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子抵押貸款一年到期了會怎麼樣
你的信用會受到影響,個人名義上的貸款也會在全國個人徵信咨詢系統中被記錄逾期貸款 。如果你貸款的銀行不給你消除記錄,你可能今後在所有的銀行都貸不到款了,徵信被列出黑名單,可能會限制你出行,不讓你坐飛機和出國,以後有可能連火車票都買不到。如果借款時你有提供虛假資料或不實信息,貸款機構可能會告你騙貸,如果騙貸屬實,你 有可能會因為詐騙罪獲刑。貸款機構會依法向你催收到期貸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抵押貸款或質押貸款合同)的約定,貸款行將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採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你以及貸款擔保人的所有銀行帳戶上的存款,查封你已抵質押的財產等。判決下來後,會依法強制執行(扣劃存款,拍賣抵質押物等)財產以清償銀行的貸款損失。具體包括: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處置抵押(質押物)物變現時產生 的相關費用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貳』 徵信授權書擔保貸款,一年後貸款人把錢都還上了是不是就沒有影響
徵信授權書擔保貸款,一年後貸款人把錢都還上了是不是就沒有影響,只要您沒有被拉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您的徵信沒有影響
第一,替人擔保逾期了,沒有被起訴的,後來還清了對您徵信沒有影響
第二,如果已經被起訴了,並且沒有執行被列入黑名單的,那麼對您的徵信有影響
第三,如果您被列入黑名單,但是還清了,需要向法院申請刪除失信被執行人記錄,對您的徵信才沒有影響
『叄』 2006年信用社貸款一年,擔保人簽名了,現在沒還,擔保人還有還款義務嗎
2006年信用社貸款一年,擔保人簽名了,現在沒還,擔保人沒有還款義務,但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如果貸款人在合同期間沒有償還貸款的話,信用社是要找你擔保人的責任,在簽署合同協議已經很明確的說明,貸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擔保人有義務進行償還,所以奉勸你一句,當擔保人一定要想清楚,再做決定。
貸款擔保人的風險有:代償風險,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時,擔保人必須按照合同的要求代為償還;信用風險,作為擔保人這筆貸款記錄同樣會記錄到個人徵信中,如果借款人貸款出現逾期,那麼擔保人的徵信也會受到牽連;貸款風險。
『肆』 銀行貸款擔保有效期是幾年
銀行貸款擔保人擔保的期限一般依據合同而定,如果貸款合同中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1.不動產抵押合同的簽訂
一般來說,簽訂不動產抵押合同要經過審查、估價等程序。抵押物的審查可分為三個方面:抵押人主體資格審查、抵押物權屬審查、抵押物的價值審查。如何確定抵押物不動產抵押的價值,是簽訂抵押合同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同題,如果抵押物價值小於或等於所擔保債權的數額,在處分抵押物時,抵押權人就可能不夠清償。
因此,抵押財產的准確評估直接關繫到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切身利益,評估過高則可能損害抵押權人利益,過低則可能損害抵押人利益。抵押財產的評估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因為抵押物的價值是變動的,如以土地使用權作抵押,則可能因土地的升值或者貶值而影響原有價值。因此,應由評估機構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評估,而不能~方單獨認定。確定了抵押財產價值,還要確定抵押率。確定抵押率通常考慮的因素包括:所擔保債權、抵押物在擔保期限內的折舊、實現抵押權所需的費用及其他支出、稅收等。
2.不動產抵押合同的登記
不動產抵押合同何時生效,(擔保法)實施之前有三種規定。一種規定自簽訂之日生效,一種規定為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還一種規定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擔保法)參照國際通行作法,規定以房地產為抵押標的物的抵押台同「自登記之日生效:同時《擔保法>對土地使用權和房屋、其他附著物的抵押登記部門作了規定。但對登記期限登記費用等並未規定。實踐中登記部門登記的抵押期限大都是半年或者一年,這樣,使得抵押人要不斷辦理延續登記手續和再次交納登記費用,影響了當事人辦理抵押登記的積極性。
『伍』 信用社貸款一年,擔保人一年,十五年後,債務人在催帳單上簽字了,擔保人還有責嗎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認定保證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後又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問題的批復》中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依法向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的,保證責任消滅。保證責任消滅後,債權人書面通知保證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或者清償債務,保證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認定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是,該催款通知書內容符合合同法和擔保法有關擔保合同成立的規定,並經保證人簽字認可,能夠認定成立新的保證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保證人按照新保證合同承擔責任。」根據這個規定,擔保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的簽字一般情況下是不承擔擔保責任的,除非該催款通知書為新的擔保合同。
『陸』 擔保一年一續是什麼意思
擔保滿一年之後繼續但保一年。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條: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
本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柒』 擔保貸款多長時間過了擔保期
一、擔保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擔保期限是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間,即擔保人在債務期滿後的三年內承擔擔保責任。如果是一般保證,債權人向借款人催收,既引起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也引起擔保債務訴訟時效產生並中斷,擔保責任期間將延長三年如同訴訟時效一樣。
而如果擔保人承擔的是連帶責任,則不因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而中斷,即連帶擔保期間產生訴訟時效且中斷,必須由債權人向擔保人直接追索,否則,擔保責任期間屆滿,擔保人責任免除,不再會產生訴訟時效,也就不會獲得二年的時效保護期間。
擔保貸款風險管理是需要對於擔保人需要承擔的一些責任進行嚴格的審查,只有這樣才能夠避免風險的發生,擔保人所付的法律責任分為兩種:(一)一般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二)連帶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合同規定還款之日起,有效時間為一年.一年後以你自己的意願決定貸款的償還。
二、擔保貸款風險是什麼?
1、貸款抵押「優先權相對不優先」的風險。
抵押權是基於商業銀行和借款人(或為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的第三人)的合同約定而產生的擔保物權,它在行使順序上位於基於法律直接規定而產生的法定優先權之後。一旦法定優先權與抵押優先權在貸款案例中相遇,抵押優先權就相對不優先了,從而可能導致銀行貸款債權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完全喪失擔保物權的保障,即貸款債權被懸空。
2、貸款抵押審查不力的風險。
3、簽約與抵押登記的風險。
實踐中,簽約與抵押登記方面存在的突出風險主要有:一是貸款合同或抵押合同無效的風險;二是應登記而未登記或可不登記而未登記的風險;三是重復登記的風險;四是貸款借新還舊或貸款債權轉讓業務中的風險;五是房地產抵押中的「兩證」風險。
4、貸後抵押管理中的風險。
因抵押權是抵押標的物不轉移佔有的擔保物權,有效設置抵押並發放貸款後,抵押物仍在抵押人的佔有之下,抵押物實物存續形態、價值形態和抵押權權利維護等因素對抵押權的實際有效性和法律有效性影響甚大,抵押物管理因而面臨大量風險。貸後抵押管理實務中面臨的風險主要有:抵押人因信用與法制觀念淡薄而隨意處置抵押物的風險;抵押物滅失的風險;抵押時效喪失的風險;抵押被非法裁定為無效的風險;企業改制中「債權隨資產走」原則和「除權期」規則適用的風險。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第六百九十三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九十四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捌』 貸款期限一年擔保人擔保期多久
法律分析:銀行貸款擔保人擔保的期限一般依據合同而定,如果貸款合同中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玖』 信用社貸款一年一簽字的擔保是不是什麼合同
是合同。
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信用社一般採用的是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一般約定為到期後兩年內,假如未約定的,可以參照以下:
《擔保法》第25條: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簽了信用社貸款擔保合同之後,根據《擔保法》有關規定,貸款擔保人在貸款人無力還款情況下應當承擔責任一般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2、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拾』 別人貸款三年能替別人擔保一年嗎
可以擔保一年,在擔保期間仍然有連帶責任,如果貸款人不能按時還款或者無償還能力,擔保人依舊要承擔償還本金和貸款利息的責任。