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小額貸款公司轉讓流程
以下為轉讓流程:
簽訂協議:簽訂服務協議
見面對接:安排買賣雙方見面洽談對接,洽談無問題,買賣雙方簽署收購意向協議;
盡職調查:收購方進場對轉讓方公司做盡職調查;
正式協議:新舊股東正式簽署股權轉讓協議;
股權變更:盡調沒問題著手工商,稅務,銀行,社保等變更;
保監變更:保監局股東,注冊地,高管等變更;
資料交接:交接公司所有材料。
② 小貸公司股權轉讓流程怎樣的
法律分析:(一)小額貸款公司按照規定要求,做好股權變更申請資料的准備。
(二)小額貸款公司向所在縣(區)級人民政府遞交股權變更申請。
(三)所在縣(區)級人民政府進行盡職調查後形成初審意見並提交至所在設區市金融辦。
(四)所在設區市金融辦進行復審並形成復審意見,並將復審通過的申請材料(一正本,兩副本)報省金融辦進行備案,復審未通過的,申請材料退回所在縣政府。
(五)省金融辦對申請材料進行備案審核,如材料符合備案條件則通過備案;如材料不符合備案條件,則將材料退回小額貸款公司所在設區市金融辦。
(六)小額貸款公司憑省金融辦同意備案的文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變更手續,並將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報各級監管部門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③ 小額貸款公司轉讓需要怎麼做
1、股東會討論表決
欲轉讓出資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轉讓出資的中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這主要是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規定,因為,股東之間轉讓出資無須經過股東會表決。另外,股東在向公司董事會提出轉讓出資的申請之前,往往已同其他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達成轉讓出資的意向。
2、資產評估
轉讓出資中對涉及的國有資產和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進行資產評估。國家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國務院1991年11月發布了《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該《辦法》第3條規定,「國家資產佔有單位(以下簡稱古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資產評估:(一)資產拍賣、轉讓;(二)企業兼並、出售、聯營、股份經營…」所似,股東轉讓的出資如果是國有股部分或因公司:購並使國有股發生轉讓,那麼對這部分國有股《資產》在轉讓前要委託資產評估部門進行資產評估;對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其價值的被動牲此較大,另外,欲受讓出資的新股東若以上述無形資產投入公司,根據《公司法)第24條之規定,必須進行評估作價。對新投入的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等;還必須辦理有關財產權轉移手續。
3、簽訂轉讓協議
簽訂轉讓出資的協議。轉讓出資的股東與受讓出資;的股東或股東以外酌人按法律的規定並以般東會的表決結果為依據雙方簽訂轉讓出資的協議;其中對雙方轉讓出資的數額、轉讓的程序、雙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作出規定,使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束雙方,規范雙方的行為。
4、中外合資或中外合作公司
中外合資或中外合作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根據(中外合資企業法》或《中外合作企業法》的規定,要經過中文股東的上級政府部門審批;並報送。國務院外經貿部門或其授權的地方政府審批同意方可有效辦理轉讓手續。
5、出資證明
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給受讓人發新的出資證明書;並記載於股東名冊。(公司法》第30、31、36條對股東的出資證明書、股東名冊及其變更記載都作了規定;股東轉讓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具有法律上的公示效力。
6、表決公司章程
召開股東會議,表決修改公司章程;根據股東的提議,必要時變更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公司章程對股東的名稱及其出資額都有記載,股東轉讓出資必然引起股東結構及出資發生變化,所以,按(公司法)第38條對股東會職權的規定,必須召開股東會議,修改公司章程。對原股東出任或委派的董事或監事,受讓人作為新股東可提議要求股東會予以更換,可由其出任或委振新的董事或監事。
7、工商登記注冊
就公司章程修改、股東及其出資變更、董事會和監事會的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工商注冊登記事項變更。
至此,完成了股東轉讓出資的全部法定程序。
8、轉讓出資公告
必要時進行轉讓出資公告。這並不是法律規定的必頓程序;但是對較大規模的公司來說,股東轉讓出資後進行公告,增加公司管理層的透明度,便於增加社會公眾,特別是市場交易相對人對公司的信任。
1、經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2、最近一個月的財務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簡介
5、企業信用記錄證明
6、上一年度至最近一個月的納稅證明材料
7、同意對小額貸款公司投資的股東會或董事會會議決議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如果有什麼不明白的或者想要了解更多可以隨時咨詢我。
④ 小額貸款公司債權轉讓合法嗎
法律分析:小貸公司債權轉讓一般是合法的。債權人通知債務人後可轉讓債權,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通知債務人後可轉讓債權,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當事人同意的除外。
⑤ 小額貸款么司應付款保函可以轉讓嗎
小額貸款公司應付款保函不可以轉讓。
小額貸款公司應付款保函是由小貸公司開戶企業或個人簽發的具有憑證的作用,所以小額貸款公司應付款保函不可以轉讓。
應付款項,指公共組織在經濟活動中應當支付而尚未支付的各種款項。應付款項是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因采購商品物資、原材料、接受勞務供應,應付未付供貨單位的款項,在建築招投標中,保函作為最基礎的業務之一,充當了合同雙方信任媒介。
⑥ 小額貸款公司股權轉讓程序是什麼樣的
一、轉讓流程: 1、領取《 公司變更 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 營業執照 (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 公司章程 修正案、股東會決議、 股權轉讓協議 、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 身份證 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二、轉讓細節: 公司 股權變更 所需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註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 債權債務 一並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三、 股權轉讓 細節 1、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2、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 股權登記 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 個人所得稅 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3、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四、應當禁止的股權轉讓行為 《 公司法 》規定,股份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資人在受讓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時,必須對擬出讓股權的相關情況了解清楚。 以上便是對 小額貸款公司股權轉讓 程序 是什麼樣的這個問題的簡單介紹,相信很多人對小額貸款公司股權轉讓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當事人轉讓股權需要考慮的東西很多如受讓方的出價,而受讓方則需要考慮更多的東西,如該轉讓的股權是否為清潔股權,是否與有瑕疵,是否出了合適的對價等。
⑦ 小額貸款公司牌照轉讓費用多少
去年年底的價格就已經在幾百萬了,而且還是區域性的,目前的價格還不太了解,互聯網小額貸款的公司,現在的價格差不多在1個億左右。
⑧ 小額貸債權轉讓的具體規定的有哪些
小額貸 債權轉讓 的具體規定的有哪些 平台通過其他合作機構獲得打包資產的債權,再以轉讓這批資產債權的方式在平台發布標的募資。此類業務形式涉及了如消費信貸類、 抵押 類等多種資產類別。雖然部分資產包的底層資產也滿足小額分散的條件,但假如採取打包形式的債權轉讓,轉讓過程中資金和資產的匹配難以核實、資產信息不透明風險難以把控,並且還涉及了第三方增信的問題。此種模式與網貸機構「信息中介」以及網貸「小額分散」的基本要求相悖。 《監管辦法》的負面清單禁止平台「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託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從該條規定可以看出,負面清單禁止的是類證券化業務和類金融業務,即禁止跨界融資性質的債權轉讓。負面清單中之所以禁止證券、信託、基金等金融產品的債權轉讓, 一是,因為該類金融產品的銷售行為已經屬於「發行證券」的本質,應由證監會來監管,並需要獲得相應的金融牌照; 二是,信託、基金等產品均有合格投資者條件限制,而對於信託、基金等產品通過分拆打包方式進行銷售,打破了合格投資者的限制,使得信託、基金等產品的風險傳遞范圍無限制的擴大,許多不能承擔風險的投資者超限承擔了風險。 在該模式中專業放貸人(通常為平台的實際控制人、平台財務或平台易於控制的其他個體)向借款人放款,取得相應債權,再把債權按金額、期限打包錯配、小額分散給投資人,並承諾到期回購債權。此時的專業放款人實際上是「居間人」,居間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債權後,再通過網貸平台將債權轉讓給平台投資人,投資人獲得債權帶來的利息收入。該模式存在期限錯配、資金池、債權轉讓有效性、虛假債權、資金杠桿等一系列潛在風險。 小額貸款的債權轉讓會有一定的法律約束,所以有關的當事人在問題的處理中需要自己積極的進行問題的闡述,這樣自己的權益維護才會有著重要的事實基礎,但是此類平台風險較大,一旦有關的當事人不能合理的進行規劃就會導致問題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