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給人擔保後還能貸款買房嗎
給人擔保後若徵信良好、符合銀行規定可以貸款買房,參看房貸規定材料如下:
1、一手房按揭貸款
買的是剛開發的新房子,需要以剛買的房產抵押,自己為貸款人申請按揭貸款。
貸款手續需要:貸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買賣合同)、土地證(或復印件)、無房證明、單位收入證明、擔保公司的擔保證明。
一般由開發商集體辦理一手房按揭,比較簡單。
2、二手房按揭貸款
買的是二手房,需要以剛買的房產抵押,自己為貸款人申請按揭貸款。
貸款手續需要:買賣夫妻雙方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復印件)、買賣合同、契稅票、評估報告、買方夫妻收入證明和無房證明。
㈡ 我給別人擔保貸款被銀行拉黑了,我女兒能不能買房子
正常情況下是不會影響的,只有你自己買的時候貸款不好貸款
㈢ 黑戶能按揭買房嗎
黑戶是不可以貸款買房的。通常銀行貸款對個人的徵信要求為:當前不能得1次逾期記錄,半年之內不得有2次逾期記錄,一年之內不得連續逾期2次,兩年內不得有連續3次累計6次的逾期記錄。
1、黑戶面臨資金缺口的問題時,是否就意味著「走投無路」呢。其實,找尋融資出口的方向有很多,黑戶完全可以向申請門檻較低的貸款機構來投石問路。比如,部分中介機構可以為黑戶提供短拆服務,貸款期限一般在3-6個月,利息按月收取,但一般是以借款人有抵押物作為保障的前提下,才能放貸,且貸款利息普遍相對較高。
2、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要求銀行恢復自己的個人信用,實在不行還可通過法律的方式來維權,甚至可以要求銀行給予補償。若找不到證據,當事人也可通過貸款合同中的簽名筆跡為線索來取證。
3、在辦理信用卡方面,銀行黑戶是不能辦信用卡的。黑戶在向銀行提出信用卡申請後,銀行會進行審核。審核時,銀行系統里可以查看到申請人的個人信息,這其中,就包括有徵信記錄。個人徵信記錄不好者,銀行會以此為由,直接拒絕其申請信用卡。
1、年齡在18~65歲之間,提供銀行需要的身份證明、居住證明、收入證明,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請人年齡與借款期限之和不超過70(不同銀行規定不同)。
3、有購買住房合同或協議,且借款人支付符合規定的首付款。
4、借款人有穩定的收入穩定,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個人徵信良好。
㈣ 徵信黑戶買房子能貸款嗎
徵信黑戶買房子是不能貸款的。銀行黑戶根據人行規定,連續三次或者累計90天欠銀行的貸款不能歸還,則會被徵信系統納入黑名單管理,如果歸還完銀行貸款,十年之後可以正常辦理貸款等相關業務。
(4)給別人擔保黑戶了還能貸款買房子嗎擴展閱讀:
徵信黑戶不過還是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貸款:
1、找貸款公司。貸款公司通常不看重個人的信用,更看重抵押物。如果借款人通過貸款公司貸款,並且能夠提供抵押物的話,會比較容易獲得資金的。銀行黑戶想要申請貸款,可以嘗試通過當地貸款公司向銀行申請貸款,這是銀行黑戶申請貸款的一種渠道之一。
2、民間借貸。可以向私人借貸,然後再買房,最好簽訂借貸合同,約定還款期限,有無利息,糾紛解決方式等事項。如果不肯借的,可以找他人擔保來解決借貸問題,或者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但是要注意約定的利息不要過高。
3、這種情況貸款公司在辦理貸款時,有可能會讓借貸者提供更多的還款能力證明,如會通過考察借款人名下是否有抵押物,是否有房產、工作性質是否穩定等多種情況,貸前審核會更加嚴厲。同時,銀行黑戶申請貸款,貸款機構還有可能會提高借貸者的貸款利率,或降低借貸者的貸款額度,具體要視情況而定 。
個人信用制度是根據居民的家庭收入與資產、已發生的借貸與償還、信用透支、發生不良信用時所受處罰與訴訟情況,對個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並隨時記錄、存檔,以便於個人信用的供給方決定是否對其提供信用或者提供多少信用的制度。
反映個人信用狀況有兩種形式,即個人信用報告、信用評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個人信用制度非常重要。
個人如何有效地利用信用產品,維護良好的信用記錄,顯得更為重要。
個人查詢自己的信用報告可以通過兩個途徑。
一是向商業銀行申請信用卡或貸款時,銀行會向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查詢,個人將自己的信用報告拿來看。
二是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在各地的徵信管理部門查詢。
㈤ 徵信上了黑名單,還可以向銀行貸款買房嗎
需要具體看的,如果間隔時間比較久遠,現在提供良好的資產證明,有些銀行還是可以貸款的,如果是時間周期短,那肯定是不行的,同樣的徵信問題,不同的銀行,貸款的嚴格程度也是不一致的,可以先咨詢銀行工作人員吧,不要等到房子付了定金和首付,貸款下不來,那你的損失就大了
㈥ 黑戶五年以後可以買房子嗎
可以。黑戶五年後是可以辦理房貸的。銀行會將一些不按時還款的用戶加入黑名單,也被稱作是黑戶,在將所欠的金額還清之後,五年後不良徵信記錄會自動清除,才能再次辦理貸款。而且要注意,若是在還清欠款再次出現不良記錄,將會影響到後面的貸款。然後就可以買房子了。法律依據:《貸款通則》第二十四條對貸款人的限制:一、貸款的發放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關於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有關規定,第四十條關於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的規定。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對其發放貸款:(一)不具備本通則第四章第十七條所規定的資格和條件的;(二)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文禁止的產品、項目的;(三)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的;(四)建設項目按國家規定應當報有關部門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五)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未取得環境保護部門許可的;(六)在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並(兼並)、合作、分立、產權有償轉讓、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過程中,未清償原有貸款債務、落實原有貸款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七)有其他嚴重違法經營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