加計算,還款人和擔保人還款壓力會增加。
2、被銀行催收,貸款逾期後,聯系不到借款人或者借款人不還款,那麼就會找到擔保人來還款,每天都會接到銀行的催收電話。
3、影響徵信,貸款逾期後,借款人和擔保人徵信都會受到影響,後期想要再到銀行辦貸款會增加難度。
4、被起訴,被銀行起訴後,法院會強制執行,將借款人和擔保人的房產、車產拍賣。
【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② 給人擔保貸款 對方不還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要確定你是一般保證人還是連帶保證人。如果是一般保證人那麼債權人在窮盡一切法律救濟手段都不能實現債權之前,你可以行使先訴抗辯權;如果你是連帶保證人那麼當債務人不能換款時,你要承擔連帶責任代替債務人還款。在你代替債務人還款之後可以向法院起訴債務人歸還你的損失。最好是要求債務人積極履行還款義務,在債務人消極不履行還款義務後,你要聯系債權人盡量控制借款人名下的可供執行的財產以減小你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③ 我給別人擔保貸款,他不還了,我該怎麼辦
給別人擔保貸款借款人不還了,解決方法如下:
1、被擔保人欠款不還,需承擔還款責任。
2、被擔保人逾期還款,或欠款不還後,除承擔還款責任,還同時記錄進入擔保人信用記錄。
3、在擔保期間申請貸款,銀行會綜合衡量其還款能力,需考慮償還擔保部分,貸款通過幾率較小。
4、擔保期間,貸款審核通過,但貸款利息會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5、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④ 給別人擔保借款人不還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發生給別人擔保後借款人不還的情形後,一般會由擔保人承擔自己的保證責任,即由擔保人向貸款人進行賠償,同時擔保人可以依法對借款人進行追償。擔保,是為擔保某項債務的實現而採取的措施,保證屬於擔保的一種,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⑤ 給人擔保貸款 對方不還了怎麼辦
給人擔保貸款,對方不還了,具體如下:
1、有擔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在債務人不能於清償時,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拍賣擔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該抵押物的變現價值優先獲得清償;
2、有擔保人提供保證作為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償還借款時,擔保人負有代為向債權人清償的責任,要以擔保人的所有財產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人的責任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⑥ 給人擔保貸款 對方不還了怎麼辦
給人擔保貸款 對方不還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債務人償還借款。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債權人如果擔心債務人轉移財產,可以向對案件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訴前保全。申請訴前保全,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申請訴前保全後,申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⑦ 幫別人擔保貸款別人不還怎麼辦
幫別人擔保貸款別人不還的,如果是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可以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先行追償,當債務人財產被執行後仍有不足部分,擔保人要承擔償還責任。如果是連帶保證的,則債務人不還款擔保人就要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⑧ 幫別人擔保貸款別人不還怎麼辦
貸款買車買房已經成為年輕人買房的一種方式。因為沒有足夠的錢,很多年輕人會去借錢。一般貸款都需要人擔保,那麼對方不還擔保貸款怎麼辦?下面Hualv.com的小編就給你介紹一下,希望能幫到你。 給人家擔保貸款,對方不還怎麼辦? 可以通過起訴解決。 1.保證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協議,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債務人借款,你自願提供擔保並簽字,是你的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3.保證分為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保證。如果你們之間沒有約定,那就是連帶保證; 4.在連帶保證的情況下,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時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所以,如果借款期限到期,債權人可以在擔保范圍內要求你償還,也可以要求債務人償還; 5.如果是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理或者仲裁,債務人財產被依法強制執行後仍不能履行債務的情況下,可以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所以,如果是一般擔保,只有仲裁或訴訟後無法執行,債權人才能讓你承擔擔保責任; 6.如果債務已經清償,主債務消滅,那麼擔保合同就是從合同,從合同的擔保關系自然消滅,你不用承擔還款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